公司工资制度

时间:2022-11-24 10:45:2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工资制度(精选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工资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工资制度(精选10篇)

  公司工资制度 篇1

  一、总则:

  2、员工的个体薪金依据公司的发展经营状况与员工个人技能、业绩、工作年限、学历、岗位等因素来确定。

  二、薪金构成:

  1、员工薪金由固定薪金、奖金二部分构成。

  三、薪金组成模式

  1、固定薪金为xxx元。

  2、奖金由工龄工资、工作补助,其他福利组成。

  A:工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为公司工作的员工的感谢,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开始领取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每年增长50元,连续增长4年后停止。(对于公司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时间不累加,即在中途离开公司后,第二次进入公司的,不累加工龄。)

  B:工作补助用于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性质补助与内勤人员的工作补助,其具体的情况按当前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放。

  C:其他福利包括员工每年生日补助50元,婚嫁津贴100元,此项福利在员工发生当月发放。

  D:员工福利还包括每年5天的带薪假期,按实际工作年限每年增加一天,直到5年止,以后可按10天/年享受带薪假期。申请年假的需提前一周通知其主管上级部门。

  四、试用期薪金:

  1、公司新员工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有1—3个月的试用期,视个人表现可延长或缩短。

  2、试用期的固定薪金为转正后基础薪金的80%,岗位薪金以实际为准。

  3、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公司的各项补助与公司的各项福利。

  4、当月转正薪金按照当月实际转正天数发放。

  五、有关薪金计发办法:

  1、公司财务部人员根据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数据以及办公室内勤人员提供的考核数据,发放工资

  2、薪金发放计算日期按照月工资22个工作日计算。

  3、每月员工薪金的发放时间为次月10日,其他相关薪金根据具体的安排,在执行标准中说明。

  4、薪金计算期间进入公司服务或离开公司时,应依下列方式计算:薪金总和(固定薪金、奖金)上班日数每个月固定之平均出勤时间

  六、薪金的其他相关说明:

  1、员工申请年假以及特别休假时,公司应依法付给同等薪金。其应至少提前一周时间提出书面申请。

  2、女员工申请产假时,时间为3个月。

  3、公司员工可申请为5天婚假。

  公司工资制度 篇2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集团不在价值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工资报酬必须向为集团持续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向集团的关键岗位倾斜,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予以合理的回报。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工资报酬的确定必须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适应,必须与集团的整体效益的提高相适应。通过工资报酬来吸引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提高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统一制度、规范分配的原则。将集团的工资分配模式统一规范为新的薪酬制度,保留合理成份,对差异较大部分进行调整。

  (四)坚持科学确定工资收入分配的原则。在岗位测评基础上确定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突出岗位工资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岗位的工资水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

  (五)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集团效益紧密挂钩的原则。员工要分享集团收益,又要适当分担市场风险和人工成本压力,在集团效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水平,形成工资能增能减机制。

  (六)坚持员工工资按业绩贡献分配的原则。员工工资的分配与绩效考核紧密联系,充分体现员工业绩贡献差别,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形成竞争机制。

  (七)坚持循序渐进、稳妥实施原则。在创新机制中充分考虑企业和员工的承受能力,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

  公司工资制度 篇3

  一.目的:

  通过计件多劳多得的方式提升人员及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学习技术,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并体现各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的操作技能含量及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范围:

  适用于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直接生产人员或属生产辅助性人员。

  三.实施前提:

  3.1平衡公司与员工的利益,达到双赢目的,维持员工原有工作效率基础上所得收益,在提高效率基础上,同等增加员工收入;

  3.2品质及效率直接与薪资挂钩;

  3.3兼顾新老员工之薪资架构,鼓励老员工继续服务,激励新员工积极性与进取心。

  四.权责:

  4.1管理部负责草案的拟订及调整和定期检讨;

  4.2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内相关的数据记录及分配;

  4.3管理部人事课负责审核计件薪资的核发;

  4.4计件单价由IE提供,副总审核,总经理核准。

  4.5IE提供总单价,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等部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本部总单价细分至每一个工位。

  五.定义:

  5.1计件工资:以各车间产量作业计算各车间应得计件工资总额,并按个人生产数量的多少来计件的薪资,是按照车间和员工个人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的一定作业量,根据一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5.2用工说明:

  1)临时工:签订临时雇用协议,并按本市最低小时工资计算;

  2)试用工: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试用的员工;

  3)计件工: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计件取酬;

  4)技术工: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技术指导。

  六.说明:

  6.1用工形式:临时工、试用工、计件工、技术工。

  6.2各车间定员(附各车间人力架构定编表):

  6.3各车间轮毂出库单价:

  6.4各车间产能(理论工时):

  注: 1).铸造不含模检人员;精车人员编制在涂装课; 2).工务人员取现场人员1.0~1.2系数;

  3).品检人员按工作电位取现场人员0.8~1.0系数;4).部级主管薪资未纳入车间核算;

  6.4考核数据确认:

  6.4.1月产量以当月各车间实际入库的半成品、成品数量为计算计件工资的依据,月底以生产日报总

  表作业计算计件工资的凭证,且由质量部和PMC确认方可。

  6.4.2生产计划完成率,由生产部对各工序的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月底以生产日报总表作业奖惩依据,汇总在综合考核中并在各车间工资总额中体现。

  6.4.3质量完成情况,由质量部对各工序的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月底以质量部的考核考核汇

  总报表作为奖惩依据,并在各车间工资总额中兑现。

  6.4.4成本、安全、5S、体系管理等,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考核,月底以综合考核汇总表作为奖惩衣据,并在各车间工资总额中兑现。

  七.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人为材料损耗考核实施标准:

  7.1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人为材料损耗金额与生产材料的总金额比率小于或等于 %至 %,不奖不罚;

  7.1.1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人为材料损耗金额与生产材料的总金额比率大于 %时,所在部门必须承担全部制损金额,具体的材料损耗率范围及处罚金额如下:

  A.材料损耗大于 %,小于或等于 %时,处罚金额为 元/月;

  B.材料损耗大于 %,小于或等于 %时,处罚金额为 元/月;

  C.材料损耗大于 %时,处罚金额为 元/每人。

  7.1.2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人为材料损耗金额与生产材料的总金额比率小于 %时,公司将奖励该部门,具体的材料损耗率范围及奖励金额如下:

  A.材料损耗小于 %,大于或等于 %时,奖励金额为 元/月;

  B.材料损耗小于 %,大于或等于 %时,奖励金额为 元/月;

  C.材料损耗小于 %时,奖励金额为 元/月。

  7.2具体的材料损耗由PMC提供,具体的奖罚金额由各部最高主管提报(提报时必须附上仓储课提供的具体材料损耗率数据及表单),由副总审批,总经理核准。

  八.异常工时补偿:

  8.1异常工时补偿统一按 元/小时计算。

  8.1.1如因供应商来料不良造成返工等工时,由生管、工务、品管确认后,按 元/小时标准补偿该部门;

  8.1.2因机台设备故障造成的停工工时,由工务确认后,按 元/小时补偿该部门;

  8.1.3如因生产部门本身原因造成不良返工,不给予任何补偿;

  8.1.4换模:各部门由生产一个产品的状态转换为生产另外一个产品的状态称为换模。换模工时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异常工时,但可以缩短。

  8.1.4.1不同类别的产品换模依IE颁布的换模工时计,由研发部经理签认,100%公司吸收。

  8.1.4.2由于急插工单造成二次换模和待料/待工具设备等异常工时由提出单位签认并吸收。

  8.1.4.3因制程异常无法顺畅生产而换模,不可申报换模工时,造成的工时损失由责任单位签认并吸收。

  8.1.5特采:

  8.1.5.1来料合格,制成的成品特采出货后,客户退货所造成的损失工时由判定单位签认,责任单位吸收;

  8.1.5.2来料判特采,损失工时(含材料挑选,返工工时)由IE提供工时,采购签认转供应商100%吸收。

  8.1.5.3来料判特采,制成的成品特采出货后,客户退货所造成的损失工时(因来料特采造成时),由品管签认,判定单位吸收 %,责任单位吸收 %。(判定单位如为多家则损失工时均摊)

  8.1.6返工

  8.1.6.1 OQC判退,责任部门自行返工,不可申报产出工时。产生的损失工时由IPQC签认并吸收 %。所在部门自行吸收 %;

  8.1.6.2支援其他部门返工,按支援计即可;

  8.1.6.3客户退货(包括库存和未入库之成品),返工损失工时由品管签认吸收 %,

  生产部门吸收 %;

  8.1.7来料不良:

  8.1.7.1 IQC判合格物料,生产部门实际生产时发现物料功能不良/混料/包装不足/标示错误/标示不规范均可开出来料不良异常单通知品管处理。因来料不良造成的挑选/返工/异常停产处理等各项损失由品管签认并吸收 %, %转责任厂商吸收。

  8.1.7.2来料判挑选,则挑选工时报投入计,由品管签认全部转责任厂商吸收。

  8.1.7.3来料不良,品管已判退,但由于受交期压力改为挑选上模,则造成的各项损失工时由生管签认后转责任厂商吸收。

  8.1.7.4来料不良造成异常工时责任单位是供应商的则需转嫁供应商,是公司内部单位造成则由公司内单位吸收。

  8.2异常工时由工务、生管、品管等相关人员确认后,上交管理部,副总审核,总经理核准,总经办存档以备核对稽查。

  九.薪资计算:

  9.1计件薪资架构:由基本薪资+效率薪资+全勤奖+岗位补贴(如有的)+异常工时补偿费用。

  9.1.1基本薪资:为每人620元/月;

  9.1.2效率薪资:依据产量、单价、品质、成本、岗位系数、实际出勤工时、绩效评定系数计算;

  9.1.2.1岗位工时=实际出勤工时※岗位系数;

  9.1.2.2工时分配率=(产量※单价)之总和÷岗位工时总和;

  9.1.2.3岗位薪资=工时分配率※岗位工时;

  9.1.2.4绩效薪资=岗位工时※绩效评定系数。

  9.2试用期内员工,试用期内按计时薪资计算,试用期后即参与计件,由各车间按计件计酬发薪。

  9.3各部门聘用的临时工薪资费用由各聘用部门支付。

  9.4关键技术岗位“低压、CNC、喷涂、电镀”等,可以实行师傅或技术员带徒弟制度,凡所带新员工在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师傅可获得100元的补助费,该费用由公司支付。

  9.5 新产品试模费,铸造工序每套补助 元,加工工序每套补助 元,每月由开发课汇总后交各生产单位审核,并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由公司支付费用并计入各车间工资总额中兑现。

  9.6 铸造车间的高温补贴费按公司原有规定执行。

  9.7 正式聘用的计件人员符合工龄者同样享有年资奖,但不再享有夜班津贴。

  9.8 计件人员公司每天免费提供一餐工作餐。

  9.9 若因公司原因导致产量不足,员工月计件薪资不足620元时,由公司补贴按620元发放。

  十.责任废品考核及处置规定:(需质量课配合制订相关规定)。

  十一.部门考核奖惩规定:含生产计划完成、质量完成、成本、安全、5S、体系管理等。

  十二.其它事项:

  12.1各生产单位的考勤汇总表须于每月2日前交管理部,负责相关指标考核人员须于每月3日前将当月产量、质量、计划完成率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书面汇总呈总经办,每月5日前PMC将各部门的各项原辅材料实际消耗情况统计汇总报总经理,逾期不报,每迟一天,处罚部门主管20元及主办人员10元。

  12.2总经办考核人员汇总审核后,每月7日召开综合管理考评会议,报告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管理部,由管理部负责在各部门薪资总额中体现;每月9日前,管理部将薪资总额提交各部门,由各部门再对本部门的薪资总额进行二次分配。

  12.3二次薪资分配结果于每月12日之前由各部门审批后交至管理部汇总,16日报财务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后,每月20日左右发放薪资。

  12.4质量部、工务部、开发部、模修车间等间接人员,实行各车间或相关工序的平均计件工资乘系数乘考核得分的工资标准。不足定员的按实有人员拨发工资,超出定员的人员,公司不予以拨给工资,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另新招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半年内按相关工序的平均计件工资0.9系数拨给部门进行二次分配。

  12.5各车间课长、经理等将会在订定的固定薪资基础上再参与本车间的平均计件薪资 系数的分配;车间技术人员固定薪资为 元,再享有车间平均计件薪资 系数的分配;

  12.6各二次分配部门的考核及分配方案要公正、公平、公开,奖罚名单、金额等均应张榜公布,接受员工监督,并将分配方案提交公司总经办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12.7所有文职类人员薪资均按计时薪资计算,由公司支付。

  12.8一个月结束时,所有在制品的计件薪资的计算顺延至下个月。

  十三.计件薪资结算流程:

  13.1标准单价(含各工位单价):由IE制定,并交于生管;

  13.2生管发放“制令单”:同时一并将各工位标准单价发放至各部门;

  13.3各部门必须对当天入库或转流下一个部门/工位产品的日期、制令单号、产量、入库数、每个工位人员当天的计件数量和工时等作好记录;

  13.4异常工时由各部组长统计后,交相关责任部门确认,上交副总审核,总经理核准;

  13.5月底PMC按部门汇总出生产各部门入库数量(日期、制令单号、入库数量和物料损耗资料;品管汇总出各部品质相关资料,交副总审核,总经理核准。

  十四.本方案自2019-05-12起试行,各相关车间的原薪资方案取消,如在试行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再做相应调整而趋于完善。

  公司工资制度 篇4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关于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司转换经营机制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在公司建立灵活、有效的管理用人机制,彻底打破在编人员与非在编人员的身份界限,使员工收入与岗位、工作实绩结合起来,与公司整体经营收入情况相挂钩,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形成重实际讲效率的全新工作作风,从而保证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管理中心结构工资制度。

  一、工资分配方案总体思路

  本工资制度将全体干部职工原有工资待遇封存,装入档案,实行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按照人员所从事的岗位确定工资标准,着重体现公司员工个人收入与岗位所在部门本年度与中心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及公司总体经营收入相结合。根据工作岗位的技术、业务要求、劳动繁重程度、劳动条件好坏、所负责任大小及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等因素将公司各岗位划分为六岗十九类作为确定工资的`基本依据。通过实行结构工资制,按照每人的岗位、所在部门的效益情况,拉开收入差距,严格考核奖惩,工资收入与绩效挂钩,有效克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弊端。形成重贡献、重实际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调动各岗位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

  二、结构工资制度的构成情况

  本结构工资制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通讯补贴、知识分子津贴、职称补贴、工龄补贴、兼岗津贴、效益工资、奖励工资、考绩工资等十一项组成,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基础工资:即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发放的工资数额,约占个人工资收入的30%。在编人员基础工资按本人档案工资中“基本工资”数额发放;合同人员基础工资标准为:部门经理600元;部门副经理500元,行政管理、经营、技术部门主管400元;三岗一类岗位35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四类岗位在三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四岗一类岗位33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五岗一类岗位30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六岗一类岗位29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四类岗位在三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五类岗位根据出勤情况计发日工资。

  2、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职务)的技术、业务要求、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无在编与非在编的区别。

  3、岗位津贴:对不同岗位因其工作条件好差、办公环境优劣确定,此项津贴对技术、服务、保安等一线工作人员给予倾斜。

  4、通讯补贴:为方便日常工作联系,参照自治区有关政策结合具体岗位情况进行适当的通讯费补贴。

  5、知识分子津贴:不分岗位,不论在编于否,凡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6、职称补贴:专业技术人员,依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职称资格证书和自治区有关评定政策受聘人员(职称要与所从事岗位相同或相近),按助理及相当10元/月,工程师及相当30元/月,高级工程师50元/月计发;工勤人员,不分岗位,凡取得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职称资格证书,依自治区有关评聘政策受聘人员均可按高级工10元/月,技师30元/月,高级技师50元/月享受职称补贴。

  7、工龄补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每1年发给工龄工资5元/月,在公司工作每1年,发给工龄补贴10元/月。合同人员工龄按到公司参加工作之日起计,工龄补贴于每年元月份调整。

  例:某职工1987年参加工作,2000年到公司。该同志工龄补贴为:[(2000—1987)×5]+[(20xx—2000+1)×10]=125

  8、兼岗津贴:遵循定岗定员原则,对兼岗人员原则上按照本人主岗基础工资的10%计发兼岗津贴,阶段性或临时性兼岗由总经理会议根据兼岗任务及完成情况研究确定补贴标准。

  9、效益工资:各岗位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效益工资奖罚与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效益工资根据当月实现的经营收入情况,按照一定的计提比例、发放系数计发(每月计划人均效益工资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经营部会议、演出场租收入按月考核,电影及其他收入年终考核;下属公司三、四楼经营及广告收入按月考核,其他收入年终考核;大型活动收入年终一次性考核。

  1)经营部效益工资计提比例:计划人均效益工资×12月÷年目标任务×100%=100×12÷1600000×100%=0、075%;

  公司效益工资计提比例:计划人均效益工资×12月÷年目标任务×100%=100×9÷650000×100%≈0、138%;

  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效益工资发放基数:(经营部效益工资发放基数+公司效益工资发放基数)÷2

  大型活动部效益工资的发放:1—12月效益工资按照非直接经营部门发放基数计发,年终考核项目与第十三月工资挂钩,对比前十《公司结构工资制度》出自:

  二个月效益工资和奖励工资发放总额实行多扣少补。

  2)当月全额完成经营目标任务的部门,享受全额效益工资;当月完成经营收入不足目标任务的50%,不享受效益工资;完成目标任务达到50%以上,用当月效益工资除以75所得值乘以所差百分点的金额作为效益工资扣罚金额。

  3)经营部按当月本部门取得有效考核项目的经营收入(以实际完成的合同数额)的0、075%为发放基数,依不同岗位系数发放。

  4)下属公司按当月本部门取得有效考核项目的经营收入(以实际完成的合同数额)的0、138%为发放基数,依不同岗位系数发放。

  5)总经理按照各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的2倍计发;副总经理按照分管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的1、8倍计发;总经理助理的月效益工资按照非直接经营部门经理的发放系数计发,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人员按照直接经营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依岗位分类按系数计发,其中:

  二岗一类系数为1、6;二类系数为1、5;三类系数为1、4;

  三岗一类系数为1、3;二类系数为1、2;三类系数为1、1;

  四岗一类系数为1、3;二类系数为1、2;三类系数为1、1;

  五岗一类系数为1、2;二类、三类系数为1;

  六岗一类系数为1、2,二类、三类、四类系数均为1。

  10、奖励工资:直接经营部门(经营部、下属公司)超额完成当月目标任务,可享受奖励工资。

  1)经营部奖励工资基数:本部门超额完成数×0、075%

  2)下属公司奖励工资基数:本部门超额完成数×0、138%

  3)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奖励工资基数:公司整体超额数÷2×0、11%[0、11%=(0、075%+0、138%)÷2]

  4)各岗位奖励工资系数与效益工资计发系数相同。

  11、考绩工资:由部门经理以中心下发的考勤制度、上岗规范等为考评依据,综合每月出勤、工作完成及临时性事件处理情况对各岗位人员做出评价,进行考核,具体按照各部门的百分制考核评分表评定,满分150分,等值150元。通过部门经理评分、部门员工互评,可参考质检部抽查结果核定考核分数,计发相应考绩工资。

  三、各岗位档次类别的划分

  1、一岗一类:总经理,二类:副总经理;

  2、二岗一类:部门经理,二类:部门副经理;三类:行政管理、经营、技术部门主管;

  3、三岗:为技术岗位。包括:电梯,灯光,音响,暖通、空调、给排水,高、低压配电,电子屏及网络管理、会计,技术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4、四岗:为行政管理岗位。包括:秘书,人事,文书,出纳,库管,行政管理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5、五岗:为经营岗位和其他岗位。经营岗位包括:经营工作人员(内勤、外联);其他岗位包括:图书管理等。各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6、六岗:为保安及服务岗位。一类保安及服务主管;二类、三类、四类由任职条件确定;五类保洁岗位。

  7、以上岗位的类别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划分,要求各部门经理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任职资格条件、员工素质等情况公平、公正的划分,不得敷衍塞责,不得将本部门所有人员列为一类,公司各类岗位人员最终由总经理会议审核确定。

  8、以上各类岗位,从事兼岗任务的,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主、兼岗位中最高岗位确定岗位,并考虑兼岗津贴,具体由总经理会议确定。

  四、各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1、一岗一类人员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2、一岗二类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提名,经管局批准后方可聘任;

  3、二岗各类人员由公司管理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聘任资格条件,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经总经理会议研究予以聘任;

  4、三岗、四岗、五岗、六岗各类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及类别对照表》;

  5、以上各岗位如出现重大的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岗位责任人工资下调一类(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的重大与否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6、以上各类岗位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兑现工资,如因个人原因不符合本岗位各类任职资格条件,但确实担任该岗工作的,按照本岗最低类确定工资;

  7、各岗位人员经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岗位、类别后严格按照中心考核制度进行考绩,实行月、季、年相结合的办法并直接与工资挂钩;各岗位人员季度考核(月均考绩分值)达不到就职岗位类别考绩分值最低标准的(一类130分、二类110分、三类90分、四类80分,三个月后此分值按照部门实际考核分值调整),自下一考核期开始月起岗位工资按降低一类执行。

  五、工资提升,各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总经理会议研究可提升工资:

  1、自本结构工资制实行之日起,连续3年年终考核被《公司结构工资制度(第2页)》出自:

  评为公司优秀个人或办公厅系统先进个人的,以考核优秀第3年岗位工资为基数,自次年3月份起岗位工资上涨10%;

  2、在工作中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技术革新等,对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挽回重大损失、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具体事项及奖励幅度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3、其他必要增资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六、工资降低,各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总经理会议研究给予降低工资。

  1、当年年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以考核不合格当年岗位工资为基数,自次年3月份起本人工资降低一类执行;

  2、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对各岗位进行考核,对违犯公司有关考勤、着装、上岗规范等制度的,按照本制度中有关考绩工资的发放考核办法执行。

  3、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经总经理会议研究视损失大小确定降幅;

  4、其他必要降资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七、特殊岗位工资情况:

  1、凡经公司聘用的各类营销业务人员及与公司有租赁合同长期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人员(不承担部门内工作任务):不实行坐班制,考勤、着装方面不做要求,不发日常工资,不计其他福利待遇;

  2、服务保洁岗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实行日工资制(每天8小时),每日工资按六档四类岗位工资的12%计发,按照部门实际考勤上岗天数计发,不计考绩工资;试用期之后实行日工资制(每天8小时),每日工资按六档四类岗位工资的12%计发,按照部门实际考勤上岗天数计发,另计当月考绩工资。

  3、以上特殊岗位人员如有其他部门或岗位任务可根据实际工作量情况考虑兼职补贴。

  八、公司试用期人员工资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80%,其中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按照就职岗位最低标准(二岗、三岗、四岗、五岗的第三类,六岗的第四类)计发,其他项目不计。

  合同人员,参加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以上,但未满1年的,结构工资制中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三项按就职岗位最低标准(二岗、三岗、四岗、五岗的第三类,六岗的第四类)的90%计发,其他项目全额发放。

  九、以上工资标准经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后执行,每年3月份调整员工工资,根据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对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即表列第1项、第2项)进行调整。

  十、于每年元月10日前向在岗人员发放第十三月工资,发放标准:

  1、非直接经营部门第十三月工资按照附表列第1、2、3、4、5、6、7、8项之和。

  2、各直接经营部门年终考核项目与第13个月的工资发放挂钩。

  3、在公司工作未满1年的人员第十三个月工资为:以上8项之和÷12×实际工作月数;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第十三月工资。

  十一、本结构工资制应配合人员岗位聘任制实行,对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一般岗位实行双向选择上岗。

  十二、各岗位人员工资实行以岗定薪,如遇岗位变动,工资即做相应调整。

  十三、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做补充规定。

  十四、附件。

  1、公司结构工资制度(第3页)分配方案

  2、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及类别对照表

  公司工资制度 篇5

  首先,计件工资制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计件工资制,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其次,有关法律对这一部分由以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如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就是现有的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如何支付职工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

  第三,问题就出来了。上述中的“定额”该如何确定呢?不论多少,企业都可以其自主经营权为由而进行抗辩。所以说,如果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定额,即使加班了,也无法获得加班费。这就是目前的症结所在。

  但是,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讲,实行计件制工资标准,计件单价标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关于计件工作时间,因为有可能存在熟练工与非熟练工的问题,则可以以同等劳动条件下平均单件生产时间为标准进行衡量。现实中,一些地区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综上,以下原则我认为可以作为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发原则:

  第一:劳动者在8小时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可以不发放加班费。

  第二: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超额完成了任务,其超额完成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不应计发加班费,可按照正常计价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或者说是补助之类的名义进行发放,因为毕竟这一阶段劳动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完成了生产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以外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其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数量,应按照加班费计发。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公司工资制度 篇6

  一、工资制度方案怎么制定

  公司工资制度制定应遵循基本原则,即制度各项规定遵循的大方向、总纲要,具体如下:

  (1)制定薪酬的模式和薪资的构成结构,及薪资各部分的标准。

  (2)制定特殊情况下工资的计算办法,如加班工资等等。

  (3)薪资的计发规定,即计发程序、计发周期等等。

  (4)薪资的审批程序及日常薪资管理规定。

  (5)如何调整工资,程序是什么,各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具体规定。

  (6)确定各类人员的薪资标准。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二、我国的工资制度

  1、工资等级制度

  指根据工作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风险程度、精确程度等因素将各类工作进行等级划分并规定相应工资标准的一种工资制度,是其它工资制度的基础,也称基本工资制度。其主要特点是从劳动质量方面来反映劳动差别。

  2、工资支付制度

  指计算支付职工工资的有关原则,标准和具体立法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支付原则、各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处理的等内容。

  3、工资调整制度

  工资调整制度是工资等级制度的补充。其主要内容有考核升级、自动增加工资、考核定级、提高工资标准等。使工资制度在变动中趋向平衡和合理。

  4、工资基金管理制度

  工资基金指用人单位从其经营或者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工资的那部分基金。通常所说的工资基金管理指国家规定一系列的工资基金审批程序和监督措施,地各单位工资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审计等行政管理活动。我国现阶段企业执行的基本工资制度主要有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等。

  我国工资制度是国家依据按劳分配原则所制定的劳动报酬制度,体现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关系和分配原则。

  三、最低工资有什么用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通过一定立法程序所规定的、为保障劳动者在履行必要的劳动义务后应获得的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工资收入的一种法律形式。

  公司工资制度 篇7

  近年来,石油企业进行了以引入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理念为核心的基本工资制度改革,打破了基本工资制度高度统一的格局,初步建立起了适用于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人员、突出岗位技能要素,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基本工资制度,提高了整体工资水平,保障了人人增资,对激发职工劳动热情、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新型基本工资制度的特点

  (一)突破统一格局,实行多种形式同时并存

  新型基本工资制度打破了传统的高度统一的单一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度模式,转变为对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人员分别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年薪制以及协议工资制四种不同的工资制度,体现了“分而治之”的管理思想,实事求是地区分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操作服务岗位职工劳动的不同性质和特点,进一步理顺了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分配关系,有利于调动不同类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参照市场价位,实现工资分配市场化

  新型工资制度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工资水平与市场劳动力价格接轨,从而使石油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融于人力资源市场均衡价格之中,成为市场均衡价格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实现了工资分配的市场化,体现了企业内部、外部、职工个人三方面的公平性,同时,也有助于多维人力资源市场均衡的形成,利于石油企业从社会大市场中获取必需的劳动力和优秀人才。

  (三)突出岗位要素,拉开分配档次

  新型基本工资制度严格按岗位划分等级,以劳动技能或岗位工作年限确定档次,突出了岗位、技能要素,体现了岗位劳动价值,其对应的岗位(岗技)工资单元,居于主导地位,在整个工资标准体系中占绝大份额,所占比重最高,达58%。同时,相邻岗等之间的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复杂程度、责任大小等情况,合理安排不等的工资差异,最低仅30元,最高达545元,较大幅度地拉开了分配档次,这样,有利于激发责任重、贡献大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热情。

  (四)工资结构简化,单元功能明晰,操作方便易行

  现行基本工资制度对原有工资单元进行了合理的取舍、调整,并严格界定其功能,仅设置了岗位工资、津补贴、奖金三个工资单元,较原制度减少了40%。同时,对原有津补贴的项目实行了清理、归并,项目数量也有所减少。工资结构的简化,单元功能的明晰,工资项目数量的减少,达到了业务人员操作简单,管理方便的目的。

  二、新型基本工资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后的新型基本工资制度既以接轨劳动力市场价位为核心,调整了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人员的工资关系,又实现了人人增资的目标,因而较大程度上调动了职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尤其是高职务、高职称、高技能、高学历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在工改中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因而工作热情普遍高涨。但由于工资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对原有分配关系的重大调整,难免存在不足之处。

  (一)整体工资水平偏低,与石油职工的劳动付出不尽匹配,与市场劳动力价位存在差距,对职工尤其是新工无明显吸引力。

  实行新的工资制度后,公司职工月基本工资约XX元,与劳动力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距,这不仅与石油职工野外作业、条件艰苦、再就业能力极弱、年老无退路的特点不相适应,而且与石油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不匹配,还与其他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平衡。

  钻井队的新增职工人月均工资约1200元,与市场劳动力价位差距较大,对新生劳动力不具有吸引力,新聘用的大中专生到公司报到后不久就离职的现象,年年发生。

  (二)三个工资系列之间的工资差异较大,引起一定的内部矛盾。

  一是工改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平均增资水平普遍高于操作服务系列职工的增资水平,操作服务系列职工意见较大。

  二是前线职工认为,新的基本工资制度使机关干部增资多,前线反而增资少,这样,前线与后勤职工的差距越来越小了,因此,在前线工作没有奔头,还不如下到后勤工作。

  三是从一线调至后勤的一般操作岗位人员,尤其是套改后调动的,由于不能执行13-16档标准(仅限技师、高级技师使用),降低工资太多(多数职工比工改前还低),因而很有意见,认为现行新型工资制度对他们没有优惠,不如旧制度好,对新制度产生不认同感。

  (三)以岗定薪原则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岗技工资依然是原等级工资的再生品,工作年限依旧是操作岗位职工工资收入的决定性因素。

  以岗定薪原则仅仅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得以实现,而操作服务岗位则没有严格按岗位确定工资,这本身就是矛盾的,自然形成了较大的横向不平衡性。

  操作服务岗位职工的工资收入始终没有摆脱工作年限是决定性因素这一束缚,从而使原有的不合理的工资关系、工资因素仍然沿袭,关键岗位与辅助岗位、主要岗位与次要岗位之间的工资差异,要么依然倒挂,要么没有达到令职工感到满意的效果。

  (四)积累劳动贡献未得到应有的尊重,造成一定的平台矛盾。

  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龄津贴提高的幅度太小,不足以弥补积累劳动贡献的差别。二是对待积累劳动的政策不统一:对操作服务系列人员,承认积累劳动,而对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则一盘否定。从而使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原获得的奖励晋级、野外年限浮动工资固定部分实质上被统统取消。对此,部分老同志极为不满。

  (五)个别政策规定不合理,引起部分职工心理不平衡。

  一是部分原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相等的基层操作岗位职工,居于高岗位的,其工改后的新标准反而比低岗位职工低,这明显不合理,职工想不通。二是部分职工从高岗序岗位变动到低岗序岗位后,其新套入的工资标准反而比同期参加工作但一直在低岗序岗位工作的职工低,这也明显不合理,尤其是同工种不同岗位的职工,很有意见,认为到高岗位工作后反而吃亏,负面效应较大。

  三、对策

  (一)遵循劳动力市场价格规律,合理定位石油职工尤其是野外作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根据西方劳动经济学的观点,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是多维人力资源市场均衡时的价格,而多维人力资源市场均衡价格是一组而非一个价格。石油企业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只是多维人力资源市场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石油职工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的特殊性是其他许多企业所无法比拟的,其劳动力价格高于其他行业是必然的,也是实现多维劳动力市场均衡所必需的。

  据有关权威资料介绍:只要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一定改善,人们就不愿从事采掘业等艰苦行业工作。为此,必须首先对石油职工的劳动进行正确评价,这是合理定位石油职工工资水平的前提,也是使石油企业持续获得必要劳动力尤其是优秀人才的基础。当前,石油职工的工资水平应至少定位在其他行业的150%左右,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差距。

  工资报酬是劳动者行动的内在驱动力。合理定位石油职工工资水平,有利于引导劳动力流向石油企业尤其是流向野外骨干队伍,有利于增强职工劳动热情和工作责任感,有利于消除职工的不公平感,避免出现职工出工不出力和“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消极现象。

  (二)全面实施以岗定薪原则,将岗位、技能要素置于决定职工工资收入的绝对地位。

  重点是将操作、服务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制度,也与机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职工一样,按岗位确定,真正突出岗位、技能要素,使职工的工资标准与职工原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情况脱钩,合理拉开关键岗位与辅助岗位、主要岗位与次要岗位、高岗位与低岗位之间的工资差异,提高职工对关键岗位、主要岗位、高岗位的向心力。

  (三)科学评价不同类型岗位的劳动差别,选准等价劳动岗位,合理处理不同类型岗位之间的平衡关系。

  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操作服务岗位进行科学测评、分析,找出三者之间的等价劳动岗位,从而合理确定三个工资系列岗位之间的制衡关系,避免内部矛盾的发生。

  三大工资系列岗位之间的平衡关系可以为:主办与助工、钻工(10岗序)相对等价;助理主办与技术员、钻井队一般管理人员(8岗序)相对等价。在此基础上,根据相邻岗位的劳动差别,合理确定各岗位的岗位(岗技)工资标准。

  (四)适度加大对积累劳动贡献的补偿力度,形成完备的工资增长机制。

  职工的积累劳动贡献,应当得到应有的承认和尊重,要给予适当的补偿,使年轻职工与年老职工、管理岗位职工与操作岗位职工等不同类型职工都具有合理的增资渠道和因素。可从以下几方面适度加大对积累劳动贡献的补偿力度:

  一是适当提高工龄津贴标准,合理处理新老职工的工资关系,标准可提高为8元/年或10元/年。二是为体现对野外一线老职工的关心,弥补其在野外工作的积累贡献,促进其安心野外工作,对原执行了野外年限浮动工资制度的老职工,若调至后勤单位,在就近低套时,可套入到13-16档号档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现同岗位、同期参加工作职工的最高标准。

  (3)将职工原岗位技能工资制度中的奖励性工资部分(如奖励晋级等)对接到新制度中,设置积累贡献工资加以保留。

  (五)调整改进部分运行规定。

  1.对同工种范围内的不同岗序的基层操作岗位职工,若原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相等,但套改后高岗位的工资标准反而比低岗位低的,则在岗技工资动态运行中允许向上高靠一档。这样,既可稳定高岗位职工,又可实现此类职工以后回到低岗位时工资标准可以与同期参加工作但一直在低岗位工作的职工保持一致(而现行规定则至少低一档),避免发生内部矛盾。

  2.对现行操作岗位人员“从高岗序岗位变动到低岗序岗位”的动态运行规定作如下调整:以原岗技工资额就近就低套入新任岗位的岗技工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参加工作职工的最高档次。由此从根本上避免“高岗位职工变动到低岗位后的工资标准反而比同期参加工作但一直在低岗序岗位工作的职工低”这一不合理现象产生。

  公司工资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北海烟草(局)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北海烟草(局)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北海烟草(局)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北海烟草(局)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 结合北海烟草(局)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北海烟草(局)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的工作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北海烟草(局)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

  北海烟草(局)公司的所有正式员工。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

  1、岗位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40%~50%)。

  2、岗位工资。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 北海烟草(局)公司岗位工资分为 (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北海烟草(局)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20%~30%)。

  3、工龄工资。

  (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 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北海烟草(局)公司工龄;

  (3) 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 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 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 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 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 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 各类津贴见北海烟草(局)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 北海烟草(局)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 根据北海烟草(局)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 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北海烟草(局)公司、分北海烟草(局)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 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北海烟草(局)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北海烟草(局)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北海烟草(局)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北海烟草(局)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北海烟草(局)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每月支薪日为 日。

  第二十二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北海烟草(局)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北海烟草(局)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公司工资制度 篇9

  为更好地调动我县乡镇卫生院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乡镇医疗卫生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医疗卫生干部队伍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职工。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根据2013年2月13日河北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把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调整为4:6或3:7。根据本县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一)基础性工资的分配。基础性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艰边津贴。根据医德医风、思想政治素质、精通业务程度、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行业作风以及考勤等情况实施100分考核,每月按考核分数得相应比例的基础性工资,月底直接打入个人卡户,下列情况可享受基础性工资:

  1、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离岗治疗期间;

  2、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探亲假、婚丧假期期间;

  3、工作人员经批准离岗学习时间;

  4、工作人员因病休假2个月以内的,需持上一级医院的诊断书证明及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或医院住院证明;

  5、请事假(七天以内由本单位领导批准,超过七天者,由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的;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超过天数发本人基础工资的60%。

  下列情况不在享受基础性工资:

  1、工作人员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超过天数停发;

  2、工作人员无故旷工不上班者,扣发旷工天数的全部工资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实施分配打破本单位个人档案工资界限,根据单位职工每个人工作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在分配中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奖励性工资要按月考核,工资按月或季度发放。单位年终结余的50%部分按全年每人每月绩效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奖励性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特殊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进行或参与绩效工资的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1、乡镇卫生院结合新农合、医疗、防疫、管理(院长、副院长、后勤)等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可设立科室负责人津贴等项目,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院领导班子研究后,经职工大会通过,报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在本单位公示。

  2、乡镇卫生院院长享受全院平均奖励性工资100—150%,也可和职工一样按业务量考核发放。(院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与当年新农合年终考核结果挂钩,考核分值不少于总分值比例的40%。)

  3、下列情况之一者,正常享受全院正常上班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婚丧假、探亲假;

  (2)工作人员因工(公)负伤治疗期间的;

  (3)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有单位经批准离岗学习。

  4、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人员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超过天数停发;

  (2)工作人员无故旷工期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依照本《管理办法》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具体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统筹负责本院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实施方案必须经过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50%以上人员同意),上报县卫生局审批后实施。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要不断健全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形式及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化,随时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

  (三)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县卫生局在宏观上指导各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工作,把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

  公司工资制度 篇10

  1、对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自己提出申请,按年龄段(40岁以下,41—50岁,51—60岁;其中女职工降低5岁)每月交纳450元、400元、360元作为代课费(每学期暂交5个月),经联校同意,报县局审批方可找代课教师,其德能勤绩考核分数按联校平均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记入。

  2、一至六年级每学年期中、期末考试三次倒三名教师调出原单位,自己联系工作岗位。对不参与竞聘、竞聘不上或者自己联系不到工作岗位的按待岗对待,执行每月扣发工资500元,待岗学习自己联系到岗位为止。对成绩很差的调出原单位。

  3、强化固生工作,教师学习新的教学理念,转变教学方式、方法,严禁讽刺挖苦体罚学生,按入学学生人数不得使其辍学。否则将按原有人数计算成绩,流失1生处以班主任50元、校长100元罚款。

  4、为平衡各年级工作压力,对绩效工资的分配做必要的调整,一至四、五、六年级绩效工资的教学部分按1:1.2:1.5的比例发放。五六年级绩效工资的0.2、0.5部分根据全县统一考试发放,一至六名全额发放,七至十名发放50%,十名以后不发放。奖金余额用于奖励一至四年级前三名。

  5、各年级期中、期末考试按平均分对班级教学工作奖惩、按总分对优秀生奖励。全体教职工每月交12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600元为绩效工资。其中200元用于工勤工资,400元作为绩效工资。期中占40%、期末占60%,一、二年级按班级平均分,三、四年级按所教学科计算,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在平均分上下2分(含2分)以内按平均分计入,高于平均分2—4分(含4分)按120%计入总分,高于4分以上按150%计入总分;低于平均分2—4分(含4分)按50%计入总分,低于4分以下按20%计入总分。用标准分去除绩效工资数得出分值,然后计算教师所得奖金。

  三、四年级品社、科学、运河考试成绩在平均分上下1分(含1分)以内按平均分计入,高于平均分1—2分(含2分)按120%计入总分,高于2分以上按150%计入总分;低于平均分1—2分(含2分)按50%计入总分,低于2分以下按20%计入总分。用标准分去除绩效工资数得出分值,然后计算教师所得奖金。

  五、六年级语文(含品社)、数学(含科学)、英语(含运河)考试成绩在平均分上下2分(含2分)以内按平均分计入,高于平均分2—4分(含4分)按120%计入总分,高于4分以上按150%计入总分;低于平均分2—4分(含4分)按50%计入总分,低于4分以下按20%计入总分。用标准分去除绩效工资数得出分值,然后计算教师所得奖金。

  期中、期末考试奖励20%优秀生,一、二年级每生12元;三、四年级每生30元(其中语文10元,数学10元,英语4元,科学、品社、运河各2元);五年级每生32元(其中语文10元,数学10元,英语6元,科学、品社、运河各2元);六年级每生39元(其中语文12元,数学12元,英语6元,科学、品社、运河各3元)。

  五、六年级月测评奖励30%优秀生,每次测评奖励六年级1000元、五年级600元。

  五、六年级月测评优秀生奖金由联校支付。

  6、联校对任课教师的工作量进行平衡,具体计算方法是:一至四年级教师工作量(英语除外)该年级学生总数除以任课教师数即为教师标准工作量;三、四年级英语教师工作量为三、四年级学生数除三、四年级班数即为英语教师标准工作量。超工作量教师超一生每学期加资5元,英语每生加3元;反之一生每学期减资5元,英语每生减3元。超工作量的教师成绩高于联校平均分给与补贴,否则不享受。

  7、期末考试一、二年级总评、三、四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第一二三名分别奖60元、40元、20元,倒一二三名罚款30、20、10元;科学、品社、运河第一二三名分别奖30、20、10元,倒一二三名罚款15、10、5元。

  五年级奖罚前两名、后两名,六年级奖罚前一名、后一名,款数同上。

  前三名奖金由联校支付。

  8、一至五年级如果能获得全县考试信息,进入全县前五名联校发奖金每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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