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领域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24-06-12 07:50:02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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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领域自查自纠报告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领域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领域自查自纠报告

采购领域自查自纠报告1

  根据学校纪委关于加强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的精神及武昌区药监局、卫生局联合召开的关于整顿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和整顿医疗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会议精神,校医院在积极参与行业领域反商业贿赂工作的同时,在校纪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了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活动...根据学校纪委关于加强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的精神及武昌区药监局、卫生局联合召开的关于整顿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和整顿医疗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会议精神,校医院在积极参与行业领域反商业贿赂工作的同时,在校纪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了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动员教育,提高认识

  我们及时传达校纪委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全体医务工作者明白商业贿赂既损害国家利益,又损害群众利益,同时也损害自身利益。因为商业贿赂就象一个温床,引诱犯罪,并使犯罪者最终走向犯罪深渊,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校医院领导结合身边案例讲解,使大家进一步明白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从思想上提高了大家的认识,增强了拒腐防身的能力。对学校纪委开展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活动的指示,校医院要求在全院集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使全体工作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的自觉性;查找重点部门在医药购销领域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及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别作出处理,完善工作措施。

  二、确定自查自纠的'工作原则

  医院领导非常重视反商业贿赂活动及自查自纠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医院领导经过充分研究确定的工作方针是:

  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认识;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分类处理问题;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根据学校纪委的要求,重点查找xx年年以来医药购销领域和医院管理中发生的突出问题,要通过检查招投标程序、采购过程、医疗诊治过程以及学校对医院财务审计结果等方法查找、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情况说明

  经过严格认真的自查,xx年年以来,校医院没有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材料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但在医院的财务管理和药品管理方面我们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医院挂号费、处置费、药费收入交款不及时,每天的各项收入未做到日清日结;在实行电脑管理前,收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存在帐外资金现象;在实行电脑管理前,药品管理不规范,控制不严,药库和药房的药品盘存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等。

  四、几年来反商业贿赂、加强医院管理及近期自纠的措施

  根据学校纪委关于加强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的精神及武昌区药监局、卫生局联合召开的关于整顿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和整顿医疗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会议精神,校医院在积极参与行业领域反商业贿赂工作的同时,在校纪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了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活动.

  (一)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努力防范和坚决治理药品、器材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在全员动员教育的基础上,医院领导对与药商、器械商联系较多的重点部门重点防治,医院领导要求重点部门工作人员要正确处理与药品器械商的关系,按国家法律、法规、校纪院规办事,坚决抵制收受礼金、礼品、宴请等。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医院负责人与相关重点部门工作人员签订了责任书。

  校医院的药品和器械的采购数量不象社会医院那样大,与药品器械商接触机会不多。但我们并不因为如此而放松警惕,相反,我们觉得量少、面窄、环节少,我们更有理由管好,把好这一关。为了避免商业贿赂现象在我院发生,明确规定校医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不能与药商及生产厂家接触,更不能进行私下交易。在商家表示同意接受我们的规定情况下,并与我们签订承诺书后才允许其购买标书,签订药品供应合同书。

  校医院各种药品、器械、试剂及一次性消耗器材的采购应在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于数量多、金额大的物品实行招投标,对于量少、金额少的物品实行议标。药品及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程序是:

  首先医院根据各相关部门提出的采购计划进行分析、论证,保证所采购物品符合临床工作需要,对于大型医疗设备还要到相关单位进行实地参观考察,了解该设备性能及是否满足本院实际工作需要。经过论证符合要求,确定采购,填写论证采购报告上交后勤保障处,后勤保障处组织学校评标小组成员对投标的医药公司、器械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招标,确定六家入围公司,然后依据中标品种及数量确定四家供货公司,并且与四家供货公司签订供货合同书。

  对于一次性消耗器材、试剂等,目前是按学校有关规定,由后勤保障处组织进行议标,校医院按议标决议执行。

  药品供货公司按校医院采购清单供货后,校医院库房孙爱萍同志和综合组负责人华丽群同志负责验收,严格按照武食药[xx年]2号文件及武昌区[xx年]1号文件规定,检查供货员资格、票据合法性、药物品种、数量、批号及效期,对不符合招投标及质量要求的坚决拒收、退货,确保药品进货渠道和手续的规范、通畅以及广大师生用药的安全。

采购领域自查自纠报告2

  一、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采购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二、专项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采购人、采购机构20xx年和20xx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其中,采购机构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指获得省级财政部门认定乙级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三、专项检查的内容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采购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四、专项检查组织与实施

  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共同成立田阳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工作和检查的`指导。县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黄纪若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县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我县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组织督导组加强对我县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导。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本县各单位专项检查情况和总结报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月4日至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各单位要对照专项检查的内容对20xx年和20xx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采购人、采购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将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有关表格(电子版)。采购人应当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填写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会机构应当填写表格5、表格6和表格7(分县(区)填写后汇总上报)。

  各采购人、采购机构于xx年5月29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汇总后的电子表格报送田阳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自查自纠表格在中国政府采购“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专栏---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子化表格下载”。

  (二)重点检查。6月1日一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自查自纠结束后,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我县将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采购人和部分社会机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根据本县实际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其中,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县所有采购人的20%,以及部分社会机构。要在财政部、财政厅确定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对建设部门、市政部门、水利部门、交通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工业园区的土地整理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校舍修建项目以及汽车定点保险等采购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开展重点检查时人员分组情况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应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上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8月1日一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四)验收总结。9月1日一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县的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重点检查的要求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和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的重点检查工作和地方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各级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县实际的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确定负责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和督导工作的小组。以指导本县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及时加以解决。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工作,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依法行政,公正严格。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检查,要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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