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3 17:43:09 制度 我要投稿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化验室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2

  实验中一旦发生了火灾切不可惊慌失措,应保持镇静。首先立即切断室内一切火源和电源。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地进行抢救和灭火。常用的方法有:

  1、在可燃液体燃着时,应立即拿开着火区域内的一切可燃物质,关闭通风器,防止扩大燃烧。若着火面积较小,可用抹布、湿布、铁片或沙土覆盖,隔绝空气使之熄灭。但覆盖时要轻,避免碰坏或打翻盛有易燃溶剂的`玻璃器皿,导致更多的溶剂流出而再着火。

  2、酒精及他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灭火。

  3、乙醚、甲苯等有机溶剂着火时,应用石棉布或砂土扑灭。绝对不能用水,否则反而会扩大燃烧面积。

  4、金属钠着火时,可把砂子倒在它的上面。

  5、导线着火时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灭火器,应切断电源或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6、衣服烧着时切忌奔走,可用衣服、大衣等包裹身体或躺在地上滚动,以灭火。

  7、发生火灾时应注意保护现场。较大的着火事故应立即报警。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3

  1、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3、化验室工作职责

  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4、化验室环境要求

  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5、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6、检验工作程序

  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符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4

  1 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依据标准

  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样方面依据:

  GB 3727《工业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 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 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5491《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 5524《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分样法 》;

  GB 9695.19《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 14699.1《饲料 采样》

  GB/T 5009.1《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等标准。

  3 采样管理要求

  3.1 根据业务技术科下达的检验计划实施采样。采样必须严格执行第二条规定的标准。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的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3.2 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涉及人身安全的取样,操作时应特别注意做好防护工作。

  3.3 油罐取样必须现场管理人员,并要求一同前往取样点,由现场管理人员启封开盖。

  3.4 到装配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采样

  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3.5 涉及防爆区域采样,要求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其他不防爆工具。不得在雷电、暴雨期间或风力7级(含7级)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采样作业。

  3.6 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部位、批号、产地、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

  3.7 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变质和污染。

  4 留样管理要求

  4.1 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4.2 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4.3样品保留量:

  样品保留量要根据样品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

  500ml-1000mL ;固体样品保留500-1000g。

  4.4 样品保留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4.5 样品过保质期后,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5、留样间管理要求

  5.1样品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5.2 留样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5.3 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5.4 样品间卫生清洁,要有专人管理样品间。

  5.5 保存期限后,按样品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化验室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药品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四、定义

  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五、职责

  1、化验员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2、化验员负责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

  六、管理规定

  1、化学药品计划的申报

  ①一般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②危险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刑警部门批准并备案,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2、化学品的储存

  ①化学药品采购后经验收合格一律统一放入化验室药品库并登记。

  ②化学药品库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③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④对危险化学药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使用和双人运输的“五双制”。

  3、化学药品的使用

  ①化学药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②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③对从事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七、考核

  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的罚款。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6

  化学试剂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的化学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对化学品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4、定义

  4.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4.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4.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5、职责

  5.1质量保证部

  5.1.1计量理化室负责化学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5.1.2计量理化室负责计量理化室的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及化学品出、入库的登记台账。、5.2涂装车间

  5.2.1涂装车间化验室负责涂装化验室的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及化学品出、入库的登记台账。、5.3行政部

  5.3.1行政部安全环保科安全员负责对化学品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5.4采购部

  5.4.1采购部负责对化学品的购买。

  6、管理规定

  6.1化学品计划的申报

  6.1.1一般化学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于每月的1号、15号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6.1.2危险化学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并备案,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6.2化学品的储存

  6.2.1化学品购回经验收合格后由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他别管理各自的化学品,并做好相应记录。

  6.2.2化学药品存放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6.2.3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6.2.4对危险化学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

  6.3化学品的出、入库

  6.3.1保管人员每月对化学品进行点检,并将结果记录在“化学品物料盘点表”上,对化学品的发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6.3.2员在使用化学品时,先登记,注明用途、使用数量后,由统计人员开库门拿出所用物品并做好库存台帐记录。、6.4化学品的使用

  6.4.1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4.2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6.4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7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化验室内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化学品购买、运输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化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效力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负责人员责任划分:

  1.专管员

  1.1负责化验室化验分析用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试剂采购计划的审批,对采购量进行把关审核;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安全管理设施资源的配备;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

  1.2按当地公安部门要求,负责办理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备案证明申请手续;

  1.3按采购计划对外采购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对进货量和采购来源进行统计出入库管理登记、日常使用管理。

  1.4负责对剧毒化学品化学品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纪录、原始单据、购货台帐、证明等进行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1年,以便备查;负责在装卸、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1.5负责制订、修订公司级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负责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在使用、储存、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7负责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纳入档案管理。

  2.安保员

  2.1责对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发生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2.2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生产、存贮、使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盗工作。

  2.3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案件的侦破工作,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配合公安部门侦破。

  2.4按化验室应急预案组织并实施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2.5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经营管理人员相关犯罪纪录管理。

  2.6负责对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发生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2.7结合化验室实际,制定、修订化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类的应急救援措施与预案。

  3.保管员

  3.1负责对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安全安全储存管理与发放工作。

  3.2负责编制、填写剧毒化学品化学式出入库工作,入库检查工作,并建立出入库台账。

  3.3负责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库的每日巡查工作,异常情况及时向安保员及质量部长报告。

  3.4负责严格执行“五双”管理规定

  4.使用员

  4.1依据相应操作规程使用、领取、退还相应剧毒化学品试剂。

  4.2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专管员、安保员、保管员。

  4.3熟悉试剂的理化性质及SMDS的相关说明。

  4.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进行使用。

  四、专用名词:无

  五、文件正文:

  1.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采购

  1.1化验室主任负责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的申请、审核试剂和耗材的技术指标,对其使用的评价和反馈,编制采购计划,并且对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进行验收,填写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1.2化验室资料员负责对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合格供应商的资质和评价资料进行归档和管理。

  1.3采购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由采购员负责向公安机关申办准购证后,再进行采购。

  1.4采购员负责选择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采购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并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

  1.5采购员负责要求供货厂家提供相应的技术材料,如:货物的品名、数量、标志、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等。

  2.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管理

  2.1管理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合格,并熟知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2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化验室专用储存室内,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2.3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仓库或储存室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说明书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且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必须分开存放。

  2.4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卡、物相符,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2.5使用部门领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应落实固定人员,领料单需写明用途。

  2.6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管理员每天对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存放、领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储存保管过程中的安全。

  2.7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数量;

  b.包装;

  2.8保管“五双”制度

  爆炸物品管理中的“五双”制度是指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不论任何爆炸物品仓库,都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就是保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一人休息,须有第三人顶替。两把锁的钥匙必须两人各执一把,不能由一人执掌。发货时必须两人同时在场。领料要两人同去,并负责送到。双本账是保管员执一本帐,物资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执一本账。

  2.8.1《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专人保管。

  2.8.2由双人每天检查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并用台帐登记。

  2.8.3《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填写由使用部门申请(注明名称、数量、规定时限、销售单位和运输单位),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经办人到凭证保管人员处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8.4保管人员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8.5经办人须带身份证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8.6经办人携带《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到交警部门办理《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单。

  2.8.7销售单位须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回执。

  2.8.8经办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回执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

  2.8.9《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用完后由保管人员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再领取新的《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9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库,做到帐、卡、物相符。

  3.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

  3.1盛装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3.2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地点必须根据该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使用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时,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量不得超过工作需要量,剩余的要当即退回仓库。

  3.3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直接进行化验时(主要指配标准液或者直接使用未经稀释原品时),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要有相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等。

  3.4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人员,放置在化验室内配置和稀释后的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应粘贴标识,标明品名、浓度,指定专人负责。

  3.5化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化验室如发现丢失、被盗、被抢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向化验室主任和质量部长,由质量部长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3.6化验室要按所需数量领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确保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规范性,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4.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报废

  执行《化验室废液废物管理制度》

  5.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检查处理记录。

  6.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安全管理一般安全措施

  6.1化验室配备健全的个人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通风橱、抽气罩、洗眼器、紧急喷淋、防护眼镜、不同级别的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6.2化验室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并保证所有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6.3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和消防设施(如适用)能够正常使用:

  6.4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通风橱、抽气罩的风速,确保其风速满足相应的使用要求;

  6.5灭火器定期送消防部门检查,一般外检周期为一年一次。

  7.行政管理:

  7.1公司每月召开1次剧毒化学品试剂安全会议并留有会议记录,且定期对保卫员、保管员进行培训。

  7.2公司每年组织进行依据针对于剧毒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故障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演练一次,并留有记录及照片。

  8.其他

  8.1凡发生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化验室领导及公安、安监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8.2使用的剧毒化学品化学品除按照本制度的管理外,符合化学危险品性质的还必须遵守公司对化学危险品管理的相关要求。

  8.3在检查安全和消防设施时,如发现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员,联系相关厂家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8.4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8.5检测过程中如遇停水、停电时应及时切断水源、电源,并对遗留事宜妥善处理。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8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化验室内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在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药品化学品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购买、运输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化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效力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负责人员责任划分:

  1.专管员

  1.1 负责化验室化验分析用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试剂采购计划的审批,对采购量进行把关审核;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安全管理设施资源的配备;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使用。

  1.2 按当地公安部门要求,负责办理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备案证明申请手续;

  1.3 按采购计划对外采购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对进货量和采购来源进行统计出入库管理登记、日常使用管理。

  1.4 负责对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纪录、原始单据、购货台帐、证明等进行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1年,以便备查;负责在装卸、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1.5 负责制订、修订公司级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 负责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在使用、储存、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7 负责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纳入档案管理。

  2.安保员

  2.1 责对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发生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2.2 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生产、存贮、使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盗工作。

  2.3 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案件的侦破工作,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配合公安部门侦破。

  2.4 按化验室应急预案组织并实施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2.5 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经营管理人员相关犯罪纪录管理。

  2.6 负责对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发生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2.7 结合化验室实际,制定、修订化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类的应急救援措施与预案。

  3.保管员

  3.1 负责对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安全安全储存管理与发放工作。

  3.2 负责编制、填写剧毒化学品化学式出入库工作,入库检查工作,并建立出入库台账。

  3.3 负责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库的每日巡查工作,异常情况及时向安保员及质量部长报告。

  3.4 负责严格执行“五双”管理规定

  4. 使用员

  4.1 依据相应操作规程使用、领取、退还相应剧毒化学品试剂。

  4.2 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专管员、安保员、保管员。

  4.3 熟悉试剂的理化性质及SMDS的相关说明。

  4.4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进行使用。

  四、 专用名词:无

  五、文件正文:

  1.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采购

  1.1 化验室主任负责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的申请、审核试剂和耗材的技术指标,对其使用的评价和反馈,编制采购计划,并且对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进行验收,填写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1.2 化验室资料员负责对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合格供应商的资质和评价资料进行归档和管理。

  1.3 采购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由采购员负责向公安机关申办准购证后,再进行采购。

  1.4 采购员负责选择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采购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并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

  1.5 采购员负责要求供货厂家提供相应的技术材料,如:货物的品名、数量、标志、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等。

  2.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管理

  2.1 管理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合格,并熟知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2 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必须储存在化验室专用储存室内,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2.3 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仓库或储存室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说明书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且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必须分开存放。

  2.4 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卡、物相符,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2.5 使用部门领用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应落实固定人员,领料单需写明用途。

  2.6 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管理员每天对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存放、领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储存保管过程中的安全。

  2.7 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数量;

  b.包装;

  2.8 保管“五双”制度

  爆炸物品管理中的“五双”制度是指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不论任何爆炸物品仓库,都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就是保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一人休息,须有第三人顶替。两把锁的.钥匙必须两人各执一把,不能由一人执掌。发货时必须两人同时在场。领料要两人同去,并负责送到。双本账是保管员执一本帐,物资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执一本账。

  2.8.1《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专人保管,2.8.2 由双人每天检查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并用台帐登记。

  2.8.3《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填写由使用部门申请(注明名称、数量、规定时限、销售单位和运输单位),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经办人到凭证保管人员处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8.4 保管人员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8.5 经办人须带身份证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8.6 经办人携带《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到交警部门办理《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单。

  2.8.7 销售单位须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回执。

  2.8.8 经办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回执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

  2.8.9《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用完后由保管人员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再领取新的《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9 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库,做到帐、卡、物相符。

  3.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

  3.1 盛装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3.2 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使用地点必须根据该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使用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时,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量不得超过工作需要量,剩余的要当即退回仓库。

  3.3 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直接进行化验时(主要指配标准液或者直接使用未经稀释原品时),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要有相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等。

  3.4 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人员,放置在化验室内配置和稀释后的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应粘贴标识,标明品名、浓度,指定专人负责。

  3.5 化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化验室如发现丢失、被盗、被抢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向化验室主任和质量部长,由质量部长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3.6 化验室要按所需数量领用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确保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使用规范性,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4.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报废

  执行《化验室废液废物管理制度》

  5.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安全监管

  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检查处理记录。

  6.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安全管理一般安全措施

  6.1 化验室配备健全的个人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通风橱、抽气罩、洗眼器、紧急喷淋、防护眼镜、不同级别的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6.2 化验室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并保证所有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6.3 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和消防设施(如适用)能够正常使用:

  6.4 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通风橱、抽气罩的风速,确保其风速满足相应的使用要求;

  6.5 灭火器定期送消防部门检查,一般外检周期为一年一次。

  7.行政管理:

  7.1 公司每月召开1次剧毒化学品试剂安全会议并留有会议记录,且定期对保卫员、保管员进行培训。

  7.2 公司每年组织进行依据针对于剧毒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故障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演练一次,并留有记录及照片。

  8.其他

  8.1 凡发生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丢失、被盗、被抢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化验室领导及公安、安监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8.2 使用的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除按照本制度的管理外,符合化学危险品性质的还必须遵守公司对化学危险品管理的相关要求。

  8.3 在检查安全和消防设施时,如发现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员,联系相关厂家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8.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8.5 检测过程中如遇停水、停电时应及时切断水源、电源,并对遗留事宜妥善处理。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9

  为了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树立“以质求存”观念,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方针,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艺操作规程不合格管理制度

  (一)原料处理环节

  1、在原辅材料购进环节要严格把关,如出现不合格原辅材料入库的,必须由验收人负责退回,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验收人承担。

  2、原材料的红粮调入加工房加工粉碎时,加工人员务必按第一次为整粒80%,碎炎症为20%。第二次为整料70%,碎料为30%。如出现粉碎机筛坏造成粮粉过粗,需把过粗粮粉过滤从新粉碎。曲块加工粉碎时出现同类不合格情况,按该规定处理。

  (二)配料环节

  配料过程中严格准确过磅,出现差错时,应采取措施,如某原材料比例过多,补上所差其它原料的数量,达到公司的配料参数。

  (三)发酵环节

  1、严格监测控制下窖温度,严格执行公司发酵参数,多次反复测量入窖温度,如出现有误差的,应及时雨向酿酒师汇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2、发酵时间因计算错误,造成提前开窖的,应及时恢复窖皮(窖泥)密封,继续发酵,达

  到规定的发酵时间。

  (四)贮存环节

  基酒贮存时间必须认真查阅所建基酒贮存档案,没有达到贮存时间而调入勾调车间进行勾调的,应予以调回贮存,如调入勾兑车间混装到其它酒的,采取就地贮存,并作好记录。

  (五)勾调环节

  1、在勾调过程中造成基础酒配方比例计算错误的,勾调技术人员应重新计算加入所差某种基酒数量。

  2、在勾调搅拌未达到要求和酒精度测量不准而调入包装车间的不合格产品,应调回勾调车间重新勾调,直至达到合格为止。

  (六)包装环节

  1、酒瓶没有洗干净的,返回重洗。

  2、酒瓶根据公司参数不合格的,规定不能使用的决不能使用,并根据购销协议,予以退回的退回,该销毁的销毁。

  3、灌装过程中,检测人员在流水线上目视检测有不清澈透明、有悬浮物、沉淀物的,应返回上一道工序予以处理。

  4、如灌装机灌装容量没有达到容量规定的,应及时调整灌装机,并把没达到容量的返回上一道工序予以处理。

  5、瓶装酒装箱时,质检员应检验各工序是否达到标准,如某工出现问题,造成装箱前不合格,应返工到造成不合格的工处理。

  二、生产员工不合格管理制度

  (一)新进员工在一个月实习时间后,进行评定是否转下如没达到转正资格的,予以辞退。

  (二)转下的.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在某专业岗位上,如不专研业务,不求上进的,在专业技能测评不合格的,应采取调换岗位或辞退。

  (三)生产员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如患有传染病的,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健康要求的,严格杜绝进厂,如已经进厂工作的,劝其必须离岗。

  (四)公司采取短期、长期分批的技能培训,如通过技能培训仍不合格的,进行换岗降级或作辞退处理。

  三、职责分工与责任追究

  (一)职责分工

  1、原辅材料把关由物品保管员、验收员负责。

  2、原材料进生产环节由生产车间负责人负责。

  3、贮存环节、勾调环节由勾酒师负责。

  4、包装环节由化验员与包装车间负责人负责。

  5、员工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二)责任追究

  根据职责分工,在生产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合格品的出现,公司将进行倒查,实行原因不明确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针对不合格出现的程度与后果进行从严处理,分别按书面检查、扣发工资、赔偿损失、解聘等方式进行处理。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0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必须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12 / 14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必须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送检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送检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1.化验室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2.严禁个人物品存在,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3.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拜访,妥善保管,远离热源、人源。

  4.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无菌室配备专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离开无菌室、化验室需更衣。

  5.从事化验的人员须经过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经验资格。

  6.定期对化验员进行技能、能力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化验工作。

  7.利用外部送检的方法,对化验员的个人检测行动进行校准。

  8.化验员工作应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及要求。

  9.使用的介质、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均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在开封或配置时应注明日期。

  11.分装容器或配置的试剂,应在每个分装容器上标识废弃日期,所有的介质,配置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容器都应有标签。

  12.实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定期由国家计量所进行鉴定校准,其他非法定计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化验员校准,严禁使用非鉴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须经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13.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法进行更正,更改处应签名或签章。

  14.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

  15.化验室应有可以马上找到的检验操作标准规程。

  16.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1

  (一)化验室主任、副主任

  1. 在经理(厂长)或管理者代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厂的质量管理和本室的全面工作,领导职工全面完成各项质量检验任务,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出厂水泥质量达到两个100%合格。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水泥标准、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和上级下达的各项质量指标,组织起草和修改本厂质量管理制度,并报领导批准后督促执行。

  3.及时掌握原燃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情况,定期开展质量分析活动,及时调整有关质量控制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车间不断提高半成品质量,充分发挥化验室对质量的控制和指导作用。

  4.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定期检查督促室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检验工作的准确性,按期写出工作小结。

  5.经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质量方针政策、文化、技术和管理知识,经常总结质量管理经验,熟悉新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验方法,广泛应用数理统计方法,不断提高全室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技术素质。

  6.加强质量信息的收集管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经常走访用户,了解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

  7.合理配备全室各岗位的技术力量,及时掌握全室人员的出勤、劳动纪律,遵纪守法情况,严格执行工作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8.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越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 技术人员(工艺技术员)

  1.在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决定和制度,并联系工作实际向有关车间、科室宣传。

  2.认真贯彻执行水泥国家标准及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协助主任起草本厂质量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

  3.掌握熟料、出磨水泥和出厂水泥三者的统计关系,正确制订混合材掺入量和水泥磨细度指标,为保证质量,经济合理的组织生产及时提出方案。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日常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原燃材料、半成品的变化,按产品质量的要求,提出合理的配料方案及半成品、出磨水泥的质量控制指标,做好出厂水泥的质量管理工作。

  5.经常了解生产工艺和外购原材料的质量变动情况,定期做小磨配比研究试验,掌握规律,指导生产,积极推广应用国内外新工艺、新技术、新的检验方法,努力提高熟料质量。

  6.参与走访用户,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7.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室技术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试验准确性。

  8.按期提出月、季、年的质量专题总结,运用数理统计等方法,分析质量动态,为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提供资料。

  9.有权检查化验室各组工作,指导值班长及有关岗位工作,检查各组的抽查对比情况。

  10.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有权制止或提出处理意见。

  (三)水泥出厂质量管理员

  1.在化验室主任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水泥国家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出厂水泥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并留足富裕强度。

  2.根据库存水泥的质量,正确下达包装库号、比例,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

  3.签发出厂水泥通知单,检查包装标志,经常与经销单位核对出厂水泥回单。收集和解答用户有关水泥质量的查询意见和技术问题。

  4.对威胁出厂水泥质量的隐患要及时反映,迅速排除,有权制止不合格水泥出厂,有权对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5.按时提出月、季、年出厂水泥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总结,对各级质检机构的质量抽查、对比结果要及时汇总整理。

  (四)统计员

  1.按时完成厂内质量日报、旬报、月报、年报及其他各种报表的统计工作,数字务必准确、完整,填写要清楚、整齐,发送到及时无误。

  2.按统一表格负责各类台帐的登记整理及保管工作。

  3.负责车间的质量考核统计工作,结果按时报出。

  4.负责领取、保管化验室所用的办公、劳保用品等。

  5.负责文件的收发、存放、外来人员的接待和其他临时事务性工作。

  (五)质量值班长(质量调度员)

  1.根据本厂质量管理制度和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条件的规定,负责本班的质量调度和质量控制,在值班中代表化验室领导行使职权。对内有权临时调度本班的岗位工人,督促和协助各岗位完成各项任务;对外有权制止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制止无效可报告主管领导。

  2.值班时应经常深入车间巡回检查,了解生产和质量情况,发现质量不稳定或质量指标完成不好时,应协同有关单位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迅速解决。

  3.随时掌握原燃材料的质量波动情况,及时检查和调整生产控制指标,调整要有根据,检查情况要做好值班记录。

  4.要建立系统的生产控制台账或资料,及时作好生料、熟料、水泥等出入库和有关质量情况的记录。

  5.组织每班抽查水泥包装质量,并计算合格率。

  6.处理重大质量问题时要请示化验室领导和主管厂领导,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处理,然后再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7.负责督促本班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及一切规章制度,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质量,搞好安全、卫生、节约等工作。

  8.协助操作人员按时完成规定的取样、留样及各项临时性工作,保证水泥厂化验室取样装置的正常运行,同时准确及时地整理生产控制记录,严格执行密码校对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时参加每天一次的质量碰头会。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2

  1、目的

  使化验室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玻璃量器的使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其满足检测分析的质量保证。

  2、职责

  班长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新购量器和使用到期的量器检定,确保仪器设备及玻璃量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为检测工作提供有效的计量保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计量器皿仪器准确度。

  4、工作程序

  4.1、检测人员职责

  4.1.1、负责建立本站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玻璃量器、标准物质、检测用的辅助设备台帐、档案。及其购置、保存、发放、领用、维护、检定、降级、报废等实施统一管理。

  4.1.2、负责编制本站计量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周期检定。保存好检定合格证书以及检定记录。

  4.1.3、对现场使用的各种计量检测设备备注写上“正常”或者“不正常”字样,实行“合格”、“准用”、“停用”标志贴标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超周期使用或已失准的,有权制止使用者继续使用。

  4.1.4、负责监督检查使用计量检测设备的单位合格人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适时维护保养,作好记录,发生故障的`要及时组织力量维修,保证检测的量值准确可靠。

  4.1.5、负责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基本知识,对发生的计量纠纷负责调节。

  4.2、玻璃量器检定

  4.2.1、检定员正确操作设备,并如实进行日常使用中的各种记录。

  4.2.2、保管员负责设备的量值溯源、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和标志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监督使用的责任。

  4.2.3、化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监督、检查、规范执行情况的责任。

  4.3、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

  4.3.1、标准玻璃量器应存放在20±5℃的实验室内。

  4.3.2、标准玻璃量器装置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4.3.3、标准玻璃量器应定期检查,每次使用都必须认真清洗。

  4.3.4、严格按检定规程,对玻璃量器进行检定。

  4.3.5、检定完毕后,将标准玻璃量器放回盒内保存,并清理现场。

  4.3.6、标准玻璃量器检定周期为3年。

  4.4、计量检定

  4.4.1、检定事故的判定

  在鉴定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为检定事故;

  4.4.1.1、检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使设备损坏或造成精度下降。

  4.4.1.2、检定数据失真。

  4.4.1.3、受检量器漏检、漏报而无法弥补。

  4.4.1.4、原始记录丢失或损坏而无法弥补。

  4.4.1.5、违犯检定规程。

  4.4.2、检定工作事故的处理:

  4.4.2.1、事故一旦发生,当事人与发现人要立即报告。

  4.4.2.2、鉴定质量事故需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新检测、填写报告记录,向负责人汇报。

  4.4.2.3、设备事故需现场分析,进行事故处理,填写事故单,向负责人汇报。

  4.5、计量检定室安全卫生管理

  4.5.1、检定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将与检定工作无管物品带入检定室。

  4.5.2、检定室内严禁吸烟、进食。

  4.5.3、工作人员进入检定室,按规定更换工作服。

  4.5.4、检定室应建立一定卫生值日制度。每天开始工作前应打扫清洁卫生,完成检定测试后,应及时进行标准量器及有关器具的清洁卫生。

  4.5.5、检定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有规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4.5.6、使用水电时,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操作,以保证安全。下班时要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不得疏忽。

  4.5.7、检定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4.5.8、非检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检定室。

  4.6、检定原始记录、证书核验

  4.6.1、检定原始记录的格式要规范,须用统一印制的记录表。

  4.6.2、原始记录必须详细客观地进行记录,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但可以划改(即在错误处划一横线,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数据,并盖上检测者印章),划改后必须能分辨清被改的原始记录。

  4.6.3、原始记录应记载检定日期、检定量器名称、环境条件、检测结果和检测人员(检定员、复核员)的签名。

  4.6.4、审核人员在审核原始记录中,无权更改检测数据,如发现有错,可通知检测人员改正,或要求检测人员重测。原始记录的审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5、原始记录应属技术秘密,不得外泄,摘抄、复印。

  4.6.6、检定证书,包括以下内容:证书编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检定结论、主管人、复核人、检定员签名、送检部门、检定日期及有效期、检定结果。

  4.6.7、检定证书根据原始记录填写检定结果,必须盖有检定专用章。

  4.6.8、检定证书的复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9、检定证书,如发现错误需更改时,应由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要求更改的内容和理由,由负责人批准后,在有错误的检定证书上盖上报废章,重新填写检定证书。

  4.7、计量检定室技术资料保管

  4.7.1、原始记录与相关技术资料一起,放于检定室内的档案柜中专人保管。

  4.7.2、原始记录,一般不借给对检定工作无关的人员查阅,如有查阅,须经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查对,查对时不得复印和污损原始的记录。

  4.7.3、原始记录,保管期原则上为两年。

  4.8、检定量器收发

  4.8.1、接受未检定量器时应填写接受清单,包括名称、数目、型号规格、日期、送检部门。在将未检定量器放入检定室内待检区。

  4.8.2、对检定合格的量器,应在不影响使用处贴上绿色合格表示,对于不合格量器,也应注明不合格标识。(合格量器作绿色油漆记号,降级使用的作黄色油漆记号,不合格量器作红色油漆记号。)

  4.8.3、发放量器应检查量器标识是否齐全,与检定证书是否相符,并将已检定过量器与检定证书一同交于使用部门。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表》

  《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jjg196-90》

  6、相关记录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3

  化验室管理制度是保障实验室运行秩序,确保实验数据准确无误,提升科研质量和效率,以及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手段。它规定了实验操作流程、设备管理、样本处理、数据记录、安全规定等方面的行为准则,旨在规范实验室的工作行为,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促进科研工作的.有序进行。

  内容概述:

  1.实验操作规程:详细列出各类实验的操作步骤,包括样品准备、实验过程、结果分析等,以确保实验的标准化和可重复性。

  2.设备管理:涵盖设备的购置、登记、保养、维修和报废,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3.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源、化学品、辐射等潜在风险的管理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数据管理:规定数据的记录、存储、备份和报告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人员培训:设立定期的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实验技能和安全意识。

  6.环境卫生:规定实验室的清洁标准和废弃物处理方法,维护良好的实验环境。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4

  1、班长是化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专业专工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当作全班的头等大事来抓。

  2、对化验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结合班组每日开展的水汽、煤、油和脱硫分析化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通报和安全简报,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每项工作开工前,班长要交代清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经常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

  4、要经常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公司和专业对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安规中的各项规定。

  5、认真贯彻和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障碍不安全事件得重复发生。

  6、班组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7、班长应及时加强同专业的联系,及时将厂里的安全生产要求、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组每位职工。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5

  一、药品管理制度

  1、腐蚀性物品不能在电烘箱内烘烤;

  2、钠、钾、过氧化物及其他规定的药剂应放在阴凉地方;

  3、潮解性药品应当用毕就立即用石蜡或火漆封好,挥发性及易燃性物品用毕,应立即用石蜡或适当封料封好,须防止在可能着火的情况下不进行封口;

  4、强酸(如发烟HNO3、浓H2SO4、浓HCl)应当专门放置处理;

  5、对于剧毒药品(Ag SO4、HgI2、HgSO4)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6、开启浓氨水,盐酸,硝酸,乙醚等药品前,必须预先放在冰箱内冷却,或先盖上湿布,用冷水冷却后,再在露天场所开动瓶盖,操作者应戴上防风镜,以免发生喷溅;

  7、水银如洒在地上,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或隙缝处撒上硫磺粉,以免日后水银蒸汽中毒。

  二、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在使用玻璃仪器前,要详细检查仪器本身有无裂纹,联接部位是否牢固,紧密;

  2、截开玻璃管必须用火将末端烧圆,以免划破手指;

  3、量瓶与普通玻璃瓶不可直接加热,溶解或放热反应都能使之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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