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06 13:21:06 制度 我要投稿

文件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1

  一、总则及范围

  为了保持公司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完整性,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

  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技术员。负责总则中所述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文件的种类

  (1)技术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2)管理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项目的合同;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等。

  2.文件登记

  (1)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技术部全__文件的情况。其台账应包括: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

  (2)文件接收后,技术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技术员按档案类型进行保管。

  4.文件的借用

  (1)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5.文件的修改与审批

  (1)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

  (b)更改理由;

  (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

  (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

  (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3)技术文件的xx与批准

  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xx和签字批准即可。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由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4)技术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5)技术文件的管理应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存档(在登记时应作出标记)。

文件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后,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文件管理制度3

  局办公室负责我局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为使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特规定如下:

  一、行文

  (一)凡以我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科室拟稿,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局领导签发。重要文件需由局领导审核,主管区领导签发。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单位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局领导签发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由拟稿科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办公室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科室分发。

  (三)行文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XX]23号)有关规定执行,行文流程按局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二、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局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局处理的公文),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局领导阅示或送有关科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局领导批示或交有关科室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局领导后办理,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办公室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局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过局内网办理和传阅。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五)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保密文件收发管理

  (一)遵守公司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保密资料统一由本局兼职保密员收发、传递、清退和销毁,并严格把好收发关、传阅关、清退关“三关”。

  (二)制发文件时,经办人要根据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定密范围,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确定发送范围、数量,送局领导审批后印发。

  (三)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传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准擅自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需经局领导批准,并要妥善保管。

  (四)复印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将保密文件、保密资料拿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复印。

  (五)借阅保密文件、保密资料须按阅读范围借用,并办理登记、签字手续。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六)对保密文件、保密资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发现欠缺要及时追查,防止丢失。

  (七)销毁保密文件、保密资料时,必须登记造册,经主管局领导批准,送区保密局指定的地点处理,严禁将文件出卖给废品收购站。

文件管理制度4

  1、目的: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公司程序文件书写的格式及编号方法,各项制度及文件管理工作规范、科学,确保文件结构与样式的统一等制定本规定。

  4、管理职责:企业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颁布;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各部门负责人与质管部共同起草其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并执行、协助、配合质量管理部开展工作。质量管理部负责按政策要求起草质量管理制度以及解释、培训、指导、检查等;所有文件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分发、保管、撤销、替换、销毁,各程序文件与质量文件的系统摘要编写人均须按本规定制订文件;

  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划分: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凭证。

  6.1.1、管理制度文件:是指企业为规范内部管理活动,对各项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6.1.2、部门及岗位职责文件:是指企业为规范经营行为,明确各部门及岗位职责,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6.1.3、操作规程文件:是指企业为规范过程管理,明确规定其操作程序和要求,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6.1.4、档案:企业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件;

  6.1.5、报告:是企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时使用的文件;

  6.1.6、记录:是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6.1.7、凭证:是指能够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

  6.1.8、技术标准:是对产品质量、规格、验收方法等所做的技术规定,这里主要指药品标准或其他相应的技术标准;

  6.2、文件编号:由公司代码、文件种类代码、文件顺序号、文件版本号:文件顺序号按汇编顺序号编排,文件顺序号、流水号分别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新制订的文件修订号为“00”,以“01”表示对文件的第一次修订,以“02”表示第二次修订,依次类推。

  6.2.6、记录表格的编码形式:由公司代码+由文件种类代码+文件顺序号+两位数流水号组成+版本号。如:XX-SOR-11-01-00表示的是00版本11号操作产生的第一个表格;

  6.3、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6.3.1、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和操作部门共同起草和修订,各部门文件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起草和修订,所定的各项制度和文件报质量负责人审核,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6.3.1.1、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签字,公司决定在每个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上的文件起草人(姓名)、起草日期、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批准人(姓名)、批准日期在文件流转中直接录入,文件打印出来后,相应人员同时在纸质《文件审批流转记录》上手工签署姓名及日期;

  6.3.1.3、为方便查阅,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文件目录索引,含文件编号、目录内容、页数、页码、实施日期、文件状态。

  6.3.2.1、内容应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新《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6.3.2.2、文字应准确、清晰、易懂,条理性强、层次分明、结构紧密、用语规范、内容真实、完整(不空格、不漏项),不能随意涂抹,不得用铅笔填写,没有发生的项目记“无”或画“/”,各相关负责人签名处不允许空白,要签全名;如果发生错误需更改,应用“─”划去原内容,写上更改后的内容,需在更改处由更改人签名(章),签名要全名;日期填写要清晰,年月日用8位数标明,如:170401;

  6.3.2.3、文件应标明题目、种类、以及文件编号和版本号;

  6.3.2.4、质量管理制度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

  6.3.3、制度编号后由打字员打印,打印出的文件清样交给拟稿人核稿;

  6.3.4、制度打印后,由人事行政部登记、下发、签收;

  6.3.5质量管理部每季度对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做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记录》;

  6.4.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或因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冲突需修订时,由机构负责拟稿,质量负责人核稿,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执行,原制度同时废除,修订原因及变更日期应详细记录在《文件修改审批表》中;

  6.4.3、作废文件由人事行政部进行“作废”标识,防止误用,并由人事行政部收回管理;

  6.5.1、公司制定的制度,由于经营管理不断更新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已不适应或过时,须进行撤销;

  6.5.2、制度的撤销是由人事行政部在分发新文件是回收旧文件,或每年对发文进行一次清理,对不适当或过时文件填写《文件销毁登记表》,经质量管理部、质量负责人同意后进行销毁;

  6.6、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应当按照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6.8、每季度审核、修订文件、使用的文件应当为现行有效的文本,已废纸或者失效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6.9、非本部门执行文件,需要供读时需向人事行政部登记《文件借阅登记表》,填写文件编号、文件名、借出日期、借用途、归还时间。

  6.10、各岗位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文件管理制度5

  1、医院文件、印章和介绍信由院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严防失密、失窃、丢失。

  2、介绍信由院办公室统一编号,存根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一般情况不得带空白介绍信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3、外借、摘抄、复制文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管理人员办理手续。

  4、印章由专人管理,不准随身携带,用印须经领导批准,并登记。

  5、保守国家机密,发现遗失文件、材料和泄密事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追查、处理。

文件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各类文件、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保管和使用安全,提高利用效率,更好的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自公司成立,在建司、经营、管理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用、备查价值的各类资质证照,文书、公文、公函,合同、图纸,影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基本原则及管理范围

  第四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集中统一管理公司系统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各项工作的利用。

  第五条根据公司现阶段管理特点制定本制度,管理范围暂不包括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和资金类档案,须由公司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制定三类专项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公司行政人事部具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六条管理模式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系统档案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采取总经理直管模式,即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业务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均由公司总经理直线管理。

  第七条管理范围。主要分为综合类档案和技术类档案两种。

  一、综合类档案主要包括:行政文书、管理监察、经营管理、营销策划、计划管理、行政广告和销售合同、资产、声像、实物等档案;

  二、技术类档案主要包括:各工程项目的开发报建、招投标和预决算档案,以及工程管理性材料、工程项目合同、施工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技术文件等档案。

  第八条重要档案基本管理要求

  合同造价部、招投标采购部、总工室、工程部和营销策划部等专业性很强的部门必须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并设专职人员保管,其它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设兼职档案管理员。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公司系统全宗编号原则和档案分类体系;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监督落实同步归档制度,指导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做好安全防范、修复和保护工作;

  五、推行公司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档案的归档、立卷和移交

  第十条档案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

  一、对于公司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拒绝移交;

  二、必须严格按照归档时间进行归档。如无正当理由延迟归档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一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专业技术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原则上一律为原件,凡有原件的文件,不能以复印件归档。传真纸不能直接归档,要尽量追加原件,必要时存复印件并加盖红章注明原件存放处;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对照归档范围完整、准确、系统收集,工程技术类档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三)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四)声像类、实物类档案要清晰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按归档要求提供拍摄内容、时间、背景、作者等信息。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归档的,应主动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安排专人妥善保存,待使用完毕后立即归档;

  (二)原则上,档案取得后未存档之前,部门人员不得先行使用,否则,如因此项原因导致的档案遗失、损坏等,一律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失职问责严肃处理;

  (三)新成立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和印章印模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原件存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十二条档案立卷

  一、立卷原则

  综合档案按性质、类别、年限、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技术档案立竣工工程卷,在建工程资料要整理成册;

  二、立卷时间:综合档案立卷时间为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技术档案在该项目开发报建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始立卷,该工程项目完工后45天内完成组卷工作;

  三、各部门专兼职资料管理员应注重日常收集和整理,按照归档范围督促部门人员及时归档,并做好档案预立卷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移交

  一、档案对外移交要求:按照政府规定办理档案对外移交时,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凡政府部门批复的文件及附图,在政府有关部门需回收时,公司行政人事部须留存复印件备查。

  二、公司内部移交要求:

  (一)行政人事部接收档案时,应根据移交目录,与移交人共同逐页清点,双方在每一页都要签名确认。对重要、机密类的案卷,更需要仔细核对,经查验无误方可办理签收手续。(档案移交登记表格式见附表一)

  (二)全部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部门和行政人事部经理均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部门印章,档案移交工作视为完成,移交中的所有记录均须存档。

  三、对调出、离职等人员,在办理调离手续前,必须清还档案。没有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四、电子档案管理(略)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借阅基本程序

  仅在档案室查阅一般数据和信息,办理普通登记手续即可,查阅重要密级资料,须按借阅管理权限呈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且必须在档案室当场查阅后归还,不得私自带出复印。(档案查询审批表见附表二)

  第十五条档案借阅事项规定

  一、借阅档案必须按时归还,并及时办理清户手续。逾期无法归还应提前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档案借阅审批表见附表三)

  二、借阅档案最长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一次性借阅时间超过10天以上,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借阅者必须保证原样归还所借的档案资料,而且完整无损,不得拆散、抽换、圈点、划线、涂改或作其它任何标记;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所借档案,做到不丢失不泄密;

  五、涉及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开展具有查处办案性质的工作,档案、资料借阅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各档案室即可办理;

  六、新入职和未转正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阅档案原件。如因工作需要,须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

  七、节假日前和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及时归还档案;

  八、借阅的档案,一旦发生损坏、丢失或失密,应立即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备,按公司规定失职问责处理;

  九、密级档案材料和已立卷的文件,原则上不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借出;

  十、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盖有该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写明借阅内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相关部门人员带领方可借阅;

  十一、实物档案一般不外借,声像档案只能以复制件提供利用。

  第十六条档案资料借阅规定

  一、公司绝密类的档案一律不得复制;

  二、复印完毕须注明用途,根据情况加盖“再复印无效”印章。

  第十七条档案密级确定与管理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类。(密级事项划分表见附表四)。密级档案保管要求如下:

  一、未经具备相应管理权限的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查阅机密档案资料,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必须由专人负责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各部门负责保密;

  四、须在设备完好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密级档案,且档案室内门、柜应做到随开随锁;

  五、档案室的档案材料要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失密、窃密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网络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与开放利用:

  (一)涉及公司商业机密;

  (二)涉及公司专利或技术秘密;

  (三)涉及公司员工个人隐私;

  (四)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使用。

  第十八条档案统计

  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每年年终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档案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务必确保提供的数据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伪造。(档案材料归档数量统计表格式见附表五)

  第六章档案的保管和鉴定

  第十九条档案室设置及管理规定

  一、公司应设置独立的档案室,并保证档案室安全。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档案室。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要随时关好门窗,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室应按照“十防”进行管理,即防光、防水、防火、防尘、防虫、防有害气体、防高温、防潮、防霉、防盗,尽可能全面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并定期检查、通风;

  三、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严禁吸烟,严防火灾;

  四、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盘查,对档案室设施、案卷数量和案卷排列、损坏情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档案鉴定与销毁流程

  档案一经立卷、归档,未经鉴定,未报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鉴定工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组织,行政人事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

  一、档案鉴定要求

  (一)经鉴定小组鉴定后仍无法确定其保存价值时,应继续保存至次年再进行鉴定;

  (二)技术档案鉴定时,需附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意见;

  (三)鉴定小组不能单纯地从保管期限、年代或名称判别其价值,要从公司利用的角度综合衡量后提出存、毁意见。

  二、档案销毁规定

  (一)经批准销毁的档案,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妥善安排,不得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二)销毁档案须有至少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应认真复核所销毁档案。销毁完毕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三)档案室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按其价值确定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和短期等,公司各类档案具体保管期限见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第七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半年一次对公司和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做出成绩和贡献,或者进步非常突出的部门或个人,整理相关材料上报公司总经理,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罚则

  一、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混乱,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和经济处分。

  (一)档案保管期限内,档案严重缺失,或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档案材料损坏、遗失等;

  (二)未根据公司统一制度规定制定档案管理细则,导致工作流程不清晰,关键环节工作失控等;

  (三)未按规定严格执行归档、借阅、移交、销毁等各项工作流程规定,未经批准,档案管理人员擅自外借档案材料等;

  (四)未按照公司统一全宗编号规定编排目录,立卷归档不及时,且目录与内容严重不符等;

  (五)未组织专兼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导致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偏低,各项检查严重不达标等;

  (六)专兼职管理员态度不端正,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管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经检查管理混乱等。

  二、因管理或使用不当,违反公司档案保密规定,造成档案(保密)信息外泄;或者未经允许,私自将档案材料抄录、复制与转借他人等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档案移交登记表》

  二、《档案查询审批表》

  三、《档案借阅审批表》

  四、《公司密级事项划分表》

文件管理制度7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

  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收发员(文书)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

文件管理制度8

  一、竣工资料编制的主要措施

  1、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按国家文件规定和按公司《质量记录控制工作程序》进行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汇总组卷工作。

  2、在进行施工前,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规定的规范。

  3、施工技术资料随施工进度及时汇集整理。

  4、按施工技术文件、施工材料质量保证文件、施工管理文件、设计变更依据文件等四个方面,落实计划、编制情况登记表,明确责任人。

  5、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如施工证、开工证、各种报批报建所要办理的手续、文件等。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7、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记录及确认签证。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二、施工过程中档案资料收集

  1、做好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有关文件的收到和发放登记工作,并保留原件一套存档。

  2、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情况,联系有关部门收集下列有关原资料p(原件):

  ①与技术部联系,收集施工技术文件资料。

  ②与材料部联系,收集施工材料质量保证文件。

  ③与设计部联系,收集设计变更依据性文件。

  3、所有资料必须符合要求,做到齐全。

  4、根据建设单位需要,随时拍摄有关工程照片或录像。

  三、施工过程后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1、根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办法,做好归档、整理工作。

  2、施工中、施工后阶段穿插绘制工程竣工文件,如收集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决算签证、编制全套竣工图,并根据建设单位需要,收集拍摄建筑物有关照片。

  四、竣工资料

  1、施工日志。

  2、工程例会记录及工程整改意见联系单。

  3、采购的工程材料的合格证、商检证及测验报告。

  4、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5、自检报告。

  6、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文件管理制度9

  一、一般

  1.技术文件是我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我们公司持续发展和在市场上坚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证,公司的技术文件归公司所有。

  2、为规范公司技术文件管理,明确文件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技术文件编制、签名、变更、保存等相关资料,确保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技术文件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计划设计、质量保证概述、设计开发计划书、检查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3360原理图、打印布局、产品编程手册、机械原理图、编程设备刻录文件、可编程设备源代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审查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3360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接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3360设计开发摘要、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关部门编制,各部门要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提交技术文件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内,设计师应根据技术文档规范认真完成各文档的编写工作,以确保技术文档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每个阶段,设计师都必须及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上。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时,设计师都必须重新提交文件,更新服务器上的文件,确保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师应根据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的相应目录。

  4.对于提交的文件,任何人都不能故意从服务器中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保管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查和批准。技术文件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查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责任、权利、利益。

  2、技术文档必须在标题栏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计、批准等栏中签名完备,签名不完善的技术文档不能用于存档。

  3.文件签名分为纸质文件签名、电子文件签名、光盘签名。其中纸质文档签名必须用手写在纸质文档上,电子文档签名必须作为注释签署starteam,光盘签名必须作为一个整体签署光盘封面上的标签。

  4、各种存档文件确认后,签名完成后才能进行存档工作。归档文件应在公司服务器上保留1套2套3360套以供审阅。把一套烤成光盘保管。

  5.应在用于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盒子上粘贴标签,标签上应显示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名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要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对归档文件进行实际完整的规范性检查,合格后才能归档。

  五、技术文件贷款

  1.任何职员不得个人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坚持未经授权的文件。

  2.如果工作需要,需要借用技术文件,请要求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您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从公司服务器下载该文件并进行审阅。

  3.对借来的文件不能私自印刷、传阅,不能泄露借来的文件的秘密。

  4.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将文件转交他人或携带,必须得到相关领导的批准。

  5.查阅文件后,应在相关人员监督下彻底删除贷款文件,并补充整个《借阅文件记录表》。

  六、追究责任

  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果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丢失或泄露公司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相关秘密规定受到罚款处罚和公司内部处罚,情节严重的人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文件管理制度10

  维修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及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

  2、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

  4、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对于使用中出现的损坏现象,应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并酌情赔偿。

  5、如资料遗失,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期购回此书或及时复印此书,资料管理员对借用人进行遗失登记,当再次出现遗失情况,限制其使用权,并上报领导。

  6、为保证资料内容清晰完整,翻阅资料时双手一定要洁净,凡出现资料破损,粘上油腻、不清洁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制其使用权。

文件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和加强站内的安全档案的管理,实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1、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管理人员任命书及变动情况记录。

  (2)从业人员档案(包括安全运行、培训教育、奖惩等信息)。

  (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

  (5)危险源管理清单。

  (6)监测资料(设备运行状况、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7)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

  (8)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记录。

  (9)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平安交通实施方案等各种方案及落实情况;

  (11)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2)伤亡登记表存档情况。

  (13)岗位作业操作规程。

  (14)安全措施经费及使用情况。

  (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

  2、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

  3、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

  4、主要领导要检查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使之完善化、科学化。

文件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部门和各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及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使文件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内容重复、遗留,便于文件的检索和存档,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文件和制度的编号。

  3、术语

  根据文件性质分为质量体系文件、技术文件、合同文件、文书文件四类。

  3.1体系文件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文件、管理文件、管理通知、质量记录等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

  3.2技术文件指产品技术文件、工艺技术文件、检验技术文件、外来技术文件和其它技术文件五大类。

  3.3合同文件指除技术、质量合同以外的配套协议、准时供货协议、各种供方行为规范承诺书、价格协议等配套合同和营销合同等。

  3.4文书文件指公司行政文件、行政规章、各种请示、一次性的通知等其它与质量体系无直接关联的文件,但以公司级文件颁布的列入公司行政文件类。

  4、职责

  4.1办公室负责行政文书、各种文件的编号和归口管理。

  4.2财务部、供销部负责合同文件的编号和归口管理。

  4.3生技部、研发部负责技术、工艺以及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号和归口管理。

  5、正文

  5.1文件编号规则

  5.1.1外来文件执行原编号。

  5.1.2体系文件编号管理

  5.1.2.1文件类别

  5.1.2.2部门简称

  5.1.2.3质量手册编号(Q/SXKXR-QM9001-××××)

  发布年号

  质量手册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1.2.4程序文件编号(Q/SXKXR-QP-××××-××××)

  Q/SXKXR –-

  发布年号

  顺序号

  程序文件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1.2.5管理文件编号(SXKXR-GW-××-×××-××××)

  - -

  发布年号

  顺序号

  部门代号

  管理文件代号

  公司代号

  5.1.2.6作业文件编号(SXKXR-ZW-××-×××-××××) ××-×××-××××

  发布年号

  顺序号

  部门代号

  作业文件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1.2.7管理通知编号(SXKXR-T-××-×××-××××)

  发布年号

  顺序号

  部门代号

  管理通知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1.2.8质量记录(SXKXR-JL-××-×××)

  -

  顺序号

  记录文件顺序号

  质量记录代号

  5.1.2.9表单编号(SXKXR-BD-××-×××-××××)

  ××-×××- ××××

  发布年号

  顺序号

  部门代号

  管理通知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1.3文件分类:一阶文件(质量手册)二阶文件:(程序文件)三阶文件:(体系支持文件、作业文件、技术文件、制度管理文件等)四阶文件:(表单、

  记录等);一阶、二阶文件以及公司级通用文件无需注明部门代号,三阶文件及各部门发布的内部文件需注明部门代号。

  5.1.4文书文件编号

  5.1.4.1一般文书类别简称表(如有文件类别未在此限定内,可纳入综合类)

  5.1.4.2红头文件编号(办公室【××××】×××号)

  顺序号

  发布年号

  部门代号

  5.1.4.3一般文书编号(SXKXR-××-×-××××-××-×××)如:SXKXR-03-J-20xx-06-001表示办公室20xx年6月发出的第一份会议纪要

  5.2文件编写规范

  5.2.1文件分为标题→编号→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职责→正文→接口文件→记录→附则等十部分(严格执行以上编写顺序),可依据文件性质进行适当删减。

  5.2.2体系文件编写规范(见附件一)

  5.2.3技术文件根据技术文件编写规范进行编写,技术文件简称JW,文件编号格式:

  年号

  顺序号

  部门代号

  技术文件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2.4合同文件根据合同文件编写规范进行编写,合同文件简称HW。文件编号格式:

  --

  发布年号

  顺序号

  部门代号

  合同文件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2.5文书文件编写规范

  5.2.5.1红头文件编写规范(见附件二)

  5.2.5.2报告/请示编写规范(见附件三)

  5.2.5.3会议纪要编写规范(见附件四)

  5.2.5.4一般性通知编写规范(见附件五)

  5.2.5.5通报编写规范(见附件六)

  6、附则

  6.1本办法从20xx年6月1日开始执行。

  6.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文件管理制度13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培训(主要是研发及品质对设备的使用培训)。

  5、因工作需要职员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主要是研发及品质对设备的使用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若发现本部门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公司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应急救援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手续。

  4、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物业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安全管理部门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负责人并予以消除。

  2、消防安全负责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发送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安全管理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安全管理部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作业,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

  一人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

  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的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员工发现在生产中发生火灾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企业负责人对发生的需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以公司名义报告安监等有关部门。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5、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或安监部门同意。

  6、发生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经安监部门同意,由企业领导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7、企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8、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安全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并按照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根据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9、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10、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事故,视情况按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11、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安监部门。

  12、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1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等资料。

  1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文件管理制度14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确切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文件管理目标及内容:

  1、 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2、 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现不符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 应及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 应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详细记录。

  5、 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 需上报的文件必须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须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 存档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目录等,以方便查阅。

  8、 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 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 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 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15

  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九条 发文的范围:

  .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文件打字后,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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