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27 21:11:07 文圣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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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1

  1、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

  5、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6、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7、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8、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9、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饭、取暖。

  10、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

  12、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13、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1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1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1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1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1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19、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20、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2

  1、车间对本单位供配电设施及公司划分区域负责,高压设备维修必须征得公司领导许可。

  2、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变配电区域)。

  3、高压变配电室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4、变电室接地及避雷器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送到是否安全。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7、手动控制的电容补偿器,设备停止运行后,要及时调节电容补偿量。

  8、输送泵、风扇等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9、不得擅自改变变配电设施规格。

  10、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当班电工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解决。

  11、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当班电工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2、变配电室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13、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14、在装有空调器的场所,当室温在摄氏5°C~30°C之间时不得使用空调器;符合空调启用室温确需开启空调时,制冷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8°C,制热设定不得高于20°C,严禁开着门窗开空调,有暖气的部位,不得使用空调制热。

  15、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和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除警卫或安全需要外,所有用电场所在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或关闭电源。

  16、杜绝电焊机、电动机等用电设备的长期空载运行。

  17、禁止电炉和碘钨灯取暖。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的所有用电活动。

  3.安全用电要求

  3.1所有从事电器维修和接线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并取得劳动局颁发的“电工证”才准上岗工作。

  3.2在挂有维修标志的用电设备及配电开前,除是设标维修者外,其余任何人不得乱合闸.

  3.3设备漏电、过压、跳闸时,未明确原因,不得擅自合闸。特殊情况下需合闸时,手要保持清洁干燥,手上不得拿任何不绝缘工具。

  3.4在拆装、检修和接线工作时,应断开电源;需带电工作时,必须配齐安全工具,穿戴绝缘鞋,手套,保持人体各部分干燥、清洁,严禁赤膊从事电气操作。

  3.5发现电气故障、漏电、走火或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将电源切断。

  3.6因电气故障造成火灾时,在未断电源时,切不可用酸碱泡沫灭火,而应使用沙子、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扑灭。

  3.11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3.12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3.13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3.1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

  3.15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

  3.17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3.18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9保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每班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吸烟。

  3.20严格保持各开关状态与实际一致,不能随意更改设备与接线的方式及各开关的整定值。

  3.21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程。

  3.22在恶劣天气气候下,要加强设备的特巡,发生事故应保持冷静,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

  3.23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4.用电注意事项

  4.1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

  4.2所有工作人员应该按照上述用电要求严格执行,避免发生用电事故。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4

  1、所有人员在使用电气设施时,一定要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车间内部不得随意安装临时照明、插座等用电设施,否则车间将严厉处罚。如确实需要,由车间通知电工安装。

  3、车间所有大于50kw以上的电机,在开车时要通知电工启动电机后,方可开车,否则,不予开车。

  4、所有操作人员对运转设备的电机,要按工艺巡检要求认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处理。

  5、各电机温度、电流等项指标要每小时记录一次,对不在规定范围内的'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及时处理问题。

  6、电气设施周围要经常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油污等等,否则车间将严格考核。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二、试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用电活动。

  三、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组长安全主任设备电力组

  2、成员各生产车间科长、组长、一线生产员工

  四、电工作业要求及内容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

  2、检查导线发热情况。(裸母线正常运行时的最高允许温度一般为70摄氏度)。

  3、检查线路的`负荷情况。线路的负荷电流不得超过导线的允许载流量。

  4、每周检查配电箱、分线盒、开关、熔断器及接地装置的运行情况,着重检查接头处有无氧化、过热变色和腐蚀情况。

  5、检查线路及线路周围有无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6、对敷设在潮湿、有腐蚀性物质等场所的线路,要做定期的绝缘检查,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

  7、检查设备接地控及绝缘测量

  8、检查设备电缆、开关控制及接线头绝缘状态。

  9、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违章用电。更换保险丝、保险管等不得超过额定电流,注意人身安全。

  10、人员较长时间离开房间或电源中断时,要切断电源开关,尤其要注意切断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11、一切电路作业按操作规程操作,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糊焦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2、如遇电线走火,切勿用水或导电的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应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五、车间用电要求

  1、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2、每天下班前,车间的班组长负责检查设备都已关机、停电源开关、关灯。

  3、平时放假与节假日放长假时由部门科长确定车间总电源已关闭。

  4、电器设备及配电装置有故障时应及时请专人修理。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

  5、注意防止电器设备受潮。

  6、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和人体分离后,在实施抢救。

  7、车间员工如发现用电设备、照明灯、电源插座工作异常,第一时间通知电工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8、车间做清洁时不准用溶剂类、挥发性酸类液体擦拭机器或者桌面,不准把带轻微腐蚀性液体洒落在带电体上。

  9、车间组长要做好车间用电安全的检查,对车间设备保养及点检做好监督。

  10、车间员工掌握安全用电常识,提升安全意识,杜绝用电安全隐患。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6

  1、各项目工程部的施工现场应配有至少一名持证电工人员,工地的生产、生活用电、设备的安装、用电线路以及开关的布设等有关电方面的工作,均由电工人员完成。

  2、电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3、电工人员上岗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穿戴,严禁酒后上岗。供电期间,当班机电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要密切注意电机、发电机、电控箱等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当班领导。

  4、施工期间值班电工注意观察各用电设备的工作状况、接头、闸刀线路以及电源输出端的情况,有异常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必要时停机修理。

  5、电工人员进行发电机操作须严格按《发配电操作规范》进行。

  6、按机械保养规定或根据发电机说明书,定期对发电机组各部位进行保养,保持发电机组处于良好状态。

  7、发电机附近不准挂烤、吹各种物品,以免妨碍操作或因之造成事故。

  8、新增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9、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10、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1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不低于1kω/v(如对地220v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22mω)的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12、不可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13、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的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如食物等)。

  14、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15、当电线上穿过墙壁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16、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17、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电闸箱应配锁。

  18、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19、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ω。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7

  为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规范公司系统职工用电管理的紧急通知》,以及加强公司生产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的.管理,切实做好公司降损节能工作、树立公司依法经营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成立生产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管理委员会。

  二、各单位生产用电必须装表计量,并由管委会核定生产用电量指标,每月结算一次,当月节余电量,集存到下个月结算;

  三、公司所有员工(含内退、离退休职工)必须按对外普通用户一致的标准装表计量,并按国家核定的电价激纳电费;

  四、职工用电应按照等同普通客户一样的有关用电规定进行用电,严禁违章窃电行为,并不得向外转供电;

  五、新装职工用电应按正常程序向公司提出申请,严禁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搭线用电。

  六、各供电所应每月按规定时间向公司用电稽查大队上报职工用电及生产用电报表;

  七、用电稽查大队每月应对全公司范围的生产用电及职工用电情况张榜公布,并对职工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有计划地对职工用电及生产用电进行检查;

  八、各单位生产用电超过用电量指标,按市场价结算电费,查出违章用电、窃电按有关电力法律法规追补电量、电费,并依《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九、查出职工生活用电违章用电、窃电,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领导班子成员罚款2000元,并予通报。

  2、中层干部罚款1500元,并予行政降职直至撤职处分。

  3、职工罚款1000元,并予行政警告处分。

  4、内退、离退休职工罚款500元。

  5、村电工、临时工罚款500元,并予以解聘。

  十、窃电、违章用电职工取消一年电贴补助,非生活用电窃电、违章用电依有关电力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8

  1、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运行基本制度和规范,执行用电管理。

  2、实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对每一个出线开关的操作,开票人应是各班组负责人和各个单位的在现场负责人才有开票的权利。

  3、在0.4kv盘柜适当的位置必须挂上0.4kv网络图,根据送电开关位置进行送电的操作。

  4、运行人员在进行开关送电时,见票是否符合开关的'容量要求,才能进行送电。

  5、各个单位在进行各部位用电时,应现呈报用电的负荷情况,运行单位才有根据负荷量进行送电分析。

  6、用电部位的负荷不能超过开关额定容量,不能在用电设备搭设临时施工电源,否则开关和设备烧坏由用电单位负责更换。

  7、对厂用容量超过厂用系统容量的40%时,应现分析此电源点是否能承受的了,如承受不了,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助解决。

  8、厂用系统的总容量是3945kva,施工用电变压器是800kva,10kv总电流是260a,可能110kv施工变电站的对我施工变压器送电线路的保护定值可能偏小。在使用时应尽量不要超过厂用系统的总负荷的40%,待保护定值调整后,在增加用电负荷。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9

  1)变配电所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隐患管理制度、保安制度等。

  (1)值班制度有以下内容:值班人员必须有变配电所上岗证。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离开值班室,不可会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值班长同意方可离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完成值班的工作内容,非值班人员不许进入配电室。

  (2)巡视制度有以下内容:视察人员分为班巡、夜巡、特巡 3 种。在班巡视的人员在每班值班时间内对变配电所设备运行情况至少巡视两次。夜班巡视人员对夜间易发生闪烙、放电设备必须专项巡视。特巡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巡视(如高峰用电、高温季节、雷雨季节等)。

  (3)交接班制度有以下内容:接班人必须提前进配电所,如有特殊情况,交班人不得离岗,坚持值班。交班人必须详细向接班人交待一切原始记录单据及当班时间发生的所有问题。交接班人员共同对变配电所巡视一次。

  (4)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的内容有:在配电所内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票或操作票,工作票发给在变配电所的.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操作票是发给变配电所内进行倒闸操作的人员。工作票分为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必须根据工作内容规定发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不可乱发。工作人员必须用钢笔认真填写工作票上的内容。操作票在操作人员工作时发放,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应先编号,按号顺序使用。

  (5)隐患管理制度内容有:隐患分为紧急、重要、一般这3类,对紧急隐患应立即通过电话向供电部门或厂部动力科报告。对重要隐患应向动力科领导或厂部生产计划科报告。对一般隐患应按月用”面向动力科报告。对隐患处理应在24h内处理。一般应停电处理,如无法全厂停电,则实行局部停电。

  (6)保安制度内容有:严格进出制度,除动力科领导和主管技术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变配电所。变配电所内要保持整洁,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或有腐蚀的危险品。节日期间应加强巡视及保安工作。变配电所的门和主要通道均不可堵塞,保持畅通无阻。

  2)新增用电审批制度

  填写审批表,报送动力科,动力科接到审批表经现场调查核实后发施工通知单。电工组接到施工通知才可施工,施工完后将施工单送回动力科,由主管部门到现场检收后方可启用。

  3)电气设备日巡视维修制度

  维修电工在当班期间至少两次对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巡视。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主动修复,如有过负荷情况,维修电工有权拉去部分用电设备。如有违章行为应立即劝阻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向领导汇报,对乱拉乱接现象应当即拆除。

  4)电气设备报修制度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有故障苗子,使用者应填写“报修单”,故障严重的应先停电,立即报修。维修电工接到报修单后,应立即到现场排除故障,修复后填好报修单上内容,报修单由修理者保存,月底交班长汇总后交动力科。

  5)电气设备周期保养制度

  维修电工必须按规定在周期保养表上填写保养内容、保养日期、保养者签名,由主管部门验收。保养好的设备经主管技术人员、使用部门、维修者共同验收。

  6)设备事故赔罚制度设备

  因非正常损坏造成的事故,均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维修费在100 一 10000 元)、重大事故(维修费在 10000 一 50000 元)、特大事故(维修费用在 50000 元以上,严重影响全厂生产)。对一般事故,扣 1 一 6 个月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对重大事故,要在两天内由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扣 6 一 12 个月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和行政处分。对特大事故,要由厂部当天报上级部门,扣 12 个月以上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和追究刑事责任。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10

  一、全体员工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用电,防火和生产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

  二、全体员工应持证上岗,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爱护用电设备,专用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方法进行处理。

  三、各部门所有用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落实本部门的用电管理,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检查,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电源。

  四、工作时要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工作,工作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在车间和仓库内吸烟,严禁乱丢烟头、火种,严禁穿拖鞋和赤膊进行维修作业。

  五、汽车维修前应将车辆的.轮胎用三角垫木固定,以防溜车,用汽车提升举升汽车时,必须插入保险销,用千斤顶举升汽车时,必须用马凳将车架支撑牢固。

  六、起动发动机时,应注意飞轮皮带,风扇,传动轴等旋转部件损伤人体和造成卷入头发,衣服等危险。

  七、电焊机应通过专用的接线盒与电源连接,接地线应牢固可靠,严禁乱接乱搭。

  八、气焊作业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隔离,作业点应离开氧气瓶和乙炔瓶于10m以外,并做好管路的保护工作,避免碰刮而造成泄漏。

  九、在汽车上进行焊接时应特别注意,防止燃油着火,未采取特别措施前,严禁焊补燃油箱。

  十、做好燃油、润滑油、油漆、棉纱和其他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物料的保管,并且远离焊接作业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非工作需要不得移动任何车辆(包括维修车辆),不得在维修车辆内坐卧、抽烟、聊天等。

  十二、车辆在车间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得在车间内试车。

  十三、试车和送检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一定的处罚,如发生事故,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11

  1.目的:

  为规范炼铁厂外单位在炼铁厂的用电行为,安全用电、合理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所有长期或短时使用炼铁厂电力系统电源的单位。

  3. 内容:

  3.1. 炼铁厂以外的单位,需长期固定(从接入日起连续12个月以上或累计8个月以上)使用炼铁厂电源的,应由设计院或生产部、技改工程部等出具设计或用电布置证明,经炼铁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入。

  3.2. 炼铁厂以外的单位,因施工、临时驻厂等原因,需使用炼铁厂电源的,需由工程主管部门出具用电申请,经炼铁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入。

  3.3. 外单位使用炼铁厂电源时,应在使用前一周内向炼铁厂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其用电设备性质、容量、用电时间,经批准后由炼铁厂设备科电气技术人员指定电源接火点,并由设备检修部负责炼铁厂电气维修的车间接火。私自接火的,处罚责任单位每处1000元,处罚炼铁厂相应责任车间5分。

  3.4. 外单位在炼铁厂范围内用电,必须自备符合国家规范及炼铁厂管理标准的配电设备,绝缘、接地(接零)、防水防雨符合要求,必须有合理、灵敏可靠的电气保护装置。否则每处处罚1000元。

  3.5. 用电线路的敷设除公司指定炼铁厂负责的施工项目外,由用电单位自行负责,且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标准及炼铁厂现场及电气管理规定,接受炼铁厂的管理。否则每处处罚500元。

  3.6. 设备检修部用于炼铁厂范围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可自行安排,但必须在用电前向炼铁厂设备科通报其临时用电的容量及接火点,对于可能影响正常生产的接火点,炼铁厂设备科电气技术人员有权要求其整改。否则每处扣除满意度考核分2分。

  3.7. 检修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可由设备检修部二车间自行安排,但不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否则每处扣除满意度考核分2分。

  3.8. 大修工程的临时用电,由炼铁厂大修负责人同技改工程部协商决定。

  3.9. 外单位在炼铁厂临时用电,不能影响炼铁厂的正常生产,否则炼铁厂有权中止其用电,并依炼铁厂损失赔偿。

  3.10. 临时用电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一周内拆除其用电设备及线路,否则炼铁厂有权拆除其设备及线路。并每处处罚500元。

  3.11. 由于临时用电设备不符合要求而被公司处罚的,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公司因此处罚炼铁厂的,用电单位必须赔偿炼铁厂损失并为炼铁厂挽回名誉,否则炼铁厂终止其用电。

  3.12. 凡在炼铁厂用电的,炼铁厂有权收取用电单位电费,或由生产部从炼铁厂总用电量中扣除,有合格电度表的按电度表走数收取,无电度表的按国家、省市有关工程用电量标准收取,或按双方协商进行,此条应在用电前澄请。

  3.13. 用电单位应主动配合炼铁厂对其用电情况的管理和检查,对炼铁厂提出的问题积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否则炼铁厂有权终止其用电。

  3.14. 用电单位的'操作、检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主动到炼铁厂安全管理部门接受与炼铁厂有关的用电和工作环境注意事项的安全培训,施工和驻厂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内部用电管理、人员管理由用电单位负责。

  3.15. 用电单位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电缆、管道等,不得自行处理,需由炼铁厂或由炼铁厂委托的部门确认,按炼铁厂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3.16. 用电单位向炼铁厂借用设备的,必须按时完好更还,造成炼铁厂损失的,由出借人负责。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12

  为保证安全用电、生产、生活正常进行。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电业安全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1、严禁用手随意试验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和绝缘物;

  2、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线乱接电源;

  3、客房、营业厅、公共活动场所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如电炉、电暖气、电褥等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

  4、在潮湿、高温、多尘场所进行电气作业或操作电器的人员应穿绝缘鞋,严禁直接用水喷射墙壁或顶棚来清理卫生。

  5、在电化腐蚀场所,如充电站车间,严禁使用临时线路,禁止使用落地扇,手接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的电源线应为反腐型或塑料护套电缆。

  6、在有煤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认真与电工人员进行日常巡视和维护保养。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标准作业。

  7、生产车间的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三人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应掌握基本电气知识及装置的.控制原理。起重作业应遵守起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电动起重机的产品技术要求;

  8、所有人员都应掌握电气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及求护方法。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13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本项目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并加贴专业负责人的名字及联系电话。

  二、各工程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及通讯方式,并以书面形式报电气处。

  三、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三级电源箱及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四、各类电源箱必须使用国标正规产品,并经电气处检查验收合格,办理完用电许可手续后,方可送电。

  五、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六、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七、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八、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十一、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

  十四、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监理公司、指挥部电气处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拒不改正的单位进行通报及处罚。

  十五、因施工用电采用的是预购电制,为保证施工单位用电负荷,请各单位积极配合预缴电费。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14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的权利和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场所私接电线及用电器。

  3、学生宿舍使用灯泡不能大于40瓦。

  4、晒衣服的铁丝、线绳要和电线保持足够的距离(不少于3米),不准在电线上晒衣物。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不准用手触摸灯头、插座及其他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现象要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

  8、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9、学生劳动需开挖地面时,必须先找电工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10、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电源,以防发生事故。

  11、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私自进入配电室。

  12、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必须掌握用电专业常识。

  13、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必须掌握用电安全常识。

  14、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在用电时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15、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在用电时如发生用电事故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用电单位及用电人视事故情节负有相关责任。

  16、学校用电重要部位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承包。

  17、学校用电重要部位的用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允许用电单位或用电人使用。

  18、本制度之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15

  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须由具有有效操作证件的合格电工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无本电工操作。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

  3、电工作业须由两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拔插头等。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挂上停电禁止合闸标牌。

  5、检修设备必须将前一级开关断开,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或将设备的电源线在开关下端拆除。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7、维护电工必须按要求填写“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期及时更换操作本。

  8、用电设备负责人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设备用电关,保证设备安全用电。

  9、用电设备负责人每天巡视检查,保证电器、配电箱、电源线、插头、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上报、整改解决。

  10、设备运转时使用人应在现场监护,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对于用电设备(连续供电的设备除外),使用人员下班时应即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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