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1 10:40:13 制度 我要投稿

外勤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外勤管理制度

  外勤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外勤人员管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司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特重申并修改外勤人员出差审批、考勤管理及申报、财务费用报销等相关制定,具体细则如下:

  一、出差审批流程

  1、分公司主任出差需提前填写“分公司出差审批表”,经当地分公司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2、二级分公司经理出差需提前向一级分公司经理报备,经一级分公司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一级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一级分公司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3、一级分公司经理出差,若已有大区经理的地区需提前向大区经理报备,若无大区经理的地区需提前向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报备,经大区经理或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大区经理或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大区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4、大区经理出差需提前向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报备,经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5、地区讲师出差应提前填写“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和TCTI负责人审批报备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和TCTI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缺一不可,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TCTI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出差审批流程中的“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和“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均为财务报销的依据,报销时需一并提供给财务中心,缺一不可。

  二、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流程

  1、外勤人员考勤规定按照《外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外勤人员考勤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分公司经理需上报所有分公司人员考勤(包括经理、主任、讲师、专员等)

  (2)二级分公司经理将当月分公司考勤情况上报给一级分公司经理,具体表格为“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和每个人当月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3)一级分公司经理于每月3号前将二级分公司和一级分公司所有人员考勤情况统一上报给人力资源中心,具体表格为“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和每个人当月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二级公司需由二级公司经理和一级公司经理共同签字确认,一级公司由一级公司经理签字确认。

  2、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惩罚条例

  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情况应做到及时、准确,若不能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确认后进行修改,人力资源中心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为依据,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办法如下:

  首次上报不及时不准确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5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全年累计三次(含)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全年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400元。罚款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财务费用报销流程

  外勤人员财务费用报销签批流程及票据审核情况按照财务中心报销流程执行,关于考勤报销依据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主任及地方讲师报销需后附“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和“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以及相应的票据;分公司经理报销需后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以及相应票据。

  此规范自20xx年09月01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中心所有。

  相关表单:(详见群共享文件)

  1、《分公司出差审批表》

  2、《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3、《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

  外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是公司制定提出,经员工代表讨论协商确定,已经向本公司全体内部职员公示。

  第三条本规章管理制度适用本公司内部所有职员,包括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一般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凡属本公司内部职员必须熟悉和遵守。

  第二章工作时间、考勤及调动管理

  第一条工作时间

  1.内部员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8个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每天从9:00

  至12:30,13:30至18:00。(市场开发部:上午9:00上班打卡,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下班时间较弹性。)

  2.周日内部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打卡,下班卡不作要求。

  第二条考勤管理

  1.考勤执行:

  1.1内部各员工实行指纹感应方式打卡,每天打四次卡:9:00-9:05/上班;12:30-13:00/下班;13:30-13:35/上班;18:00-20:00/下班。(市场开发部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只要求打早上上班卡,下班卡不作要求)

  1.2除以下人员,全体员工均应按照上述规定时间上、下班打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因公外出或请假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者,需至少提前一天到人事部备案。

  2)临时情况未能到岗,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者。

  2.考勤数据是纪录员工出勤情况、核算薪资的重要参照依据,所有员工都须遵守考勤制度,违反制度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3.全勤奖: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给予全勤奖100元。(以上均参照考勤机纪录)

  4.考勤异常情况处理:

  4.1迟到或早退

  超过上班时间打卡和未到下班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和早退。考虑到电梯堵塞和打卡需排队的情况,迟到、早退5分钟内,不记考勤异常,若有迟到、早退现象出现,起扣工资10元,超过一分钟的,按1分钟/1元扣除。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底薪。(中午下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不列入扣除范围)

  4.2旷工

  4.2.1旷工:上班时间内,员工非因公且未请假而不到岗的情况。

  4.2.2每次旷工时间超过1小时不到4小时的,计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工资。

  4.2.3每次旷工时间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计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全月旷工超过2次予以警告,并扣发3天工资,全月累计旷工达到2天予以通报,并扣发5天工资;全月旷工累计3天(含3天)以上作解雇处理。

  4.3漏打卡

  4.3.1非考勤设备故障,且规定工作时间内,员工确在岗工作而忘记打卡的情况记作漏打卡,每人每月可有3次申诉,填写《考勤异常证明》,并经本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后可到人事部消除当日考勤异常纪录。

  4.3.2因工作原因安排无法进行打卡的,需提前至少一天凭《考勤异常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和总经理签字后报人事部备案,凡未备案者视同漏打卡情况处理,并根据漏打卡次数扣除当月申诉次数。

  4.3.3当月漏打卡超过5次(含5次)的,计旷工半天,扣发1天工资;当月超过8次(含8次),计旷工2天,扣发5天工资。

  5.考勤监督

  公司各部门员工均可作为考勤的监督人,互相监督考勤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人事部负责监督和保存原始考勤数据,对于考情数据有疑惑的员工可到人事部查证,并接受考勤投诉,根据考勤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考勤管理规定处理。

  第三条请假

  1.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两种。

  1.1事假是指因私人事务,需在工作时间外出,经相关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同意的。

  1.2病假是指非因工负伤或患疾病,需在工作时间外出诊治的。

  1.3请假审批

  1.4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逐级审批同意并到人事部备案,做好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因身体不适等紧急或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上班前托人代理请假或电话联系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岗后须按审批程序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1.5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负责人需核实后报总经理批准;经理级人员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人事部备案(白色联行政部存档,红色联员工个人保留),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做旷工处理。

  2.请假期限

  2.1事假(不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每次不得超过7天,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超期若无相关负责人书面审批同意,则视为旷工。

  2.2病假(不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期满因病情严重经医院证明须继续疗养者,须向人事部备案报总经理核准。

  2.3试用期内,除特殊原因外,每次请假不得超过3天(包含3天),试用期内累计不得超过5天(包含5天),否则,视作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请假扣款

  事假与病假均以“天”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半天(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8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事假、病假期间扣发工资标准为:月薪(提成奖金与话费补贴除外,但请假期间电话需保持24小时开通)/26x请假天数。

  第四条调动管理

  1.公司可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员工具体工作时间。若员工调整工作岗位的,应执行新岗位的工时制度。

  2.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人事部按指示做相应的安排。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须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第五条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为三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书》,直接上级提交给总经理的同时告知人事部门负责人知晓,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与总经理,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2)批准后,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3)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与计算应领取的薪金。

  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清还手续,再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5)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员工均应配合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将合同期内公司交给员工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文件资料等如数交还给公司,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6)员工工作交接期内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与工作

  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薪酬管理与待遇

  第一条薪酬管理

  1.内部人员的薪资架构大概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补贴+(奖金)

  1)会计部:底薪+职务薪资+话费补贴+(达标奖金)

  2)行政部(人事部):底薪+职务薪资+话费补贴+(达标奖金)

  3)采购部:底薪+职务薪资+话费补贴+(达标奖金)

  4)市场开发部:底薪+职务津贴+餐费补贴+住宿补贴+提成奖金

  1.1职务薪资(包含转正薪资与晋升薪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工作表现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度进行增调。

  1.2交通补贴:公司内部员工的交通补贴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实报实销。

  2.公司给予内部员工的月薪工资中已包含员工因工作需要须加班工作的工资部分,无特殊情况下,公司不提倡加班,内部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打卡,下班时间不做具体要求也不需打卡,完成好工作后可自行下班,但需服从公司的临时工作安排,加班费为50元。

  3.内部人员所得薪资还包括考勤扣款,具体考勤数据由人事部提供。

  4.达标奖金:具体的奖金核算则依据《业绩与货款达标奖惩方案》执行。

  5.无特殊情况下,内部员工的薪资统一由人事部在每月8号左右发放,达标奖金则由老板在每月10号左右发放。

  1.内部员工如有薪资存在疑惑的,可及时反馈给人事部进行解答。

  2.福利待遇1.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因特殊情况安排员工加班,依员工正常工资的3倍支付。

  2.员工还依法享有休假福利:

  2.1休假项目包括:法定假、婚嫁、丧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等。

  1)法定假:依照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当年法定节假日安排通知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婚假:指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初婚),可一次性连续休婚嫁3天。申请该假期的员工,须持结婚证(原件)等办理审批手续。

  3)丧假:指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休丧假3天。享有该假期的员工需提供相应的证明等(可事后补证明,一周内不补,视作事假)。

  4)产假:指已婚女职工生育时,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30天,产假结束后,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并根据岗位调整情况对其薪酬标准准予调整。享有该假期的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否则视作事假。

  5)陪产假:指妻子分娩时,给已婚男职员7天的看护假(须在其配偶生育期间一次性连续休完),享有该假期的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否则视作事假。

  6)年休假: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一定的带薪假期5天。员工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服从公司统一的时间及人员安排。

  2.2审批流程

  本人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事部核准→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3以上有薪的假期统一按月薪/26x天数来计算。

  3.有开新的营业据点时,市场开发部晚上作业超过0:00点的员工次日可享受晚到岗的福利:作业时间超过0:00点至一点,次日可依据工作状况延长1小时上班打卡,作业时间超过2:00点,可依据工作状况延长2小时上班打卡,但次日上班到岗后需填写《考勤异常证明》,经相关人员核实报总经理签字后到人事部备案,否则视作迟到处理。

  4.公司不提倡员工借支,如有员工确实因个人因素须向公司借支现金,每人每月借支金额不能超过500元(包括500元),一年累计借支金额不能超过3000元(包含3000元)。如因特殊情况需超额借支,需在《借支单》上写明借支的详细原因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报总经理批准,借支金额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50%。

  5.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工作内容提供适合的劳动工具机相关用品。

  第四章职业准则与行为准则

  第一条职业准则

  1.基本准则

  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情。

  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协作。

  2.职业道德保证:

  2.1遵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秘密,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持有的商业文件与重要数据,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泄露、告知、转让、传授、交付、移转给第三人或对外发表、公布、发布。未经授权,也不得任意复制、拷贝、探听、或收集公司任何的商业秘密;

  2)不得到与公司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兼职;

  3)不得自行创业生产或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产品,从事与公司同类业务或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产业;

  4)不得劝诱公司其他知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员工辞职;

  5)不得抢夺与公司有商业合作关系的客户资源。

  2.2不得挪用或窃取公司的任何物品为自己私用及他人使用,否则依盗窃罪嫌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2.3不得利用公司赋予的职权与资源做损害公司的事,经查证属实者,需依据对公司产生的实际损伤追究赔偿。

  2.4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2.5不得散播谣言、滋生是非,串通他人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

  2.6对于公司所交办的工作与任务,长期怠忽职守,不能按时按量按设定目标完成,被公司认定不能胜任者,可解除劳动关系。

  2.7不得故意损坏公物或浪费公司资产。

  2.8不得挪用公司公款或侵占公司财务或其它营私舞弊。

  2.9不得不服从干部管理或干部指挥与顶撞上司或拒绝主管人员指挥监督。

  2.10不得利用公司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也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去行贿他人来满足私欲。

  以上为员工的职业行为准则规范,一经发现有任何违法此规范的行为,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违反者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者,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的稳定与员工的保障需要各员工共同维护,对于以上违规举报人,求证后给予奖励100元/次。

  第二条行为准则

  1)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得奇装异服与浓妆艳抹。

  2)上下班应按规定排队打卡。

  3)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阅读电子或纸制小说、长时间浏览网站与QQ聊天等。

  4)在公司不得随地吐痰与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

  5)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6)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星奈吉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7)工作时间内应避免接听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实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进行私人闲聊。

  8)严禁将公司任何办公文具或其他物品取回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9)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10)下班后员工自觉按规定关电脑、关水、关窗、关电、锁门。

  以上为员工最基本的日常行为规范,财务年度内,违反一次者予以警告,违反两次者须进行书面检讨,违反三次者予以通报并罚款100元,违反三次以上者罚款300元并通知取消其财务年度的年终奖金,并通报批评,更甚严重者,公司依据具体情况给予解雇处理。公司的工作环境与友好氛围需要各员工共同维持,相互监督,对于以上违规举报人,求证后给予奖励50元/次。

  第五章员工权益

  第一条劳动安全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公司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第二条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诉方式:

  1)逐级申诉或向公司人事部门直至总经理提出申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进行申诉;

  3)受理申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4)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章管理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员工应熟

  悉与遵守。

  第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公告的形式补

  充或更新。本公司保留对《规章管理制度》的一切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三条此前文件规定与本文件相抵触的内容,以本规范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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