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考勤制度

时间:2023-11-02 11:45:13 志升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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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岗考勤制度(通用11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益岗考勤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公益岗考勤制度(通用11篇)

  公益岗考勤制度 1

  一、考勤制度

  1、社区协理员都必须在本工作日上班前由本人在社区设置的考勤簿上签到,在工作去向栏内简要注明工作去向及内容。

  2、本人因事不能及时签到和上班时间内离岗的,应提前向社区主任请假,并由准假领导在考勤簿上注明。

  3、签到簿每日上班后由社区主任收回管理,未签到的视为迟到,未经请假批准不到岗的视为旷职。

  4、结合签到及工作情况实行随时查岗检查措施,如果不在岗位,社区领导又不知去向的,视为旷职。

  5、年度内,未经请假批准无故迟到、离岗累计达到5次为旷职一天,旷职1天以上,累计不足5天的,由街道主管领导谈话教育;旷职累计达到5天(含5天),不足15天的,由社区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并提交党工委研究予以辞退。同时上报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备案。

  6、事假当月累计超过5天(含5天),不足15天的,由街道主管领导谈话教育;事假年内累计满15天。由社区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并提交党工委研究予以辞退。同时上报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备案。

  7、请病假需提交医院诊断书,由街道主管领导审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另行安排人员,并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审批予以辞退,同时上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8、各社区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二、工作制度

  1、公益岗位人员都必须服从领导,各社区要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加强对公益岗位人员队伍的管理。

  2、社区公益岗位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不准消极怠工。

  3、公益岗位人员都必须遵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工作上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做到有分工有合作,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4、公益岗位人员绝不允许搞本位主义,要精诚团结,全力以赴协助社区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5、街道由于临时性紧急工作需调动协理员时,各社区应予以配合,服从统一安排,通力合作。

  6、各社区要加强对公益岗位人员的管理,公益岗位人员有事请假一天以内的(含临时请假),由社区主任批准;请事(病)假在两天以上(含两天)的,经社区主任批准签字后,向街道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备案,否则,视为旷职,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7、上述未尽事宜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处理。

  公益岗考勤制度 2

  关于公益岗考勤制度,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点规定:

  1.考勤由单位负责。

  例如,镇江社区的公益岗位人员考勤由镇江社区负责。

  2. 签到时间。

  例如,签到时间为上午8点30分。

  3. 迟到规定。

  在规定上班时间,未签到者为迟到。

  4. 考勤时间。

  上午考勤时间为8:00-12:00,下午考勤时间为14:00-18:00。

  5. 请假制度。

  例如,阳城县国土资源局公益岗位人员请假需要遵循一定的制度。

  6. 其他规定。

  例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一律不准上网聊天,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并按作息时间上下班。

  7. 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需要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包括进行岗前培训,岗中管理,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将其上岗工作表现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挂钩,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

  总的来说,公益岗考勤制度旨在规范公益岗的管理,提高公益活动执行效率,确保公益资源的有效利用。

  公益岗考勤制度 3

  一、目的

  为加强公益岗位人员的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益岗位人员。

  三、工作时间

  1. 工作时间: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执行。

  2. 上下班时间: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执行。

  四、考勤方式

  1. 签到:公益岗位人员应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前签到,未按时签到者视为迟到。

  2. 签退:公益岗位人员应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后签退,未按时签退者视为早退。

  3. 请假:公益岗位人员请假需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4. 旷工:公益岗位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五、考勤结果的处理

  1. 迟到早退:公益岗位人员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当月工资 XX 元。

  2. 旷工:公益岗位人员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 XX 元。

  3. 请假:公益岗位人员请假一天,扣除当月工资 XX 元。

  六、其他

  1. 本制度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益岗考勤制度 4

  一、工作时间: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总共四十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二、请假制度:

  需要请假的,应在事前向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同意。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休息日:

  每个周末有一天公休,假期参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四、考勤管理:

  单位将每月进行一次考勤检查,记录职工的'工作情况,作为工资结算和年终奖评定的依据。

  公益岗考勤制度 5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公益岗位上工作的员工。

  2. 考勤是衡量员工工作表现和计算工资的重要依据,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3. 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出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

  二、考勤规定

  1. 员工每天上下班需按规定时间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 迟到: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达者;早退:指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开者。

  3. 旷工:指未经请假批准而缺勤者。

  4. 请假需提前申请,经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5. 病假、事假、婚假、产假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6.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 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打卡,需在当日内补办手续。

  三、考勤统计与处理

  1. 考勤数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核实。

  2. 员工每月的考勤情况将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3. 员工违反考勤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发奖金、降职、辞退等。

  4. 对考勤有异议的员工,可在收到考勤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四、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公益岗考勤制度 6

  一、考勤制度的目的

  为了规范公益岗的管理,提高公益活动执行效率,确保公益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二、考勤对象

  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考勤方式

  1. 实行每日上下午两次打卡考勤制度。上午上班时间为9:00,下午下班时间为17:00。

  2. 打卡地点为本单位指定的考勤机或考勤软件。

  3. 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四、考勤记录与处理

  1. 考勤记录:考勤机或考勤软件自动记录每位员工的上下班时间,作为考勤依据。

  2. 迟到:员工上班时间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以上的,视为迟到一次。每月累计迟到三次及以上的,将扣除当月工资的.1%。

  3. 早退:员工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一次。每月累计早退三次及以上的,将扣除当月工资的1%。

  4. 请假:员工因事、病、产、婚、丧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并按照单位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5. 旷工:员工未经批准,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5%;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考勤制度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奖惩、晋升等方面的依据之一,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公益岗考勤制度 7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考核标准:

  1.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班者,每次扣款5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内到班者,每次扣款10元;超过1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2. 早退: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内者,每次扣款5元;提前30分钟至1小时内者,每次扣款10元;提前1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 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者,扣除当日工资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4. 请假:员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每次扣款10元,病假每次扣款5元。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5. 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并按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6. 出差:因公出差者,需按规定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出差期间的`工作时间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

  7. 休假: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和年假。在休假期间,工作与休息同等重要,不得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

  8. 其他:以上未列事项,参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执行。

  四、考勤管理:

  1. 考勤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协助进行。

  2.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3.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如有违反,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4. 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晋升、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公益岗考勤制度 8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当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

  第五条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下班,不得加班加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应当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

  第六条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

  第七条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

  第九条 本考勤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公益岗考勤制度 9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考勤规定

  1. 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具体上下班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2. 请假: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直属领导提交书面或电子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提前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次扣罚当日工资的10%,每月累计三次及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 旷工:无故缺勤或未请假而缺席工作者,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当日工资并处以三倍罚款;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5. 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征得直属领导的同意,并在加班结束后提交加班申请单。加班费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支付。

  6. 外出:员工外出办事需填写外出单,注明外出事由、时间及返回时间,经直属领导批准后交至前台备案。

  7. 考勤记录:公司实行指纹考勤,员工需按时打卡。前台负责统计员工的考勤情况,每月底将考勤报表报送人事部门。

  四、考核与奖惩

  1. 员工考勤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与年终奖金、晋升、调薪等挂钩。

  2. 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等处罚。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修改与解释权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益岗考勤制度 1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考核标准:

  1.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班者,每次扣款5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内到班者,每次扣款10元;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

  2. 早退: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内者,每次扣款5元;提前30分钟至1小时内者,每次扣款10元;提前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 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者,按日工资的2倍罚款。

  4. 病假:因病不能上班者,须于前一天向主管递交医生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5. 事假:因私事需请事假者,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6. 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须经主管同意并记录在案,方可视为加班。

  7. 请假手续:请假者应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天数、部门领导意见等,经主管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8. 外出:员工外出办事,需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并在《外出登记簿》上做好登记。

  9. 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不得由他人代打。如发现代打卡行为,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四、考核办法:

  1.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进行监督和检查。

  2. 人事部门负责汇总各部门的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3. 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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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 为规范我单位公益岗的管理,提高公益活动执行效率,确保公益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 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公益岗位人员。

  3. 公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公共设施维护、志愿者等。

  二、考勤管理

  1. 公益岗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 公益岗人员实行每日上下午两次打卡考勤制度。上午上班时间为9:00,下午下班时间为17:00。

  3. 公益岗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打卡,未按时打卡的,将视为旷工或旷课。

  4. 公益岗人员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或请假的,应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三、考勤记录与考核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益岗人员的考勤记录工作,对公益岗人员的出勤、请假、旷工等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登记。

  2. 公益岗人员的`考勤情况将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连续三个月考勤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警告、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3. 公益岗人员在执行公益性岗位任务过程中,如有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将视情况予以扣除相应工资、取消福利待遇等处罚。

  四、考勤制度的修订与解释

  1. 本考勤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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