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05 03:16:42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1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 住宿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实际需要,寄宿班学生必须住宿。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本学期的住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开学时总务处应将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册(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及生活指导保存。

  2、宿舍楼作息时间:早晨:起床时间,离寝时间。中午:午休时间。下午:休息时间。晚上:熄灯时间。 封楼时间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宿舍事务。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离舍之前将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宿舍钥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导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6)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7)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8)宿舍内禁止赌博 ,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9)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

  (10)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上下、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6、宿舍安全管理

  (1)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2)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

  (5)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6)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师代管;学生不得留宿他人;

  (7)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7、生活指导职责

  (1)、生活指导应树立“爱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生活指导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对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导应督促学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内务,让学生按时早操。

  (4)、宿舍楼卫生实行一清扫两保持制度(早点后生活指导先打扫,然后用拖把拖干净,早饭晚饭后打扫保持)。

  (5)、七点半上早读课以后,生活指导对各间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上锁。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门锁上(确认各室中没有学生后)。至十一点四十分放学时,再把楼道门打开。

  (6)、午晚饭饭时间,生活指导应巡查,严防学生赌博破坏公物。上课及自习时,同样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最后把公寓大门锁上,不允许学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习期间,生活指导负责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并锁上公寓大门。晚自习后生活指导应亲自对各间宿舍的学生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早点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记工作,发现无故缺勤者及时跟踪调查,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和班主任。

  (8)、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生活指导检查违纪学生并督促学生及时休息。

  (9)、生活指导应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门窗、自来水、照明灯等公用设施的维护。

  (10)、生活指导应检查并制止学生进入异性同学的宿舍,一经发现,应勒令即刻离开并进行登记。住宿学生生病时,生活指导应及时处理,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及班主任,病情严重者应马上送医院疹治。

  (11)、生活指导应配合政教处、总务处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每月评比一次,督促评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时整改。

  (12)、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

  (13)、生活指导由政教处、总务处共同管理,并对其工作督促评价。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2

  一、学生公寓是学院精神文明的窗口,也是学生的第二课堂,保持公寓楼整洁、创建文明、整洁寝室是全体学生的责任,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参加爱国、爱校卫生活动和公益活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制度,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好习惯。

  二、每幢公寓楼配有清洁工,负责公寓楼内、寝室门外的公共部位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保持无积灰、无蛛网,无积水、无堵塞、无污垢、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杂物,无张贴乱涂痕迹,门窗玻璃保持明亮。

  三、各寝室建立由寝室长负责的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大扫除,保持地面无果皮、纸屑等废弃物,门窗玻璃明亮,桌面干净,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无蛛网。

  四、各寝室值日人员,必须及时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实行垃圾袋装化的公寓楼,每天定时把袋装垃圾放在公寓楼外固定的垃圾收集点。

  五、寝室成员负责门外两边中线范围墙壁洁净,无污迹、不乱倒垃圾、污水、剩饭菜,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屑,不在墙上、门上乱张贴涂写,不在公寓楼内焚烧杂物,不向窗外抛废弃物,保持公共场所整洁、卫生。

  六、寝室卫生由公寓管理员负责检查,对本楼各寝室进行检查,每周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的.主要内容:地面、床底、蚊帐、门窗是否干净;床铺、桌面是否整洁;书架、箱架是否整齐;寝室布置是否规范。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书面通知其寝室,限期改正,对三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通报所在分院(系),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3

  为了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为了加强化生学院的学风建设,为了培养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为了提高每一位同学的学习效率,做到劳逸结合,特对作息管理制度作出以下说明。

  1.检查时间固定为每周日晚11:00~11:30,宿舍检测人员由学生会宿管部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长组成;检查对象为化生学院09级和10级全部宿舍;

  2.当检查人员进入宿舍后,请各位同学配合检测,出示学生卡,一经发现冒充其他同学或者态度恶劣的情况,扣个人德育分2分;

  3.如果周日晚不住在宿舍,需要写请假条(自行准备),假条上必须有家长和辅导员签名。注意:假条的'有效期为2天(即下周周二),请假的同学务必在下周二前找宿管部销假;

  4.当晚个人的请假条不能用晚修请假条代替;

  5.以个人为单位,如果违纪一次,将向家长通报情况;如果违纪三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扣德育分10分。以宿舍为单位,违纪一次以上(包括三次),取消水电费补助一个月;

  6.对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宿舍和个人,通报批评(名单将公布于学院律委公告栏上);拒绝接受检查的宿舍,直接记违纪一次。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4

  一、 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交接好当班时的安全等情况,接班人要阅读工作日记,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交待好当班时的安全等情况,接班人要阅读工作日记,交接班时间为每日早8:00,特殊情况无法正常交接班,由安保处临时调配。

  二、 例行检查制度

  值班人员对本楼进行检查时,先定1-2名门口固定值班岗,余人上楼检查。

  (1) 早晚检查制度。负责检查公共场所设施和照明损坏情况(包括寝室,走廊的门窗、灯具是否有损坏)、门窗安全情况(每层楼窗是否关严,插牢)等。检查楼内是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督促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不定时检查学生私拉电线、违章用电、使用酒精锅(炉)、点蜡烛等违纪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违规人姓名,班主任姓名等相关内容,对检查中没收的违规物品必须及时上交安保处并登记,严重情况及时报告。

  (2) 对晚归或有特殊情况出去的学生必须经学院值班领导、学生处值班领导批准并做好详细记录,一并将学生名单交安保处存档。

  (3) 熟悉有关消防知识,准确掌握本楼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加强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看管,如发现挪动、丢失、损坏,立即报告保卫处。熟悉楼内安全通道,并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定位保存好安全门钥匙,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疏散本楼人员。

  (4) 风、雨、雪天气及时关好楼内门窗,检查是否有漏水、渗水情况。夏天做好防汛工作,冬天做好防冻工作,并注意检查楼内暖气的跑、冒、滴、漏情况。发现楼内有异常声音或异常气味,注意检查,及时上报。

  (5) 宿舍楼内有库房的.,门卫要严加管理,以防物品丢失或受损。

  (6) 有权制止任何威胁宿舍楼安全的行为,发现楼内有可疑人员及时上报安保处。

  (7) 重点防火,防高坠事故,对3号和4号楼,确保两楼安全过道畅通,要进行疏散演练。

  (8) 负责做好学生的服务性工作,工作认真、负责。

  (9) 值班人员在工作中要统一着装,热爱学生、态度和谐、语言文明、行为得体。要人性化管理。

  三、 出入宿舍人员管理制度

  (1) 在班主任的参与和配合下,准确掌握本楼住宿学生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在短期内(上岗或新生入住一个月内),根据宿舍学生住宿名单,学生证认识学生,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

  (2) 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和会客登记制度,严格检查凭证出入,非本楼人员禁止入内(执行公务除外),对于违反进出门管理规定擅自进楼的学生和院外人,门卫有责任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安保处及相关领导,家长需经过学生本人确认登记进入,离开时需填写离开时间。

  (3) 禁止一切推销人员在宿舍销售物品,如发现立即阻止并要及时报告安保处。

  (4) 严禁学生带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上楼,禁止学生带酒进入宿舍。

  四、 宿舍钥匙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负责保管宿舍楼寝室及安全门钥匙,做到定位存放,不丢失,做好交接班登记。

  (一)宿舍楼寝室钥匙管理

  (1)宿舍楼房间钥匙共两套,一套为备用钥匙,由门卫做好标记,存放于各楼的值班室钥匙柜内,另一套学生日常使用,由学生自己保管。

  (2)宿舍楼门卫对备用钥匙进行统一管理,每天交接班时负责核查钥匙的数量和位置,发现钥匙数量减少或窜位,应及时更正或报安保处。

  (3)学生因特殊原因取用备用钥匙时,值班员问清情况,对照出入证,确认是本室学生后,方可将钥匙交予本人,并做好登记,钥匙归还后注意检查是否被更换,注意登记。

  (二)宿舍楼大门钥匙、安全门钥匙由门卫妥善保管,做好标记,定位存放,对安全门钥匙每周至少试用一次,发现不好用立即报修。

  五、宿舍楼开、关门,供电管理规定

  (一) 门卫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关宿舍楼门,宿舍楼大门早6:00开门,晚22:00关门。

  (二) 宿舍楼没晚23:00断电,断电后如发现有不断电情况,日常使用中如发现有电柜不走字、无故跳闸等异常现象及时上报安保处并做好记录。

  (三) 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电控柜,禁止私自在断电后为学生推闸供电。

  六、 物品登记制度

  学生携带电脑、打印机、行李等大件物品出入宿舍楼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携出证”。并做好登记。禁止携带楼内公用品出宿舍楼。

  七、 宿舍楼内突发事件处置制度

  (1) 学生受伤、生急病应据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和学生处、值班领导或班主任。如情况紧急,应边抢救边上报边联系。

  (2) 学生宿舍内如有火情应快速灭火,并及时上报。

  (3) 宿舍楼内学生打架应及时制止,并上报学生处值班领导。

  (4) 宿舍被盗首先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安保处值班领导。

  编后语:安保处恳切希望广大教职工、学生配合并监督安保,为共建美好和谐校园,我们一起努力。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5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入住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由公寓服务中心负责,每年新生进校前,公寓服务中心根据男女生招生人数,按院(系)、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并建立学生宿舍信息档案;新生入学时,必须与公寓服务中心签订太原师范学院学生入住公寓安全协议。

  (2)学生入校时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后即可住宿。宿舍内家俱设备等公共用品按配备标准配齐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3)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号住宿,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其它床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学生住宿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院(系)开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学生要服从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与管理。

  2、退宿管理制度

  (1)毕业生需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2)毕业生将个人物品全部搬出后,由公寓管理人员到本宿舍验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负责收回宿舍钥匙,并在宿舍反馈单上签字后完成退宿。

  (3)学生宿舍的公共物品设备如有丢失、损坏,视情况按公共物品的成本价收取赔偿费。如果责任不清,由该宿舍全体同学均摊。

  (4)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

  (5)为了不影响新生宿舍准备工作,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而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6)其它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转学、退学、参军、出国、国内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须在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俱空出。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

  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辅导员审核,经所在院(系)、学生处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二、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楼开、关门时间:早6:00开门,晚23:00关门;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员值班制度;

  3、来访亲友须办理登记手续,经公寓管理人员许可后在公寓会客室接待;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公寓;维修人员在本楼楼长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宿舍;

  4、在规定的上课期间,楼长要逐个对宿舍进行检查登记,每日将宿舍安全卫生情况登记上报;

  5、宿舍内除学生个人用品、换洗衣物、洗漱用具、书籍文具外,其它财物分别存入银行和公寓行李寄存室。

  三、 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要自觉维护公寓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向地板、楼道、楼下乱倒污水和剩饭菜。厕所使用后应随手放水冲洗并关好阀门。

  2、学生宿舍每天产生的垃圾由值日生投入到公寓洗漱间的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堆放在走廊、卫生间或扔向楼下。

  3、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以免影响宿舍卫生,传播疾病。

  4、学生不得在宿舍、楼道、洗手间墙壁钉钉子、粘贴挂钩、张贴壁纸、纸张、字画、对联、广告和启事等,宿舍只可简单装饰,不得装修。

  5、公寓公共卫生由清洁员每天打扫两次,清扫卫生间时学生要主动配合。

  6、保持室内清洁,自觉整理内务,不得在宿舍内挂围帘、挂吊床和铺泡沫地垫。值日生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按卫生考核标准清扫室内卫生。

  7、每月进行安全卫生优秀宿舍评比活动,对优秀宿舍进行挂牌表彰,具体评分标准见附录。

  四、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

  为保障学生在公寓住宿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下列情形的请举报,公寓一经核实将奖励举报人,并替举报人保密。

  1、在楼内、宿舍中有异常情况,并感觉有可能威胁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例如: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违禁物品。

  2、在宿舍内有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3、楼内有推销、散发传单等经营性活动的。

  4、宿舍内使用违章违纪用品的,如;热得快、酒精炉、电热毯等。

  5、有学生在宿舍及楼道内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有偷电、破坏电气、消防等公共设施行为的.。

  6、在宿舍内吸烟、从宿舍窗户往外扔东西、攀爬阳台的。

  7、在床上安防电源插座,在台灯、电脑等电器上覆盖衣服、报纸、书籍等易燃物品的。

  五、违规物品的处理程序

  1、没收物品:

  (1)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禁物品,如赌ju、非法宣传品等,楼管将没收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进行口头教育,

  (2)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被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自担后果。

  (3)态度恶劣、不服管理者,报请相关部门全院通报批评。

  2、暂扣物品:

  (1)暂扣物品包括: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违规电器包括:带电空载充电器、电热毯、电热杯、电热水棒、电热水壶、电磁炉、电热丝炉、洗衣机、小型甩干机、电饭锅、电煮锅、电熨斗、电手炉、电暖气、转换插座、暖宝宝、挂烫机、豆浆机、饮水机、蒸蛋机、煎饼机、咖啡机、迷你冰箱、电吹风、电夹板、卷发器等电器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电器设备;易燃品及明火器具包括:蜡烛、酒精、液化石油气、酒精炉、液化灶等。

  (2)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楼管将查扣违规物品,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

  (3)对于想取回暂扣违规物品的学生,可在学期末按流程办理手续。先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自愿上交物品并接受处分,如使用过程中出现火灾等事故,自愿承担责任。检查需由辅导员签字,辅导员签字后交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

  (4)将签完字的检查交给公寓服务中心主任,由主任审核后,将暂扣物品归还学生。

  3、收缴动物:

  查房过程中,在公寓宿舍内发现饲养动物的,对动物进行收缴,遣送放生处理;对饲养人通报相关院(系)处理。

  4、处理物品:

  (1)查房过程中发现经营性商品、酒精类饮品、围帘、吊床和泡沫地垫等违规物品时,限期一周内由学生自行处理,同时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如再次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

  (2)限期未处理的物品,由公寓服务中心查扣。对查扣的物品,两天内无人认领,按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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