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3-08-22 16:15:5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共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共15篇】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3、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4、火灾爆炸;

  5、中毒、中暑;

  6、车辆伤害;

  7、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九、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设置警戒线,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无关人员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时可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设紧急联络员一名(事故生产单位车间主任),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十、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生产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现场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总部。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为确保经营活动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和超市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异常情况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抢救,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结合超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成立固安明珠超市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超市安全事故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一) 指挥部职责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由指挥部决策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预案直到发出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信号。

  (二)指挥职责

  组织指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职责

  1、安全事故报告员

  负责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抢救工作的联络,协助单位做好事故的报警情况和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事故报告工作。

  负责通知公安局,做好事故状态下的灭火、人员抢救、抢险和现场情况的处置,必要时协助公安部门组织安全警戒,做好无关人员疏散,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通知120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对事故现场受害人员的救护、住院联络和护送工作。

  3、通知119,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工作;通知环卫局对现场空气质量及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关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四)预案要点

  1、全体员工都要懂得和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技能,会报警、熟悉干粉灭火器、消防栓、报警按钮的配置情况,并能正确使用。

  2、清楚自己所在义务消防分队的分工,服从指挥调动,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按分工和指挥员要求投入到扑救火灾的各项工作中去。

  3、预案指挥员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对人员分工做出调整,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避免顾此失彼。全体员工都必须无条件服从货场指挥员的调动。

  4、灭火组要根据火情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等待援兵。注意事项:灭火前,要先切断电源,并做好易燃的易爆品的隔离。

  5、报警组发现火情后要用最快速度将火情报告给周围人员、单位领导、保卫人员、公安消防队,报警时要讲清起火详细地点、楼层、燃烧物质种类、燃烧情况、有无被困人员和易燃易爆物品、报警人姓名、电话,并安排专人迎候消防车的到来。

  6、抢救组负责疏散现场人员,指挥引导其以最快的速度通过安全通道脱离火场,到达安全地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进行物资的'抢救。在疏导过程中,要告知群众正确防护知识,防止混乱,抢救出的财务要派专人看管,防止哄抢。

  (五)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本预案终止实施后,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现场清理、员工和群众安置、隐患整改等,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影响,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2、奖励:出色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有其他特殊贡献的人员,经查证核实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

  3、责任追究: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临阵脱逃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对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经查证核实要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能够拥有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环境,提高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力量,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力量,加大重大事故发生时准时处理应急力量的训练,准时解决、处理好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预案范围

  预案范围包括火灾、交通、建筑、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乡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党委秘书、副乡长军同志任组长,财政所、派出所、企业办、工商所、司法所、卫生院、网通支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企业办。

  四、事故紧急处置

  (1)指挥组:主要任务是负责讨论、拟定现场紧急处置、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事故处理组:主要任务是依据指挥组拟定的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报请指挥组同意后,可增加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事故处理组工作。

  (3)医疗抢救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卫生院院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做好突发性公共大事发生后的'医疗抢救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突发性公共大事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物资、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5)通讯联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理中各个小组之间以及对外的通讯联络保障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

  为预防我局可能发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确保人员安全;为积极策应和协助沿江乡镇发生安全事故及在我局范围内安全事故的'抢救及协调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1、教育性原则。

  ①经常群众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局职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规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③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安全督查。

  2、预防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即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可能将损失和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局机关所有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局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进行指挥;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非常特殊可越级上报。

  2、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及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②做好现场伤员处理并向医院要求,做好抢救准备;

  ③向上级报告;

  ④向基层单位发出指令。

  坐镇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做好了解情况、做好接应工作。具体准备工作:

  ①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具体姓名、家庭地址;

  ②迅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

  ③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其他

  1、发生事故后,组长应及时向总指挥(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局应急领导小组将上报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

  酒店客房、商务楼租赁单位、办公区域、公众场所及区域、员工更衣室及宿舍、停车场内的车辆,一旦发生房门被撬、车窗被砸、车门被撬、客人报称财物被盗时,立即进入应急处理程序。

  一、报警

  发现人应就近用电话通知安保部监控室(内线xxx、外线xxx),讲清盗窃案件发生的地点、区域、楼层房号。基本状况。报警人的部门(或单位)、姓名(或工号)。保护现场,不准客人或其他人员进入现场。

  二、处理程序

  监控员接到报警后:(1)立即通知安保部主管或领班赶赴现场,保护现场。主管或领班赶到现场后,严禁客人或其他人员进入现场。(2)立即通知安保部经理、大堂副理(夜间通知值班经理赶赴现场)。如案件发生在客房,大堂副理应马上就近安排房间安顿客人,做好安抚工作。安保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了解基本案件后,立即向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报告。(3)总经理或总支书记到达现场后,视情况立即作出向长航公安局治安大队或刑侦大队报警的决定。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安保部配合公安人员工作,有关部门按总经理或总支书记指令做好善后工作。

  三、防范措施

  安保部:l、大堂岗密切注视、仔细观察大堂内各种人员的动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领班与大堂副理前去查看。

  2、员工岗对从后门进入的非酒店工作人员,一律进行盘查,密切注视停车场内的情况,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领班前去查看。

  3、领班巡查时,注意观察各区域的异常情况和发现可疑人员。

  4、如发现犯罪分子正在作案,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围堵,将其抓获。

  前厅部:

  1、大堂副理注意观察大堂内各种人员的动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监控室或安保部。

  2、前台接待员、收银员注视观察接待区域各种人的动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大堂副理报告。

  客房部:楼层领班、服务员注意观察本区域内的异常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听到异常响声,应立即前

  补充回答:

  往查看;发现可疑情况迅速通知监控室实施监控。

  餐饮部:为客人服务的同时注意观察可疑人员的异常动向,一旦发现立即通知监控室。安保部领班迅速前去查看。

  火势走向?

  (2) 火源是什么?是电起火还是其他原因?

  (3) 火场的`详细情况,有无人员被困?有无贵重物品?

  补充回答:

  四、灭火指挥

  调查小组确认火情后,应立即通知总机值班员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在察看现场后,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指挥部由总经理、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安保部、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以及桑拿部经理组成。指挥部设在监控室。

  酒店内一切人员,包括桑拿部全体人员必须服从灭火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

  灭火指挥部的职责

  l、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及时召集组织力量,布置救人,抢救物质,供水、排烟、灭火等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2、视火势大小,迅速做出是否通知消防队的决定。

  3、视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4、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或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实施各项灭火工作。

  5、密切注意酒店内的一切情况,稳定客人情绪,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有关部门的任务

  A、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1、听到报警后,立即带好消防器材和工具赶赴现场,等候命令。

  2、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实施各项灭火工作。

  B、安保部的任务

  1、主管携带对讲机赶赴现场,随时将火情反馈给监控室值班员。

  2、大堂岗位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酒店,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视可疑情况,防止治安案件发生。

  3、员工岗及时清理酒店周围的通道,为保证消防车接近大楼作好准备。

  4、监控员要密切注视火灾现场及其他区域的情况,随时向指挥部报告。

  5、指派义务消防队员迎接消防员的到来,指示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告之火灾现场及灭火指挥部的位置。

  6、指派义务消防员在桑拿部上一层及四周担任警戒工作。

  补充回答:

  7、指派义务消防员协同安保员加强警戒巡逻,防止犯罪嫌疑人趁火打劫和进行破坏活动。

  C、工程部的任务

  1、指派一名技工携带对讲机迅速进入消防泵房,按指令启动、关闭消防泵,保证消防用水正常供应。

  2、派电工控制火灾部位的电源,并设法解决现场必需的照明。

  3、采取排烟措施,视火情关闭所有电闸。

  D、客房部的任务

  1、客房部经理及时赶赴现场,及时将火情报告监控室和总机。

  2、客房部领班应赶到洗衣房,迅速准备足够的湿毛巾,以备灭火人员急用。

  3、其他人员待命,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和安排。

  六、组织疏散

  如无法控制火势,迅速组织疏散,以免遭受重大伤亡。

  1、如消防队领导或火场临时指挥部认为火势不可控制,二次报警后,指挥部应立即做出疏散决定。

  2、二次报警后,立即利用广播将录制好的中,主要内容是要求客人听从指挥,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从最近的疏散通道撤离大楼以及不要乘坐电梯。

  3、疏散客人时,应由上往下逐一房间搜寻,迅速检查房内有无客人,检查完毕后,挂出“房内无人”的牌子方可离去。

  4、客人已经撤离火灾区域,必须阻止客人以任何理由重返火灾区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5、人员撤离后,安保部、客房部经理或主管应对客房再次检查一遍。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今年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7至23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东平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东安办字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全面检验和考核各学校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和科学性,以及我县学校应急救援队伍技术和战术水平,进一步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和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师生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锻炼和提高应急突发安全事故时自我保护和救援能力。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时间定于 6月17日至6月23日,各学校根据各自实际,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时段,在本校适当地点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利用班、团、队、校会、升国旗仪式、专题讲座等方式,在板报栏、宣传栏等公共宣传平台内刊写有关地震科普、消防安全、防汛、防雷电、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逃生自救知识,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学生、教职员工全面开展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响应程序、避险路线和避险地域,掌握应急救援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学校要对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针对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以地震逃生、火灾逃生、食物中毒、传染病防控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校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要把握“五个一”要素,即:“上一堂应急常识课、查一次应急值班情况、查一次应急设施情况、组织一次应急宣传演讲、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校要通过应急演练活动,查找应急预案各环节可能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器材,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各校要结合校及相关区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各校要严密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演练工作安全。参加演练的人员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演练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时间和地段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演练结束,要将20xx年“应急预案演练周”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安监科。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本次演练周活动要结合校园安全,广泛宣传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应急逃生、避险、救援知识,提升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我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督查,认真总结。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安全应急演练的实战经验,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同时,要做好演练过程中各环节的记录,包括演练计划、方案、总结、图片的收集,完善演练工作档案资料。演练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并将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以邮件附件形式于6月23前报县教育局安监科。县教育局将把各校开展活动的情况(方案制定实施、总结材料)作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8

  一、 编制目的:

  根据我公司化学品可能发生燃烧和化学品皮肤烧伤的特点,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和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 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我公司位于临朐县冶源镇宫家坡村东,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520平方米,车间540平方米,职工50人,生产工人20人,主要生产造纸化学品。

  2、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够燃烧。丙烯酸对人体有强腐蚀,易灼伤皮肤,眼睛直接接触能造成灼伤。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1、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冯益成

  副总指挥、:车文忠

  成员:赵永敬 谭占军 程世玉

  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⑵、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⑸、及时准确报告和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程世玉 李洪俊 郑军波 鞠录民 车秀文 刘兴斌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夏明娟 马占玉

  通讯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张洪波 魏先坤

  警戒组:负责现场治安、疏导、交通管理。

  衣光临 孙福涛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王秀海 宫军

  四、 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⑵、定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教育。

  ⑶、加强车间通讯,完善避雷设施。

  ⑷、减少车间存料,原料与电器氧化剂障离。

  ⑸、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报警措施。

  2、报警与通讯: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护通讯器材确保处于完好状况。

  ①应急电话:

  火 警:119

  匪 警:110

  医疗急救:120

  ②应急物资:

  干粉灭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一部、移动电话管理人员人均一部。

  ④防护用品:

  安全帽、防护镜、工作服、胶手套。

  五、 应急响应: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⑵、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取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而且首先切断电源。

  ⑶、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⑷、警戒组依据火灾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⑸、救护组对需要送医院的伤员送至医院。

  ⑹、运输组对急需消防物资和保管员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⑺、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0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迎接消防车。

  ⑻、扑救人员要保护好自身安全。

  2、化学品皮肤伤处置方案:

  丙烯酸烧伤:

  ①、立即移离现场,脱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袜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③、新鲜创面不要随便涂油膏或红药水。

  ④、视烧伤情况由急救组和运输组送医院治疗。

  ⑤、如果眼睛被伤立即用清水冲洗,冲洗时一定掰开眼皮。

  六、 应急结束

  七、应急灭火或抢救结束后,总指挥部应派人对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总指挥部安排做好抢修恢复工作并总结经验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业领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目的。规范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农业领域(种植业、畜牧业、农垦渔业、种业、农机领域等)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一线排查,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

  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县、企三级应急组织组成。

  第五条市级应急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六条县(市、区)应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领导小组由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技术组由县(市、区)及乡镇技术骨干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急组织。涉农领域企业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预防机制

  第八条健全预防机制。

  (一)建立政府领导指挥、企业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社会参与救援的应急预防控制机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电话,依托企业、乡镇站(所)等一线单位,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三)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制作板报和发放安全挂图或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技术指导,在粪污储存池、沉淀池、沼气池等周边设立警示牌、护栏或加盖防护板,防止人畜误入。对有机肥加工等场所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防止人员受伤。对沼气池等有限空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预警行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十条信息报告预防、预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规定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置。

  第四章应急响应及保障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农业领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按有关规定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未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第十三条现场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根据需要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善后处理。按照本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

  第十五条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市、县、企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形成市、县、企三级应急预案体系。

  (二)根据农业领域安全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工人的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应急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应急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阻碍应急工作人们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正常实施,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

  1.3 事故分级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人员伤亡(含失踪)、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和Ⅳ级(一般)事故。

  1.3.1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Ⅰ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4)国务院责成交通运输部组织处置的事故。

  1.3.2 Ⅱ级(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事故(以下简称Ⅱ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2)5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省政府责成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处置的事故。

  1.3.3 Ⅲ级(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事故(以下简称Ⅲ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1.3.4 Ⅳ级(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事故(以下简称Ⅳ级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2)10人以下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同时符合本条规定的多个分级情形的,按照最高级别认定。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Ⅱ级、Ⅲ级和Ⅳ级事故分类情形进行细化补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除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支持处置的Ⅰ级以下事故的应对工作。自然灾害导致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可参照本预案进行处置。

  本预案指导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

  应急管理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依法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控能力。

  (2)以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属地为主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级响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参与事故救援。项目参建单位应按规定开展先期自救互救,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3)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按照协同、快速、高效原则,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应急资源调查,加强专业技术力量储备,与当地有关部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持密切协作,建立协调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1.6 预案体系

  (1)国家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部门预案或本预案)。本预案是交通运输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和指导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公布实施。

  (2)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地方预案)。地方预案是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预案要求,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为及时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而分别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实施。其中,省级预案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Ⅱ级事故处置,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责成处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文件。县级、市级预案的适用范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自行确定。

  (3)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项目预案)。项目预案是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或施工等参建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层级预案包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预案的总体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条件、自然环境、工程特点和风险特征等,制定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结合施工工艺、地质、水文和气候等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4)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可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与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组织体系构成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级(交通运输部)、地方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级(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三级应急组织机构构成。

  2.2 交通运输部应急组织机构

  2.2.1 机构构成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Ⅰ级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我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指挥机构。

  2.2.2 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部长或部安全总监或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及办公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决定终止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2)按规定组织或配合国务院实施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议定Ⅰ级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及安排;应急响应期间,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召开后续工作会议;

  (4)根据国务院要求或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5)当事故应急工作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批示,配合协调相应的应急行动;

  (6)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3 应急日常机构

  部安质司作为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日常机构,具体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应急状态下应急响应的主要职责:

  (1)接收、汇总事故信息,起草有关事故情况报告,提出相关应急处置建议;

  (2)传达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

  (3)向部应急办提出需要其他应急协作部门支持的建议;

  (4)研究提出赴现场督导的技术专家人选;

  (5)与部政策研究室保持沟通,确认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

  (6)与部应急办保持沟通,确认上报的事故信息;

  (7)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应急响应结束后的主要工作:

  (1)评估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及效果,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预案体系、组织体系、应急机制及应急联动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评估,提出完善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领导小组提交评估报告;(2)参与事故调查,侧重分析技术层面原因。

  2.2.4 部内有关单位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部安质司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部应急办(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通信信息中心等按职责分工予以配合,公安局、海事局、救捞局等视情况参与。

  2.2.5 现场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视事故情况决定成立,由部安质司负责联络。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现场工作组经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Ⅱ级事故现场工作组经部长批准后成立,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带队;Ⅱ级以下事故现场工作组经分管副部长批准后成立,由部安质司分管负责人带队。现场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派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当国务院统一组建现场工作机构时,部应当派出相应级别的人员参加。

  现场工作组职责:

  (1)传达部应急工作要求,及时向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主动与地方政府组成的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联系和会商;

  (3)根据现场所了解的情况,研究事故救援技术和处置方法,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意见;

  (4)必要时向部请求调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5)从专业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分析材料;

  (6)承办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6 专家组

  专家组依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或根据部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由部安质司提出建议。专家组由公路水运工程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参加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3 地方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

  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建本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相关岗位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事故级别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本级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管理预警机制和救援协作机制。

  2.4 项目级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立应急组织机构,协调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的应急资源,按规定及时向交通、安监等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送事故情况,组织相邻合同段之间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项目建设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属地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协同工作机制

  2.5.1 工作联络

  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协同工作机制,部安质司负责联络。

  部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关司局应分别明确一名应急联络员,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确定厅级、处级各一名本地区应急联络员。应急联络员在应急响应期间,须保持联络畅通。

  2.5.2 响应联动

  各层级预案在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预案管理等方面应协调一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当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启动响应时,下级应急组织机构应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形成行业联动。

  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应与属地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预案相衔接。同一个项目相邻或邻近合同段的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应体现预警信息共享、应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5.3 应急协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与本地区安监、公安、国土、环保、水利、卫生、消防、气象、地震、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逐步建立完善应急会商机制;当公路水运工程Ⅰ级、Ⅱ级事故发生后,主动协调上述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根据地方政府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请求,由部应急办牵头协调武警交通部队、中央企业等专业或兼职救援队伍。救援队伍抵达事故现场后,应接受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调遣。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预警机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开展对气象、海洋、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防预警机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关程序发布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信息来源

  预警信息来源主要包括: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的信息;

  (2)气象、海洋、水利、国土、安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对外发布的橙色及以上级别的天气、海况、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

  (3)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以及上级部门对外发布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或预警信息;

  (4)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的新闻媒体报道的信息。

  3.3 预防工作

  3.3.1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预防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了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对接收到的各类预警信息要及时转发,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的办公场所、驻地环境、施工现场等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按规定报备,提前采取排险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时撤离可能涉险的人员、船机设备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规定接收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通过网络、短消息等多种方式及时转发橙色及以上级别的预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3.3.2 项目参建单位预防工作

  项目参建单位均应指定专人接收预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布置和项目级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项事故预防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牵头组织整个项目的事故预防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其他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自的预防工作。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事故发生规律,有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预控,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组织专项治理,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

  3.4 项目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项目预警信息由建设单位根据上级预警信息或本级实际情况发布和解除。建设单位向施工合同段发布的项目预警信息应包括: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起始时间、预警级别、影响范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警示事项、从业人员自防自救措施、发布单位等。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原则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当发生符合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情形时,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并立即以《交通运输部值班信息》的形式,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应急组织机构按照本预案2.2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

  当发生符合公路水运工程Ⅱ、Ⅲ、Ⅳ级事故情形时,交通运输部视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内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踪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派出现场工作组或者有关专家给予指导,协调事发地周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装备物资等方面给予协调等。

  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细化响应等级及应急响应措施。

  对于Ⅰ、Ⅱ级生产安全事故,上级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后,事发地应急响应级别不能低于上级部门的应急响应级别。

  4.2 事故信息报送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施工单位应立即向项目建设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联络员或值班部门接报事故后,应当立即口头或短信报告部安质司应急联络员或部安质司责任处室相关人员,并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至部安质司,其中Ⅰ、Ⅱ级事故还应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要求上报部应急办,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4.3 应急响应程序

  4.3.1 Ⅰ级应急响应

  (1)发生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Ⅰ级应急响应,同时成立领导小组。

  (2)部安质司负责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拟定应急响应期间的指挥协调、会商制度,提出派驻现场工作组、专家组建议,以及信息报告、新闻发布、专家咨询、后期保障等事项。

  (3)部安质司负责将应急响应信息通知部内相关司局和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同步启动。

  (4)根据事故信息和现场情况,经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批准后,尽快组织现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现场参与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即时事故信息。

  4.3.2 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按照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

  (1)发生Ⅱ级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分管副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安全总监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视情况组织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即时事故信息。

  (2)发生Ⅲ级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报告有关情况,经分管副部长同意,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视情况组织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3)发生Ⅳ级事故,部安质司责任处室负责人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报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核准,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

  (4)Ⅱ级应急响应期间,部安质司负责跟踪、指导事发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故救援方案会商、专家技术支持、协调救援协作机构等具体工作。

  4.3.3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与程序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终止:

  (1)经论证人员无生还可能;

  (2)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已经结束;

  (3)险情得到控制,涉险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域并得到安置;

  (4)次生灾害基本消除。

  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部安质司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由部安质司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请组长核准后,由组长宣布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者降低为Ⅱ级应急响应,转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同时宣布取消领导小组。

  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部安质司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经分管副部长同意,Ⅱ级事故由分管副部长或部安全总监、Ⅲ级与Ⅳ级事故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地方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

  4.4 应急处置

  4.4.1 Ⅰ级应急响应处置

  (1)现场督导。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需派出现场工作组时,由部领导带队赶赴现场。部安质司负责人与责任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司局人员参加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还应包括若干(一般1~3名)技术专家,部安质司应保持与现场工作组的即时联系沟通。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后,通过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与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取得联系,尽快确定协同工作内容及联系会商机制,按照应急处置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咨询意见。

  (2)信息上传与下达。

  部安质司承办处室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4小时内,应将现场情况以短信、传真或邮件等方式传给部安质司。部安质司接到现场工作组发回的事故信息1小时内,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并抄报部应急办。事故现场有新情况或新风险时,现场工作组应及时向部安质司和应急办报送动态信息。

  当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领导对应急处置有批示(或指示)时,部安质司应及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现场工作组传达。

  4.4.2 Ⅱ级应急响应处置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时,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

  部安质司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阶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处室应跟踪现场工作组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并与部应急办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现场工作组按照本预案2.2.5及4.4.1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4.5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处置与信息发布应同步启动、同步进行。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公开的.原则,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或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

  4.6 善后处置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以属地为主,在属地人民政府以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置的相关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对事故引发的各种潜在危害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主要结构物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复工,导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发生。

  4.7 总结评估

  4.7.1 评估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应急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分析评估,编写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

  (2)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部安质司应根据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及现场督导情况,编制部级应急总结评估报告,评估应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案改进建议。

  4.7.2 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判断应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寻找有效的解决手段,为以后事故处置提供可借鉴信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4.7.3 评估内容和程序

  4.7.3.1 评估内容

  在充分分析工程风险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经过的基础上,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1)预防预警和预控措施;

  (2)项目应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4)事故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

  (5)现场救援决策、指挥、协调机制及效率;

  (6)技术方案及实施情况;

  (7)应急协作及应急保障。

  4.7.3.2 评估程序

  (1)搜集评估信息;

  (2)邀请专家协助开展评估;

  (3)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写事故(或险情)应急评估报告,发生Ⅱ级以上事故,或交通运输部启动应急响应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应急响应终止后的45个工作日内将本级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向部安质司报备。

  4.8 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国务院或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选派相应的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各项工作纪律。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的人员参与事故调查时,应注重从技术调查入手,提供技术咨询,促进事故技术调查更加深入,并为行业监管提供借鉴。重点分析事故发生的工程质量、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主观因素,以及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并提出行业监管的改进建议等。

  Ⅱ级以上事故调查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参与调查的人员应向部安质司提交技术调查总结材料。

  5. 应急保障

  5.1 日常应急机构运行

  部安质司在日常状态下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和修订本预案,指导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跟踪、收集、分析事故信息,提出改进应急管理的工作建议,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和演练、重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5.2 人力保障

  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遵循“专兼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发挥施工单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项目可调配的应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职的抢险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力量,或与社会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是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救援保通专业队伍,救援力量调动使用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视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技术专家管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应急资源信息收集。

  (1)应急技术专家:交通运输部成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主要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等专业的技术专家组成。应急专家按照部应急专家工作规则的要求,为事故分析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提供咨询意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可提请部安质司协助选派部应急专家。

  (2)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监、建设管理等相关处室及公路、港航、海事、质监机构的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组成,参与或组织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资源信息: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区及邻近地区的专业(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技术装备等应急资源信息分布情况,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社会资源储备。

  5.3 财力保障

  (1)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2)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使用台账的审核。

  (3)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等险种。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保险规定,为本单位员工及相关劳务合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为危险岗位作业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5.4 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作为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督导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结合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将应急培训纳入到项目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管理人员,尤其是施工一线工人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记录。应急培训教育可通过农民工夜校、安全技术交底、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体、动漫、案例等手段,有效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人员的应急逃生及避险技能。

  5.5 预案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本级应急预案的演练。项目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分门别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演练可通过桌面推演、实战演习等多种形式开展,解决操作性、针对性、协同配合等问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在演练过程中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价。

  5.6 责任与奖惩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违反《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交安监发〔2014〕115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情形,依此办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评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施工单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预案评审时应考虑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预案间的衔接性等内容。

  6.2 预案备案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高速公路、独立特大桥及特长隧道、10万吨级以上码头、航电枢纽等工程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按规定向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向建设单位备案,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3 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事故实际应对和预案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同步更新或修订。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遇有预案更新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新或修订。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防台防汛等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应在汛期来临前予以更新。

  6.4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1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和工作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 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2) 超出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管理机构)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3) 需要省厅处置的其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过程中,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做好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二次伤害。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在省厅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同时,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发挥指导、协调作用。

  1.4.3 预防为主,平急结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4.4 依法管理,科学施救。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先进适用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省厅和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以及现场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厅领导任组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厅直有关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自行确定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各生产经营单位组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厅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2.2 工作职责

  2.2.1 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和处置工作;

  (2) 加强对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对各阶段应急管理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3) 审议、批准全省交通运输应急建设工作规划和事故救援处置预案,对有功单位及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单位及人员作出处理;

  (4) 批准和解除预警,决定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或终止,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协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资源及人员的组织、调配;

  (5)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审核、批准现场救援处置方案;

  (6)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2.2.2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1) 传达贯彻省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会议和指示精神,拟订交通运输应急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各阶段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的督促协调、组织实施;

  (2) 拟订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他预案,定期评估预案的合规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修订工作,并监督检查预案的执行落实情况;

  (3) 收集整理与应急管理和处置相关的政策法规、信息数据,加强应急救援形势任务的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演练;

  (5) 执行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工作的指示命令,做好事故预警、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等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传递和发布等工作;

  (6) 组建技术专家组,为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7) 完成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 省厅现场指挥部

  (1) 负责对事故现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的指挥调度,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应急物资、装备及人员的组织、调配命令;

  (2) 了解掌握事故伤亡损失以及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对当前和下一阶段应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报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

  (3) 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现场会商,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采取临时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发生二次事故;

  (4) 加强与事故现场其他参与救援工作的部门及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临时工作组,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5) 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和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根据应急救援现场表现,对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6) 完成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信息报告与预警

  3.1 事故监控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事故监测和信息报送网络,完善风险评估、分析研判等运行机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隐患点的排查辨识和动态监控,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省厅值班室。

  3.2 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逐级迅速上报事故信息,每级报送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事故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主动地向省厅应急办提供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其他数据资料,为省厅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3 预警行动

  3.3.1 预警级别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是:Ⅰ级预警(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Ⅱ级预警(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Ⅲ级预警(可能引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Ⅳ级预警(可能引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2 预警发布

  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信息,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迅速召集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根据事故风险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及预警级别的建议,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发布。

  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可通过部门网站、办公内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应包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防范措施、注意事项及发布机关等要素。

  3.3.3 预警执行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收到省厅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预案规定,及时研究制定应对方案,采取应对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1) Ⅰ级预警(特别严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的主要领导和全体人员到岗,24小时现场值守;成立专家组,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在规定地点完成集结,人员、装备、物资、器材根据救援工作需要配备到位。

  (2) Ⅱ级预警(严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的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现场值守,专家组成员到位,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在所属单位完成集结,人员、装备、物资、器材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完成准备。

  (3) Ⅲ级预警(较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与专家组成员保持联系,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到全天备勤,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对人员、装备、物资、器材配备情况作出安排。

  (4) Ⅳ级预警(一般状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与专家组成员取得联系,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安排三分之一以上力量备勤,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演习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管理。

  3.3.4 预警解除

  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因素消失后,经省厅应急办与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会商,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分别是:

  (1) 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中毒,或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 分级响应

  4.2.1 预案启动

  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并启动本预案。事发地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厅直有关单位以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按照本预案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以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Ⅲ、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分别由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省厅报告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4.2.2 主要措施

  实施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省厅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 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加强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密切跟踪掌握事态最新发展;

  (2) 及时向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以及事态发展、应急救援进展等情况;

  (3) 组织会商、研判,制订现场救援处置方案,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施行;

  (4)成立现场指挥部,抽调相关人员和技术专家随同厅领导赶赴事发地,现场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5)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临时工作组,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协调联系、沟通配合;

  (6) 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厅直有关单位应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成立协调指挥机构,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本领域、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支援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加强应急响应期间的值班值守,跟踪掌握事态发展,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启动本级相应应急预案,成立本级现场指挥部,在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和当地政府的共同领导下,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省厅现场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4.3 指挥协调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到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示命令后,应当立即安排相关领导、专家和应急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省厅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按照现场救援处置方案,密切配合,共同采取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全力遏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

  4.4 紧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级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职工、群众及其他现场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态发展,在充分听取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现场救援处置方案作出调整,采取其他临时性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

  涉及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区域、跨领域(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处置方案,应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并根据应急救援进展,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4.5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人员应当按规定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程序及相关规定。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系统内征用和调拨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材。

  4.6 群众安全防护

  省厅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命令,切实做好事发现场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包括:

  (1)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特点,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2) 确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撤离、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提供应急运输车辆,做好疏运组织工作;

  (3) 根据事发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条件,为遇险群众提供相应的延伸服务。

  4.7 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发地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向省厅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请求社会力量的支援,由省厅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协调相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 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省厅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应急救援工作进展,安排技术专家,携带专业设备,切实做好事故现场的检测与评估,集中收集整理、综合分析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为完善现场救援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应及时报送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4.9 信息发布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成立负责信息发布的临时工作组,及时整理事故处置最新进展,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等途径发布相关信息。

  4.10 应急终止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经省厅现场指挥部确认,报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终止实施本预案,撤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厅直有关单位应当在省厅现场指挥部的指导下,制定善后处置方案,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开展灾后重建,恢复基础设施。

  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加强对事发地善后处置工作的跟踪督导,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5.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各级交通运输管理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协调保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受损财产的保险受理及赔付工作,保证灾后恢复重建以及伤亡人员医疗救助金、抚恤金的资金来源。

  5.3 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直接或授权相关部门及单位成立调查组,独立或在省、部领导下开展调查工作,工作进展以及调查报告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关部门。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省厅现场指挥部应当认真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省厅应急办组织实施,对应急预案、现场救援处置方案等进行修订完善,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省厅积极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设,建立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等基本环节,保证各级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的应急机构,负责本地、本领域、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定期向省厅报送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及时报送。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下的紧急调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实际,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好日常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应急救援装备质量合格、性能良好,处于待命状态,能够随时调配并投入使用。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进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组织管理,开展培训演练,提高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全系统各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配备、专业特长及装备水平等情况,并检查指导相关工作。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积极依托大中型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应急保障运输车队建设,按规定数量配备客货运输应急车辆,并根据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命令开辟应急救援运输特别通道,迅速组织力量抢通受损路段,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厅应急办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全系统应急运输车队的组织管理状况,并加强监督检查。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根据应急救援需要,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并积极为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救治工作提供便利。

  6.2.5 治安保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单位员工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和保卫工作,加强对重点场所部位、重要设施设备的巡查值守和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并在必要时协助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6.2.6 物资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使用、征用调拨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更新,确保应急物资按规定数额配备,防止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

  应急状态下,省厅应急办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命令,负责协调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跨领域、跨部门单位的物资调配,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2.7 资金保障

  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做好必要的资金准备。

  6.3 技术支持与保障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分析研判,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7.监督管理

  7.1 监督检查

  省厅应急办应当加强对本预案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问题、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配合。

  7.2 公众信息交流

  省厅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省交通宣传中心提供支持。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实际,做好应急法律法规和技能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

  7.3 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省厅和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应当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对本地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专兼职救援队伍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7.4 演习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性的综合演习。各级应急管理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急救援演习演练组织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做法,检验评估能力水平,并向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厅应急办应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职责与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定期对本预案的合规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全面评估和修订,组织技术专家评审,报经省厅批准后组织实施。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 执行应急救援指示命令坚决,行动迅速,指挥有方,为避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作出突出贡献的;

  (2) 承担并出色完成应急救援急难险重任务,成绩突出的;

  (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视情节和危害程度,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依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属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 不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拒绝承担应急准备义务的;

  (2) 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 阻碍应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事发现场抢险救援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8.3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8.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预防为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处置有力的原则。

  第三条药品安全事故,是指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的药品质量事故、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故、重大制售假劣药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药品安全事故。具体包括:

  (一)群体性药害事故或药品不良反应事故;

  (二)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紧急需求的药品质量控制;

  (三)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制售假劣药案件;

  为及时、妥善处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等情况,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持正常的医药经济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使用与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的事件。

  1.成立处置小组

  2.在医院领导指挥下,成立处置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医教部部长、药剂科主任、相关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同时,其他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开展处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处理对于因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根据处置小组的指令,及时召集相关临床专家会诊,确定治疗方案,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减轻药品对人员、人体的伤害,药剂科迅速开展控制,追回等祥光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确保将对患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药剂科迅猛收集、整理药品信息、确定事件影响的范围,确保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统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调查事件发生过程和评估人身损害的相关性。处置小组应当在24小时内弄清事件发生的过程,包括发生事件的科室、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明确事件的性质,确定人身损害的原因和药品的相关性。

  4.损害处理事件

  (1).假劣药品导致人身损害

  及时召回院内所有该种药品,封存,报上级部门备查;查看该种药品配送流程,检查该种药品的质检报告,配送公司的资质,如果质检报告和资质均符合要求,损害事件由配送公司负责。如果不符合要求,由药剂科核查负责人,损害事件由负责人负责。

  (2.)调剂错误导致人身损害

  及时追回患者手中的药品,换给正确的药品。调查分析调剂错误的原因,明确责任人,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5.损害事件后的整改,紧急情况处理结束后,处置小组要及时向院长提交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科室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影响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等。药剂科药根据损害事件的发生经过进行评估总结,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加强环节管理,制定整改措施。

  (四)引起新闻媒体关注,涉及药品监管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药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三级:一般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在市内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发生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故。

  二级:较大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影响扩大,蔓延势头升级,危害程度增加,药品不良反应事故出现频繁等,已造成一人重伤、五人以上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

  一级: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已在我市多区域、高频率发生,来势凶猛,危害程度激增,已发生多起药品群体性伤害事件或大面积中毒事件等,已经发生致人严重残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伤、十人轻伤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总指挥,医院办公室主任、医教部主任为副总指挥,感染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等部门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医院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药剂科,负责处置药品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药剂科: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预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监督抽验;深入现场,及时调查、收集药品安全事故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蔓延。

  (二)医院办公室:负责调查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负责协调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行政调查工作。

  (三医教部:负责制定受伤人员医疗救护方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和救护临床科室;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转移。

  (四)临床科室:负责调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所出现的一切情况。负责救护受伤人员。

  第三章信息处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由医院行政监督、临术医疗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八条在获悉有关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九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过程,应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应尽可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危险、拟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分析等;

  阶段报告,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建议。

  第十条通过监督检验、举报投诉、媒体披露等渠道发现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药品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或已经造成人体伤害的假劣药案件;

  (二)群体性药害事故或药品不良反应事故;

  (三)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登载的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涉药信息;

  (四)其他途径获得的可能或已经产生重要影响的重要涉药信息或线索。第十一条指挥部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应对本预案第十条的信息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估。

  第十二条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信息或报告后,应对下列事项立即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变化趋势,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一)药品安全事故的类型、性质、等级;

  (二)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度、涉及范围及发展趋势;

  (三)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四)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第十三条指挥部各成员及所有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泄漏涉密信息。在未向社会发布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或泄漏信息,以免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混乱。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针对三个级别的药品安全事故,设三套应急预案。分别为第一套预案、第二套预案、第三套预案。

  (一)第一套预案,处于一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减低损失率,减少死亡率,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应立即带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3、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应急工作汇报为每2小时一报告。应急工作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当日上报医院主要领导。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4、所有工作人员服从统一调度,休假人员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开通所有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加强应急值班制度。指挥部办公室应安排双人双电话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科主任带班。

  6、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与有关部门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问题。

  7、车辆统一调度。所有交通工具集中统一调度。

  8、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向媒体及时发布药品安全事故的动态,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9、其他应对措施。

  (二)第二套预案,处于二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控制药品安全事故扩散。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赶赴现场,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将现场的处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必要时,应联合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赶赴现场。

  3、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实行专报制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中必须由一名科主任带班。每天一次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药品安全事故的动态。

  4、保障联系畅通。所有工作人员确保随时相联系,随叫随到。未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5、加强协作与监管。指挥部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药品安全事故。

  6、及时同有关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人心。

  7、其他应对措施。

  (三)第三套预案,处于三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查险情。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赶赴现场,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将现场的处置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3、启动应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信息联络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4、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指挥部办公室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5、加强药品安全的监控。加强对药品市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收集、整理药品监管信息,密切关注、分析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6、引导舆论。联系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启动第一套、第二套方案的同时,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应在2小时以内上报县政府。经批准,医院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在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工作人员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予以责任追究。对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本预案由药剂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的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果,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事故即将发生和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和周边地区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保证污水处理厂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根据“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立足基层、依靠群众;信息先行、快速反应;整合资源、强化能力;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制定肇源县皮革城污水处理厂综合性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2.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5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52号)

  2.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2.7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2.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2.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2.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2.11《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肇源县皮革城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区域内有可能发生或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和人员伤亡事故、生产过程中异常情况或事故以及特殊的气候(如台风、暴雨、洪水等)引起的紧急情况等的应急处置。

  4、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从总体上看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综合性预案,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二部分是专项预案,和消防灭火演练方案。

  5、应急工作原则

  遵守“保护生命、安全第一、预防在先”的方针和“救护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要做到统一指挥与单位分工负责相结合,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好应对紧急事件的工作准备,明确应急程序的各环节。立足污水处理厂公司现有人力、技术、物资和信息等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科学配置和使用,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二、生产运行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一)生产运行单位概况

  大庆市肇源县为振兴黑龙江省皮革业拟筹划建设大庆市肇源县皮革加工工业园区,一期工程建设年处理牛皮75万张,猪皮150万张,明胶750吨/年。生产厂房和配套工程如供热、供电、给水、污水处理、道路由黑龙江龙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园区管委会)负责建设和管理。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量5000t/d,包括含铬污水400t/d、含硫污水700t/d、含脂污水500t/d、明胶废水1000t/d、其它污水2400t/d,污水处理采用物化与生化相结合的方法。

  (二)危险场所及风险分析

  1、危险场所的确定及分布

  根据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使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确定以下危险场所为应急救援危险场所。

  (1)化验室风险分析:

  化验室储存的硫酸、盐酸、硝酸汞等物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硫酸:

  遇H发孔剂立即燃烧,遇氰化物产生剧毒气体;遇木屑、稻草等可燃物可引起炭化;遇水大量放热,不宜将水倒入硫酸中。

  (2)盐酸

  健康危害: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阻、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士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3)酸汞

  危险性类别:剧毒品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一般起病急,有头痛、头晕、低热、口腔炎、皮疹、呼吸道刺激症状、肺炎、肾损害。慢性汞中毒表现有:神经衰弱,震颤,口腔炎,齿龈有汞线等。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有毒。

  脱毛废水组合水池、综合污水组合池、催化氧化反应池、斜板沉

  淀池、气浮池、污泥储池、综合污水调节池上述危险场所对存在共同的危害进行风险分析:

  1)硫化氢的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健康危害: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家兔吸入0.01mg/L,2小时/天,3个月,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机能改变,气管、支气管粘膜刺激症状,大脑皮层出现病理改变。小鼠长期接触低浓度硫化氟,有小气道损害。

  危险特性: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浓硝酸、发烟硫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起回燃。

  2)电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①电气火灾危害风险分析

  电气设备、电器、照明设施、供配电线路等,如果本身存在质量缺陷、施工质量不佳、外部火源移近、运行中正常的闭合与分断、不正常运行的过负荷、短路、过电压、接地故障、接触不良等,均可产生电气火花、电弧或者过热,若防护不当,可能发生电气火灾或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造成火灾事故;在有过载电流流过时,还可能使导线(含母线、开关)过热,金属迅速熔化而引起爆炸。

  ②触电危害风险分析

  本工程的配电装置、电力设备等电气设施,在带电状态下,若存在漏电、绝缘失效、保护接地系统失效等原因,人体一旦接触或接近,轻则电击或电伤,重则会造成死亡。

  3)机械伤害的风险分析

  各类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履带等)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①旋转的机件具有将人体或物体从外部卷入的危险;传动部件和旋转轴的突出部分有钩挂衣袖、裤腿、长发等而将人卷入的危险;相对接触有使人被卷入的危险。

  ②机械的控制点、操纵点、检查点、取样点、送料过程等也都存在着不同的潜在危险因素。

  4)噪声的风险分析

  装置内的噪声源的机泵、风机等。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振动、机械设备转动产生的噪声对人体均可产生不良影响。噪声作用于人体能引起听觉功能敏感度下降甚到造成耳聋,或引起神经衰弱、心血管病及消化系统等疾病的高发。另外,噪声干扰影响信息交流,使人员误操作发生率上升,影响安全生产。

  5)以上危险场所除上述存在的共同危险有害因素外还存在以下危险:

  (1)催化氧化反应池、斜板沉淀池、综合污水调节池存在高处坠落的危害:

  ①工作人员在高处施工、检修或生产操作时,如果防护设施存在缺陷或不当,或者由于工作人员麻痹大意或过度疲劳可能造成高处坠落。特别是雨季、冬季和大风季节里。

  ②催化氧化罐盘梯焊接不牢靠,操作人员作业时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③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格、装置失灵而导致事故

  ④劳动防护用品缺陷,主要表现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等用品因内在缺陷而破损、断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⑤人操作失误

  6)含铬废水产生铬泥的危险

  铬泥的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在含铬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铬泥为三价铬,有一定的毒性,属于危险废物。

  7)含水污泥的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含三价铬和二价硫离子,三价铬有一定的毒性,硫离子遇水在一定条件下容易产生硫化氢,硫化氢危害见上

  8)催化氧化罐的风险分析

  在催化氧化罐中易产生少量的氨气。氨气主要对动物或人体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常被吸附在皮肤粘膜和眼结膜上,从而产生刺激和炎症。可麻痹呼吸道纤毛和损害粘膜上皮组织,使病原微生物易于侵入,减弱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氨通常以气体形式吸入人体,氨被吸入肺后容易通过肺泡进入血液,与血红蛋白结合,破坏运氧功能。

  长期接触氨气,部分人可能会出现皮肤色素沉积或手指溃疡等症状。

  9)反应池的风险分析

  在含铬污水处理过程中,在反应池中加氧化镁产生粉尘以及干化污泥产生粉尘:

  粉尘对大气又一定的污染其次还具有爆炸危险

  (3)锅炉装置风险分析:

  由于锅炉长期在高温高压下运行,并不断受到烟气和锅水中有害杂质的侵蚀和飞尘的磨损,或设备故障,安装质量操作不当往往会发生事故,轻则停炉而影响生产,重则发生爆炸设备损坏人员伤亡造成重大损失。锅炉在使用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超温超压,使受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损坏或锅炉燃烧室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破坏性很大。因此,在运行中要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认真遵守设备规范,防止超压、过热、腐蚀、裂纹和起槽现象发生,同时必须有一套有效的防范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从总体上看分为两大部分,即污水处理厂和社区。污水处理厂应急组织又可分为车间和班组,其中车间是应急组织的基层单位,是主要力量,班组是应急组织的指挥机构,是车间的管理部门。社区应急组织主要是医院,社区的其它部门,主要起到管理和协调作用。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指挥机构

  总指挥:李坤污水处理厂厂长

  副总指挥:任海生污水处理厂主管生产安全副厂长

  张晓东污水处理厂主管技术副厂长

  牟桂良污水处理厂主管工艺副厂长

  成员:卢义国给排水班班长

  王有明给排水班班长

  李伟中控班班长

  寇振宇中控班班长

  崔迪综合工房班班长

  李永福综合工房班班长

  赵立晶化验室主任

  申守恒电气班班长

  韩伟民锅炉班班长

  日常工作由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污水处理厂厂长任总指挥,有关副厂长任副总指挥,负责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污水处理厂办公室。若厂长不在污水处理厂时,由生产安全副厂长担任临时总指挥,安全生产副厂长不在污水处理厂时,由技术副厂长任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污水处理厂下属各班组正职领导不在时,由副职领导担任本单位应急救援负责人。

  2、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①负责污水处理厂“预案”的制定、修订;

  ②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指挥部:

  ①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④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污水处理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组织指挥全污水处理厂的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4)指挥部成员:

  专职安全员: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状态下的抢险救援工作。

  安全环保组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技术组组长:

  ①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运行系统开、停工作;

  ②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

  ③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④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设备组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化验室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工会负责人: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专职技术员: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四、预防及预警

  (一)危险场所监控及监测方式、方法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危险场所一经确定,就必须纳入控制管理范围,设专人24小时值班监控、现场巡检,危险场所现场设置危险场所安全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危险场所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安全动态,危险场所若发生变化,尤其是升级时,应立即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身和机械设备的安全。

  (二)硫酸安全预防措施

  泄漏处置: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面罩,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接触。喷水雾可以减少蒸发,但不要对泄漏物或泄漏点直接喷水。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少量泄漏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消防措施:可使用的灭火剂为干砂、二氧化碳,禁用柱状水,防止飞溅。

  健康危害及急救措施:本品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蒸气或雾能引起角膜炎、结膜炎,并可引起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和支气管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严重者可致死。应急措施: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注意口对口是否可行),并立即就医;如果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的立即就医;如果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并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的立即就医。

  (三)盐酸的安全预防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灭火方法:用碱性物质如碳酸氢钙、碳酸铀、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扑救。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四)硫酸汞的安全预防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扫起,收集于密闭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乳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触。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五)硫化氢的安全预防措施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30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或使其通过三氯化铁水溶液,管路装止回装置以防溶液吸回。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带过渡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带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及时换洗工作服。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六)电气火灾的安全预防措施

  防止电气线路短路的措施主要有:

  a)严格按照《电气设计规程》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电气线路。

  b)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

  c)不同的工作环境,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

  d)安装阀型避雷器进行线路保护。

  e)加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七)机械伤害的安全预防措施

  机泵传动皮带要安装安全防护罩

  (八)噪声伤害的安全预防措施

  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九)高处坠落的安全预防措施

  (1)催化氧化罐盘梯要焊接牢靠

  (2)作业时要保证安全设施要灵活好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3)高空作业时,员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高空作业人员要严格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

  (十)含水污泥的安全预防措施

  (1)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检,发现管线或储罐有泄漏废液时要及时处理,防止废液大量泄漏

  (2)任何人在工作、维修、巡检过程中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戴好口罩

  (3)同时严格执行硫化氢预防措施

  (十一)含铬污泥的安全预防措施

  (1)氨气的安全预防措施

  1)生产过程中加强密闭化,污水处理管线应经常检修,防止意外破裂。加强通气。

  2)平时组织对意外事故急救工作演练,一定要明确群发性急性氨中毒的急救程序,即现场救护程序

  3)严格执行“氨标”中规定,凡从事氨作业人员均应进行就业前体检。

  (2)粉尘的安全预防措施

  粉尘虽然会发生爆炸,但若采取可靠的措施还是可以避免的,防范的措施应着眼于发爆的条件:控制粉尘浓度;杜绝起燃点;减低空气中氧的浓度;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建立预报系统;此外,在管理上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措施也是非常必要的。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1、三级。当班作业人员、车间班组或通过厂值班人员完全可以控制事故源,经及时抢修不会造成系统停车,不会造成大面积污染和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原则上由当班班长通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迅速恢复生产,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汇报园区管委会。

  ①个别人员轻伤、设备损坏(不影响装置正常运行);

  ②初期火灾、爆炸范围不大,没有涉及附近易燃易爆区域,不能产生衍生事故;

  ③危险化学品的少量泄漏、火灾,污水处理厂所属单位能控制的范围内,没有危及职工、周围居民生命安全,未对现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④由于其它突发事件导致发生本级别上述三种情况的事件。

  2、二级。当班作业人员通过厂值班人员协调、组织无法控制事故源的情况下,可能造成大面积污染或人员中毒、伤亡,当班班长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各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处理事故,恢复生产,防止事态扩大。

  ①个别人员重伤或多人轻伤、设备严重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导致装置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停车);

  ②火灾、爆炸范围较大,没有涉及易燃易爆区域,不会发生衍生事故;

  ③危险化学品(化验室)的少量泄漏、火灾、爆炸,没有危及职工、周围居民生命安全,对现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危及人员健康,污水处理厂能够控制的范围内。

  ④由于其它突发事件导致发生本级别上述三种情况的事件。

  3、一级。发生重特大事故,接到当班班长报警后,经园区管委会和应急救援小组现场处理仍无法完全控制事故蔓延,仍处于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可能或已经引起大面积的污染、爆炸、火灾、人员中毒或伤亡,园区管委会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社会救援机构报警。。

  ①火灾、爆炸范围很大,涉及易燃易爆区域(燃气取暖厂房)、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的情况下;

  ②危险化学品储运中发生大面积泄漏,可能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情况下;

  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火灾、爆炸、泄漏引起的一次急性中毒5人及以上的情况下;

  ④对现场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员100人以上的情况下。

  ⑤由于其它突发事件导致发生本级别上述三种情况的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的响应程序及一般处理措施

  一般事故,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方式及早发现,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①事故现场人员在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向班长报告。

  ②当班班长接到报告后记录报告的详细内容,并立即组织当班人员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确认事件地点,通知所属岗位操作工到事故现场检查处置;向车间领导和厂值班人员报告;车间立即向污水处理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车间应急预案组织车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处理。凡发生事故的车间,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凡能经切断物料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事故发生部位本单位不能控制的,应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并提出抢修的具体措施。

  重大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伤害,波及周边。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①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污水处理厂厂值班人员、安全环保组报警,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

  ②安全环保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相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进行评估,如果是30分钟内不可以处理的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等会引发大灾难的事故,要立即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启动污水处理厂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③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部门按专业对口迅速向主管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环保、卫生等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④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⑤生产组、设备组、安全环保组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同发生事故的单位,在查明泄漏或火灾爆炸部位和范围后视能否控制,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车的决定,若需紧急停止运行则由生产组发出指令,按程序进行。

  ⑥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三)污水处理厂危险目标的处置预案

  1、硫化氢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1总则

  1.2目的

  为了作业、维修、巡检现场人员能够高效地应对硫化氢中毒事件,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3范围

  适用于作业、维修、巡检处在产生硫化氢的部位(脱毛废水组合池、综合污水组合池、催化氧化反应池、斜板沉淀池、气浮池、污泥储池、综合废水调节池等)。作业的'员工遭遇硫化氢时的应急工作,并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1.5预案的启动条件

  ①硫化氢中毒类型划分

  1)刺激反应:

  接触硫化氢后出现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位有灼热感等刺激症状,在短时间内恢复者。

  2)轻度中毒:

  有眼胀痛、畏光、咽干、咳嗽、以及轻度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

  3)中度中度:

  有明显的头痛、头晕等症状,出现轻度意识障碍;有明显的粘膜刺激症状,出现咳嗽、胸闷、视力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等

  4)重度中毒

  昏迷、呼吸循环衰竭,休克等

  ②预案的启动

  根据作业、维修、巡检处的实际上情况,应急工作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作业、维修、巡检现场发生轻度以上硫化氢中毒时,应立即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基层班长为应急小组组长,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预案组织实施。

  第二层次:作业、维修、巡检现场发生重度硫化氢中毒时,应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原组织实施

  1.6应急指挥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组成

  主任:李坤

  副主任:任海生张晓东牟桂良

  成员:卢义国王有明崔迪王友平李申守恒韩传民马文龙赵立晶

  (2)应急指挥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任海生

  副组长:张晓东

  成员韩传民卢义国

  (3)应急指挥组织机构职责

  1)召开本级抢救会议,研究部署抢救应急工作

  2)指挥抢救工作及人员疏散

  3)负责硫化氢中毒事件的上报下达工作

  4)负责委派工作人员到出事现场

  5)根据中毒情况救助相关方或地方医疗急救机构,并报园区管委会

  6)医务人员未到达前,必要时应实施简单的救护和急救措施

  7)未在岗的指挥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4)应急指挥部门职责

  ①生产组

  1)必要时协助当地医疗机构运送病人

  2)负责保障所属基层班组的生产运行

  ②安全环保组

  负责车辆的调配、协助当地医疗机构运送病人

  ③财务(园区管委会)

  负责保障硫化氢中毒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④厂技术组

  负责组织硫化氢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应急准备

  1)应急物资准备

  ①作业、维修、巡检区域必须有联络的通讯工具,并必须保持畅通

  ②中控室应设置观测风向的简单装置

  ③在含硫场所作业、维修、巡检的基层班组应配备至少五套防毒面具和配套供氧呼吸设备

  ④含硫场所应有硫化氢声响报警系统

  ⑤在含硫作业、维修、巡检作业的基层队应配备足够的医用氧气和吸氧设备或呼吸器

  ⑥含硫场所作业的基层作业、维修、巡检基层班组应配备可使硫化氢中毒者饮用后产生兴奋的饮料(浓茶或咖啡),干净清洁的水和毛巾。

  2)紧急服务信息

  ①医疗急救电话120或就近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备件

  ②指挥组织负责人应清楚含硫场所作业、维修、巡检的基层班组的详细地址

  ③作业、维修、巡检人员应了解含硫场所地形、硫化氢检测仪器放置情况、报警声响特点、风向标位置及安全撤离路线等

  3)硫化氢的性质

  硫化氢是一种无色、剧毒、强酸性气体,低浓度的硫化氢气体有臭鸡蛋味,相对密度1.176,较空气重

  4)一般护理常识

  ①当中毒者呼吸和心跳恢复后,可给中毒者饮些兴奋性的饮料和浓茶、咖啡、并专人护理

  ②如中毒者眼睛轻度损害,可用清洁水清洗或冷敷

  ③遭受硫化氢中毒者,需要休息几天,不得再度受硫化氢的伤害,因为被硫化氢伤害过的人,对硫化氢的抵抗力变得更低了

  ④安全地带是指通风良好且空气新鲜的上风地区

  (6)应急反应和行动

  现场人员发生硫化氢中毒时,应进行以下应急行为

  1)当现场作业、维修、巡检人员遭遇硫化氢时

  2)应迅速逃离现场至安全地带,并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情况

  3)应急小组根据情况初步判断中毒级别,若属轻、中度,应立即接受吸氧30分钟后,再将伤员送至救助的医疗机构。

  4)同时应急小组组长通知相关人员佩戴防毒面具或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5)若确需在有硫化氢气体存在的场所继续作业、维修、巡检,必须两人以上组成一个小组佩戴防毒面具工作,并且至少每隔10分钟撤离至安全地带休息5分钟方能继续工作。

  6)当有人发现现场作业、维修、巡检人员发生硫化氢重度中毒时

  7)应迅速报告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应急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人员穿戴好防毒面具或求助相关方将伤员迅速撤离现场,放置在安全地带

  8)若中毒者能自行进行呼吸,应立刻进行吸氧,并应保持中毒者处于放松状态、保持中毒者的体温,不能乱抬乱背,应将中毒者放于平坦干燥的地方就地抢救,然后将伤员送至救治的医疗机构或求助当地120急救中心

  9)当重度中毒者撤离至安全地带时,已休克、心脏或呼吸已停止时,应立即采取人工呼吸、呼吸器、人工胸外心脏挤压法等方法进行抢救。

  ①胸外心脏挤压法:

  解开有碍呼吸的领扣、腰带(注意防止着凉),平放仰卧在有衣物垫护的硬板上,拉开中毒者下颌,使口腔张开,以利呼吸

  救护者跨跪在中毒者腰部,正确找准挤压点,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稍高一点的地方,即掌根放在胸骨底下三分之一部分

  掌根向下(脊背方向)挤压,压出心脏内血液,每秒一次,压陷3~5厘米,用力应均匀

  挤压后掌根很快放松,使中毒者胸廓自动复原,血液又充满心脏,如此反复挤压、放松,用力应适应,既有效挤压,又避免内伤。

  ②口对口吹气法

  让中毒者仰卧,解开领口和腰带,将中毒者头部转向一边,清除中毒者口中粘痰、泥沙等异物

  将中毒者下颚用力向前张开,使之呼吸道通畅

  抬起下颌用一只手捏住中毒者鼻子,口对中毒者的口做深呼吸,吸出中毒者体内废气

  吸大口气口对口吹气入中毒者体内,此时看到中毒者胸部鼓起,证明呼吸无阻碍

  吹足气后,将嘴移开,让其呼出体内的气,每3秒均匀吹一次。重复上述c)~e)动作,直至中毒者能自由呼吸为止。

  对严重硫化氢中毒者,在抢救过程中,上述两法最好同步进行,一旦中毒者能自由呼吸或确认中毒者已死亡,方可停止进行。

  当发生重度硫化氢中毒时,作业、维修、巡检处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级预案,委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和医院进行处理;并将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指挥中心。

  1.7附则

  (1)当中毒者病情及现场硫化氢得到控制后,车间班组、应急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应填写硫化氢中毒情况报告

  (2)车间班组应配合并参加上级对硫化氢中毒的调查工作。

  2、消防灭火演练方案

  根据肇源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方案的通知(源安办发[2010]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扑救和疏散员工,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方案。

  2.1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全厂整体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演练全面检验污水处理厂应急救援队伍技术和战术水平,增强全厂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培养广大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时自我保护和救援能力,促进全厂安全生产运行形式的稳定和根本好转。

  2.2演练的目的

  开展消防防火应急预案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污水处理厂保证生产安全运行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运行事故能力、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通过对现有预案的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机制的科学性,应急体质的合理性,应急队伍的适应性,从而能够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2.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场所点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生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企业应“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款:“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企业车间班组要定期组织本预案的训练和演习,每年至少组织进行1-2次。

  2.4演习要求达到的预期效果:

  污水处理厂领导和岗位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灭火方法,使用灭火器。

  参加培训演习人员能懂得快速拉接消防水带。

  演习确保安全。

  2.5演习领导小组:

  组长:李坤(总指挥)

  副组长:任海生、张晓东(执行指挥)

  张晓东(负责与园区管委会消防队联系)

  牟桂良(负责技术指挥和员工演练指导)

  成员:卢义国(负责污水处理厂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赵立晶(负责化验室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刘永福崔迪(负责综合工房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李伟(负责中控室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王永明(负责给排水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牟贵良(负责维修班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申守恒(负责电气班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韩传民(负责锅炉房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王友平(负责有关演习物品的准备与退还、场地督促清理)

  本次演习特邀园区管委会消防队派员进行示范表演与指导。

  2.6要求参加人员:

  ①污水处理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

  ②污水处理厂各班班组长、安全员;

  ③化验室主任、非当班人员;

  ④维修班组长、电焊工;

  ⑤仓库管理员;

  ⑥污水处理厂值班员。

  欢迎不当班的其他员工参加观摩。

  2.7演习内容:

  ①消防水带的连接(含水带水枪接驳和与消防栓的连接);

  ②利用麻袋进行窒息隔离扑灭油盘火焰;

  ③利用麻袋进行窒息隔离扑灭液化石油气罐着火;

  ④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油盘火焰;

  方法:

  ①先由园区管委会消防队作示范表演;

  ②人员训练;

  ③抽考(随机抽考各类人员1名);

  ④由园区管委会消防队队长讲评。

  2.8物质器具准备:

  ①干粉灭火器(4Kg装)8个;(可先用即将过期失效的灭火器)

  ②液化石油气罐1个(在食堂临时借用);

  ③水带4~6条;水枪2~3个;(园区管委会消防队带)

  ④开启消防栓的板手;(园区管委会消防队带)

  ⑤铁质油盘;(园区管委会消防队带)

  ⑥废机油、棉纱若干;

  ⑦矿泉水两箱(主要供消防队、全区管委会录像人员及厂领导,员工请到岗位上饮水)

  2.9演习场地与时间安排:

  1、场地:选择在污水处理厂前面的厂区通道上。事前进行冲洗干净。

  2、时间:拟定在×××年××月××~××日,×××地点进行演练。(具体到时通知)

  2.10安全注意事项:

  ①员工应穿好劳保用品(安全帽和工作服、工作鞋),要放下衣袖,避免伤害。

  ②灭火时注意选择上风向。

  ③做好防寒保暖,人员观摩可选择在道路两侧。

  ④注意使用灭火器,抓好喷射胶管后,方可压射,禁止对向人员。

  ⑤接通消防栓射水,只能向路面冲洗,不准向有人处。

  2.11其它事项安排:

  ①厂车间班组必须按照要求派人参加并签到,特殊情况需要请假。

  ②演习时做好拍照和录像,也可通知园区管委会宣传部门宣传报道。

  ③演习总结由安全环保组编写并上报。

  ④安排好生产运行、演习和正常生产两不误。

  ⑤事后请园区管委会消防队指导人员在园区管委会食堂就餐,以表感谢。

  ⑥消防水带、水枪等用具用后洗净晒干,及时归位归还。用完的灭火器,请厂及时充装换药以备应急。

  ⑦演习结束后的现场清理由任海生、张晓东指挥马文龙、赵立晶、刘永福、张胜浩、寇振宇、由佳俊、苏大伟、按卫生责任区范围清洗。

  2.12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①应急救援指挥人员首先应确认在此次事故中疏散的方向(撤离疏散人员应尽快地向上风向转移)。

  ②如果可能威胁周边地域,指挥部应和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引导疏散。

  ③内部疏散引导小组负责稳定情绪,按计划合理分流,按预定疏散路线,将人员迅速疏散出去。

  ④外部疏散小组将疏散到室外的人员迅速引导到不影响救援行动的地带。

  ⑤外部警戒小组防止已经疏散到外面的人员重新返回危险区,造成内外互相拥挤,堵塞通道。另外,还要负责维护外部秩序,为救援创造条件。

  ⑥疏散指挥人员在引导无关人员有序疏散后,应检查自己负责的区域,在确保无人员滞留后方可离开。

  2.13危险区的隔离

  ①危险区的设定根据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由指挥部确定危险区域。

  ②治安、警卫组到达现场后,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根据指挥部危险区域的设定划分事故现场隔离区,设置警戒线,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

  ③治安、警卫组同时要封锁附近交通,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

  ④如当扩散危及污水处理厂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

  2.14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①检测、抢险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必须事先了解危险区的地形、建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及燃烧的危险,毒物种类及大致浓度,选择合适的防毒用品,必要时穿好防护衣。

  ②进入危险区域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互相监护照应,所用的检测、救援器材需要具备防爆功能。

  ③进入危险区域的检测、救援人员必须明确一位负责人,指挥协调行动,同时要求配备一部对讲机随时与现场指挥部及其他救援队伍联系。

  ④指挥部根据事故抢险情况决定抢险人员撤离,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15现场救护、救治

  接到事故报警时,首先要问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性质(燃烧、爆炸、毒物外溢)、危害波及范围和程度,以及救援单位有何具体要求,同时做好电话记录,必要时问清救援路线。

  救援队伍到达救援现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道,其目的是了解现场情况,接受救援任务,提出救援建议。

  选择有利地形(地点)设置现场急救医疗点。对于不同事故选点有所不同,如化学品泄露事故应选上风向的非污染区域,但不要远离事故现场,以便于就近抢救伤员。位置要尽可能靠近事故现场指挥部,以便于保持联系。同时应接近路口的交通便利区,以利于伤员转运车辆的通行和急救医疗点的转移。

  急救医疗点可设在室外或室内,面积应尽量大,便于对众多人员的同时救护,同时尽可能保证有水的来源。同时要设置醒目的标志,便于救援人员和伤员的识别,悬挂轻质面料的红十字旗,可方便救援人员随时掌握风向变化。

  医疗救护队应选派有经验的医师对伤员进行初步检查,按轻、重、死亡分类。目的是尽快将伤员分类便于救护人员识别,并给予不同的处置。在救治过程中,要掌握以下原则:对那些只有经过处理才能存活的伤病员给予最优先处理,而对不经过处理也可存活的伤员和即使处理也要死亡的伤员则不给予优先处理。

  经过初步救治后,合理安排车辆转送医院。如救护车辆不够,对比较严重的伤员安排救护车,对于轻度伤员可安排客车或货车集体转送。

  社区职工医院要做好各种抢救药品和器材的准备工作,接治经现场转送来的伤员。

  2.16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治安、警卫组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的同时,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以利于事故调查组对各种数据的搜集,确定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损失和事故发生后的保险赔偿。

  事故现场的洗消由安全环保组负责,主要可分为人员的洗消和环境的洗消。

  对人员的洗消

  对伤员的洗消尽可能快地进行,一旦处于安全位置,应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确保可获得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急救人员在进入事故现场前应穿上个人防护用品,并先从有最大污染的区域转移伤员。

  第二步:去掉伤员的衣服,把他们放置在一个贴有伤员姓名的塑料口袋内,并重新给伤员穿上未受污染的衣服,并注意保暖。

  第三步:清除任何可见的污染物,

  第四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其他的解毒剂或软膏。

  对环境的洗消

  针对污染物的种类和状态制定洗消方式,主要通过稀释、中和、吸附和隔离等方式。

  2.17应急结束

  当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灾害发生,事发区恢复正常生产运行后,经污水处理厂厂长现场检查,报请园区管委会结束应急行动,应急指挥部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宣布应急状态终止,并向所属各车间班组发布相关信息。通过广播、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救援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善后工作由事发单位及有关部门继续完成。应急工作结束后,所属车间班组及相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生产运行、生活秩序。

  六、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指挥部决定授权职能部门来进行。

  七、后期处理

  在污水处理厂领导的统一布署下,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恢复生产运行

  根据受灾程度,事发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恢复生产工作。调查和总结

  调查

  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后,由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牵头,组织事件(故)调查组,同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上报应急指挥部。

  总结

  应急办公室队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及时组织修订预案,提出整改措施。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污水处理厂报警电话:0459-8393830

  2、应急队伍组成及分工

  污水处理厂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伍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本污水处理厂各类化学事故的救援及处置。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分工如下:

  (1)通信联系组:由技术组负责。

  负责人:技术组组长。

  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治安、警卫组:由园区管委会派出所负责

  负责人:派出所所长。

  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3)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组、技术组负责

  负责人:设备组组长。

  担负抢险抢修指挥协调。

  (4)医疗救护组:由义顺乡医院。

  负责人:社区医院院长。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5)物资供应组:由车间负责

  负责人:车间负责人。担负抢救物资的供应任务。

  (6)运输组:由园区管委会车队

  负责人:管委会车队长。担负物资的运输任务。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3.1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等

  3.1.2污水处理厂现有消防车一辆可用于事故状态下的救火、清洗及喷淋工作

  3.1.3污水处理厂配有必要的抢救设备和药品。

  3.1.4污水处理厂设备组备有抢修设备。

  3.2应急通信系统的保障由通信联络组。在事故状态下,可采用防爆对讲机进行通讯。

  3.3应急电源、照明系统的保障由厂值班人员和电气车间组成,根据事故发生的不同状态和部位确定临时供电方式。

  4、经费保障

  根据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状况,由厂计划在每年的年初计划中列出经费额度。

  5、其它保障

  5.1单位互助救援

  园区管委会设有消防车,必要时可请求其参与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请求政府协调救援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可视事故严重程度报肇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安全生产事故办公室,协调有关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5.3应急救援信息咨询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可采用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救援信息的咨询,

  5.4保障制度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上,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5.4.1责任制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应按照救援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责任。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确保救援组织、人员及责任的落实。

  5.4.2值班制度,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厂值班人员及各车间实行24小时值班)。

  5.4.3培训制度对全污水处理厂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常识教育,车间班组利用每周一的学习时间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及学习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加防灾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技能。

  5.4.4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5.4.5演练制度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按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两次,污水处理厂每年举行综合演练一次,以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5.4.6例会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救援队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1.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包括救援过程中各种情况下的防护措施、意外情况的处理、救援方案实施过程的操作等细节问题。培训时间为每季度一次。

  培训内容:

  1.1.1熟悉现场平面图和实际位置、区域的布局、撤离的路线、危险场所位置、指挥的手势信号等。

  1.1.2鉴别异常情况的方法,各种异常情况处置的具体方法,各种工具、器具的使用,自救与互救的方法。

  1.2员工及公众应急响应的培训

  可利用小册子、广播、电视等形式向员工和公众开展教育及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有本区域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事故的预防措施、发生事故时相关人员的职责、发生事故时员工及公众的应对措施、防护用具的使用、自救与互救知识、指挥信号的识别、疏散的路线。

  1.3培训目标

  ①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反应预案和程序的实施内容和方式;

  ②培训应急队伍在应急预案和程序中分派的任务;

  ③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反应预案和实施程序变动情况。

  ④每年组织应急工作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专业知识培训。

  2、演习

  指挥领导小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二次模拟演练,要求各救援队伍全员参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1应急演习目标

  ①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②检测应急设备的完好率;

  ③确保应急组织人员熟知职责和任务。

  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组织所属各单位不定期综合演练,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业性应急演习。

  2.2演习内容

  内容包括:

  ①基本目标;

  ②日期和地点;

  ③参加组织;

  ④模拟事故;

  ⑤事故发展阶段;

  ⑥后期处置;

  ⑦对训练和演习进行适当的评价。

  污水处理厂应急机构对应急演习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3预案变更

  每年,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申请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

  ①训练和演习的书面评价,提出更合适的程序或组织;

  ②组织或程序中的关键人员发生变动;

  ③组织机构发生变动;

  ④外部救援机构的能力或功能发生变动;

  ⑤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发生变化;

  ⑥影响到预案实施的企业发生变动;

  ⑦来自其他机构、国家、地方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建议。

  十、奖惩

  由各部办定期对各车间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恢复等各个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好的车间班组给予奖励,表现差的给予处罚。

  1.监督检查主体

  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负责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奖励

  在应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车间班组和个人,由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怃恤。

  3.惩处

  3.1各级应急工作组成员的责任

  应急工作组成员违反应急预案和有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①不服从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的;

  ②不按规定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的;

  ③不按规定做好突发事故预防工作、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的;

  ④向上级行政机关谎报、瞒报、漏报、缓报有关突发公共事故信息的;

  ⑤不按规定报送、公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虚假信息的;

  ⑥不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措施,导致发生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害的;

  ⑦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

  ⑧不按规定公布有关应对突发事故的决定、命令或者指示的;

  ⑨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贪污应急资金或者物资的。

  3.2污水处理厂车间班组的责任

  污水处理厂车间班组违反本预案规定或有关应急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①不按规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宣传普及应急常识的;

  ②未按要求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的;

  ③不服从上级部门的决定、命令和指示,不听从调遣的;

  ④不进行救助工作、协助维护现场和社会秩序的;

  ⑤不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

  十一、附则

  1、术语和定义

  1.1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1.2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化验室使用固体危险化学品)。

  1.3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1.5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1.6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1.7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

  1.8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工作,确保应急行动顺利开展。

  1.9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1.10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和行动。

  1.11应急预案备案

  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是安全环保组

  1.12维护和更新

  安全环保组每半年对应急预案的编制进行重新审核

  1.13制定与解释

  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单位是安全环保组

  1.14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活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4

  为了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结合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和本企业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组织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演练简介,一名员工因为施工中的操作失误发生触电事故,项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触电者积极实施抢救过程中如何保障信息传达预案,小组成员如何履行职务,最后完美达到练习目的。演练目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的同时,通过演练,使人员掌握应急救援运行程序和方法,提高项目应急小组的协调作战能力。参加演练的相关部门,公司安全科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职能部门以及各作业班组。安排假设三名工人在浇筑三层窗台板时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同时说明不能够乱接电源接电,必须要找电工,电工按照工厂安排好振捣棒的电源。一切落实结束之后,对作业人员示范开关只要扳动按钮就行,其他不要动交代,完成之后就到别处巡查。事故发生。

  一名工作人员未通知电工,上次把现实触电倒在电箱边,四肢抽搐。一名工人拉下漏电保护器的按钮。按下按钮之后,正在一边安排施工的工作人员听到惊叫声。一边跑向出事地点,一边用电话拨打120求救,并且向项目经理报告。总指挥在接到电话之后,决定启动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电话向公司报告,同时用电话通知抢险组组长啊在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带领人员赶到事故地点进行检查,同时到配电房间拉闸断电,对现场所有用电进行检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

  救护组长带领救护组成员赶到事故地点。对触电人员进行检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疏散组组长立即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带领警戒组人员赶往出事定点,禁止闲杂人员出入,现场拉警戒带进行隔离,并且会进入的救护车停放在安全地点。随时准备将伤员送往医院,禁止其它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使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各种火灾和市消防大队下达支援其他地区救火命令。

  二、启动本预案程序

  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值班领导,由党委书记、镇长或值班领导启动《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视火灾情况上报市消防大队,请求支援。

  三、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各党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全体机关人员、镇属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指挥部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指挥部组长不在单位,由副组长依次主持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值班组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环安办。报警电话119。

  四、设立应急防火救援小组

  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随时做好防火救援准备。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服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1.现场处理组

  由火灾发生地的村两委(企业管理人员)组成。村支部书记、主任(企业负责人)为事发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保护好现场,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着火的材料、火势、面积,交通线路、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电话,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员。负责通信联络、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组 长:各村书记或主任(企业负责人)

  成 员:各村民小组长、当地群众(企业管理人员、职工)

  2.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分为两个小组。

  第一小组: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出发;小组长为值班组长,成员为全体值班人员。

  第二小组:机关干部全体人员。负责扑灭火灾,安排专人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3.医疗救护组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市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求援。

  组 长:

  成 员:卫生院医护人员和各村医生

  4.情况通报及后勤保障组

  (1)根据指挥部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和向社会发布灾情,其他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留守文书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2)机关食堂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积极准备生活用品,保证抢险人员正常用餐。后勤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在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出发前,应准备好抢险工具和矿泉水等物资。到达现场的后勤人员要充分保证抢险人员所需的物资。如:灭火器、灭火水源点、矿泉水、方便面、毛巾等物资。同时,要协助困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

  组 长:

  成 员:

  5.治安维护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保护火灾现场,统计火灾损失。

  组 长:

  成 员:

  6.事故调查组

  火灾扑灭后,镇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或上报镇党委和政府。

  组 长:

  成 员:

  五、纪律要求

  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凡是擅自离岗、不服从指挥,相互拖延、推诿,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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