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3-07-09 16:47:5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推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制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尚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对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对包括我县在内2个以上县区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县政府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尚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2.2 办事机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报送。

  2.3 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安办承担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助乡镇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依法对食物中毒事件组织调查处理;做好相关信息发布。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公安派出机构相关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受伤人员的疏散。

  县农牧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对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产销假冒伪劣酒类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开展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加工各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检验和事件原因的调查处理等监管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经费支持。

  县文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相关技术鉴定、查处、规范等工作。

  县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对工作。

  2.4 乡镇机构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组成的应急指挥体系。

  2.5 专家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6 应急处理小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和综合组。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违法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其职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办组: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牵头组成。其职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溯源,查处违法当事人。

  综合组:由县食安委办负责。其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3 运行机制

  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1 预测与预警

  建立预测预警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依托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综合发布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系统。

  3.1.2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相一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3 预警发布

  当食品安全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乡镇要发布ⅳ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ⅲ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ⅱ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ⅱ级标准,县政府要发布ⅰ级预警信息。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报告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乡镇。ⅲ级、ⅱ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ⅰ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2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县政府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在发生后1小时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应急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核实上报的应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同时将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乡镇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响到我县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如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 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2.3 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和社区、村委会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当食品安全事故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地乡镇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当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达到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标准时,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请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同意后,立即启动相应县级应急预案和开展相关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2.4 指挥与协调

  需要县政府处置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指挥和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救援方案;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乡镇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5 扩大应急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实施扩大应急时,除向县政府报告情况请求协调处置外,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3.2.6 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报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县应急委员会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自行撤销。

  3.3 善后工作

  3.3.1 善后处置

  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机构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并报县政府备案。

  3.4 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政府办公室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发布事件发生的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通过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发布信息。

  4 应急保障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

  4.1 人力资源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是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以乡镇、社区和村委会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4.2 财力保障

  各乡镇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

  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是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县级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县工信局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级应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各乡镇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4.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同时开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调查,农牧、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5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救助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6 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和武警中队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7 市场秩序维护

  工信、工商、发改、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场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打击、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卖救助物资及调拨物资流入市场销售的行为。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调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宣传、教育、文体影视、科协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5.3 责任与奖惩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2

  1.目的

  为了规范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检验体系和突发事故的应急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检验能力,最大限度地为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高效、快速的技术支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本所食品检验、抽样及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具体实施。

  3 职责

  3.1所长组织成立应急检验工作小组,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检验工作。

  3.2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抽样、检验工作的统一指挥、安排、协调工作,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检验结果信息。

  3.3 相关抽样站(室)、食品检验中心、业务办和行政办在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安排下,负责及时做好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 应急检验工作控制

  4.1工作原则: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先、准备充分、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4.2 组织管理体系

  4.2.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检验领导小组”),负责应对Ⅰ、Ⅱ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食品检验中心分管副所长担任,成员由所班子其他成员、食品检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业务办主任、行政办主任、业务监督检查室主任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食品安全应急检验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检验工作。

  4.2.2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 研究决定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部署和工作意见;

  ●组织、协调、指挥所内相关部门食品安全检验工作准备、应急检验处置等工作;

  ●与上级主管部门就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情况及检验结果进行及时汇报;

  ●组织对检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离和异常进行研究和正确处置;

  ●组织对应急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的审定和判定;

  ●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工作沟通。

  4.3 运行机制

  4.3.1 监控与预警

  本所食品检验中心和业务办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可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的日常信息监控与预警信息报告工作。对所抽查或送检食品安全指标质量状况,适时进行分析和评价,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对发现存有严重不合格项且存在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食品样品,必须首先采取应急措施,在1小时内向市质监局食品科进行汇报和预警。

  食品安全预警依据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可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对应以上四级食品质量事件发布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Ⅳ级以下情形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列入分级。

  a)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b)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c)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d)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4.3.2 预警信息的收集按《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文件规定执行。

  4.4 应急检验处置

  4.4.1 应急检验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上报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相关检验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上报备案并保证与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变更随时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接到抽样检验通知时,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相关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和检验岗位,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并听从市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4.4.2应急检验处理

  对于不同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或报告,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总的要求是:加强值班,力求快速反应,准确判明预警级别,迅速启动相应应急程序,有效组织抽样检验行动。依据四级预警,相应采取四级级响应对策,即Ⅰ级预警实行Ⅰ级响应,Ⅱ级预警实行Ⅱ级响应,Ⅲ级预警实行Ⅲ级响应。

  ⑴Ⅰ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所内各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⑵Ⅱ级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⑶Ⅲ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⑶(Ⅳ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分管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4.4.3 应急检验指挥与协调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程序启动预案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统一组织、安排抽样检验工作。建立以市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地区协同配合的统一指挥系统,具体负责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

  所内后后勤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车辆调度、试剂耗材供给、水电及相应的环境设施保障工作,确保抽样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所办和业务办公室要做好与市局的信息交流和汇报工作,及时在第一时间将检验数据结果上报市局。

  4.4.4应急检验保障

  ● 所内各部门须加强对食品快速检测车和相关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食品快速检测车应做到每周例行检查、保养一次,车载电源应每半月检查和充电一次,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有效调用和使用。

  ● 总工程师须加强对食品检验设备使用状态的日常监管,食品检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须做好检验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涉及到食品卫生安指标的关键仪器设备要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有故障,应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或调用备用设备,以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需要。

  ● 食品检验中心相关检验人员,应保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所需的试剂、耗材、标准品和药品等消耗品的储备量及有效性,保证应急检验的需要。

  ●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处置过程中,所办公室和财务办要为应急检验和抽样工作提供必备的交通、食宿、物资、经费保障。

  4.5 应急检验后的处置

  4.5.1 检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结束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将结果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市局,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必要时,可邀请市局分管领导和食品科参加结果的分析评估。

  4.5.2 工作小结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在应急检验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对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如有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 应急检验预案演练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按照预案要求,应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的演练、应急抽样的演练、应急检验处置过程的演练等。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提出应急检验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应急检验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检验工作的实战能力。

  4.7 责任与奖惩

  应急检验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应急检验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行动不力而影响工作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 相关文件

  5.1 LQTPF/E046/0 《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3

  1、目的

  为了有效的预防食品污染,有效的应对餐厅突发污染事件,保证应急事件的反应能力,保障所有人员的健康、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防止和杜绝食品污染对人员健康的危害,为了加强餐厅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和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餐厅食物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规范、科学、迅速有效地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餐厅及周围用餐环境。

  3、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

  3.1领导小组: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杨志勇

  副组长:宋克进

  各现场主管

  组员:张军义3.2成员职责分工

  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负责落实,指挥餐厅突发事件现场和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减少事故发生和财产损失。

  3.2.1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全体成员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实验室污染预防与应急处理的组织建立、人员培训、技术和物资等的落实,指挥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的现场和调查处理工作。

  3.2.2副组长负责防止实验污染的日常工作,完善制度、规范措施、责任到人和检查督促,按科室统一安排办好一切防止实验室污染及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3.2.3组员加强预防工作,每个人都要认真负责执行实验室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各种有毒有害易污染实验室和其周围环境的物品及废物的管理制度等的执行;对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不能排除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排除,对可能突发的实验室污染事件而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快速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报告;同时期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2.4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按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减少人员伤亡的国家财产损失。

  4、应急处理程序

  4.1放射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4.1.1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故的工作人员,必须尽快逐级向科主任、预防科、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超出2小时。

  4.1.2当工作人员发生照射事故后,应立即进行医学检查,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安全处理措施。

  4.1.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配合对放射事故的调查,做好善后工作。

  4.2化学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4.2.1一般化学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4.2.1.1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在工作人员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4.2.1.2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或时用中和试剂进行中和后用清水冲洗。

  4.2.1.3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行实验室。如果发生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

  4.2.1.4经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复洗胃,洗胃时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碱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护胃黏膜的原则。

  4.3严重化学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为维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饮食服务正常秩序,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特制定《xx学院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将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学校大局放在首位,贯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落实“预防为主、规范处置”的方针,消除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尽一切努力保证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处置水平。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二)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援工作依法开展。建立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组长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督各食堂、班组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各项措施,组织各食堂、食品流通单位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四)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和处置。

  三、领导机构

  饮食服务中心成立学校食堂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饮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办公室及直属人员、各食堂班长

  四、应急处置预案

  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患者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排查食物中毒原因,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员工立即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或负责人报告,管理员或负责人要认真核实后,立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中毒单位、地址、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中毒主要症状,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立即主动停止食品务经营活动,积极组织救助病患者,尽可能按照就近原则联系医疗单位进行救治。

  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注意应急处置方式方法和维护稳定,避免引发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故原因需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确认。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统一信息发布口径,作好舆论引导,同时安抚好中毒患者,稳定患者情绪,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媒体不实炒作和造成执法应急管理资源浪费。

  保护好现场,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予以有效保护。保管好可疑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对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维持原有的经营状况;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将可疑食品及原料放入冷藏箱(柜)并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同时主动追回售出相关食品。

  在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专业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收集可疑食品及原料和中毒顾客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同时详细叙述中毒的情况;积极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要求销毁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对现场和所有餐炊具进行彻底消毒。是否继续营业,听候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处理结果和通知。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5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与普及安全教育知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处理

  三、应急程序(一)应急指挥人员名单

  1、负责人:国雪娟

  2、现场指挥人员:范德刚、史宁宁

  (二)现场措施

  a、对患儿的处理

  1、立即将患儿送医院治疗,教师要向医生真实反映幼儿患病的'症状,并陪同在幼儿身旁等待家长来院。

  2、做好家长工作,如果食园外食物所致,立即与家长联系,尽量争取取样。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b、建立三级报告制度

  1、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师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保健老师及时向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报告。

  c、配合行政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提供留样

  3、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指挥应由在场最高级别的负责人担任,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临时的救援小组。等总负责任人到达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由总责任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三一、目的为确保我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护送饭菜各环节的管理,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现将有关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应急情况工作小组三、安全措施1、为保证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伙食团严格执行园内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即《食品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等。

  2、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合格证上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个人卫生,操作和分饭时要戴口罩和手套,并且穿戴洁白色衣帽。

  3、严格把好采购、保管、操作三个关口,采购的食物要新鲜,肉类要到经畜牧局检疫的定点摊位购买;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种食品要分类存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冷藏,坚决不进"三无"产品。

  4、把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卫生管理责任目标,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长期抓好、抓落实。

  5、每餐的食物烹调后要保留样品,48小时后才能取消,以备检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试尝后没有什么异样方能提供给学生,而且每餐的留样要有记载。

  6、操作间做到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保证墙壁、地面清洁无污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钟以上,再放入消毒柜),存放柜要保持清洁。

  7、随时提高警惕,注意每个环节把好关,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时地对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素质培养。

  四、具体处理办法1、一旦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一边向卫生监督部门和园领导反应,同时马上与医院和有关部门联系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调查、登记事情的经过原因,尽快配合有关部门找出隐患的根源,尽快地核实情况,要查个水清落实。

  3、即时与家长、家属联系,积极配合家长及有关单位,争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6

  1、工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范围

  餐饮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预案。

  3、预警与报告

  3.1预警

  3.1.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3.1.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我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监管相对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报职责的行为。通过举报信息及时作出预警。

  3.1.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2报告

  3.2.1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向当地卫生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事故涉及人数30-99人且无死亡病例的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责任报告单位

  (1)餐饮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2.3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应急处置

  4.1监管部门

  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经营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4.2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附则

  5.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浏阳市教育系统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长沙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浏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浏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浏阳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在食物(食品)生产加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师生员工病亡或者可能对师生员工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学校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全市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协调、学校校长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各学校要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市教育局根据浏阳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求,成立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局长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由局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牵头,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有:

  1.启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二)各学校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学校校医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有:

  1.贯彻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尽力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迅速向当地政府、卫生机构、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等报告,同时上报事故发展情况和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根据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提供事故有关信息要真实可靠,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监测

  各学校要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和上报,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预警信息的统一发布由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报告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卫生机构及市教育局报告;市教育局再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作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灾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报告信息要有事故简要经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即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同时提出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836xxx26)、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36xxx00)投诉举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对学校及相关人员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市教育局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及时组织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应急响应

  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支持。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组成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开展相关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二) 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 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会同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二) 医疗保障

  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护救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乡镇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措施,会同卫生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七、监督管理

  (一) 演习演练

  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生命至上”这根弦。

  (二)宣传教育

  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市直各学校应当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育局和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制订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必要时组织学校师生员工按照学校制订的预案进行演练,以保证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8

  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沉着应对,措施果断,快速反映,高效处置。

  预防为主,统一领导,警钟长鸣,分级负责。

  二、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季增兰

  副组长:范纯

  成员:丁海燕张艳红刘梅储呈露葛菲章慧尤海霞

  信息组成员:各班教师

  三、工作职责

  (一)应急组长季增兰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各项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患儿、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二)副组长范纯负责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与当地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有关部门,对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

  (三)采购组把好食物“进口关”,坚决不购买腐烂变质的物品,所有材料必须严格验收、登记、拍照上传阳光平台后方能存入库房。监督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食物“留样制”,当日食物留存48小时,幼儿无异常情况后方能销毁。

  (四)每周对食堂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幼儿安全。

  (五)每天坚持食品、卫生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有异味食品等及时报告以便销毁。

  (六)各班教师坚持每天的检查与观察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幼儿园办公室。

  (七)安保主任顾鹏应在发生中毒事件后第一时间内了解事情的原因,如实向园长汇报,并协助做好媒体的接待,最大程度地消除负面影响。

  四、应急处理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组长季增兰在第一时间通知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教育局电话:88922012、88961300疾控中心电话:81813456)并负责组织调查事件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二)副组长范纯立即封存原物,待卫生监督所同志到达后立即提取48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门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

  (三)保健老师章慧及年级组长刘梅、储呈露、葛菲迅速与急救中心联系,把中毒的'幼儿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急救中心电话:120)

  (四)副园长丁海燕和安保主任顾鹏全力保持幼儿园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思想认识,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幼儿、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五)各班教师及时与幼儿家长联系,配合领导处理好善后工作,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全市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学校是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各校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 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卫生、食药监、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组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副组长报告,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禁止使用四季豆。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4、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5、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学校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7、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8、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9、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食品与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10、食堂加工处理的废弃物、垃圾必须放入加盖的垃圾箱内;

  11、每年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监测,化验饮用水,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四、应急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校长立刻作出决定,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1、学校行政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同时向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食药监等部门报告。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

  3、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指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学校安保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8、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9、患者送往医院后,除当班行政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患者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10、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等候处理外,应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0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安全:

  组长:王先桥

  副组长:陈广? 晏飞 刘国勇? 李支桥? 徐昌魁

  成 员:各班班主任和各科课程教师

  二、预防措施: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坚持"两扫一拣",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学校公共场所、食堂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

  5、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6、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7、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9、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10、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11、每年化验饮用水一次,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三、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确保我校教育秩序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村卫生室、石宝镇中心校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上级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校长迅速通知班主任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医生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镇中心校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10、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1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相应的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3.2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紧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3销售科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3.4生产科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由公司统一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2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的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况等。

  4.3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4总结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和调查。对确认属于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召回并销毁。

  5、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科组织进行分析原因,编制质量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一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2

  为了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应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力洪民族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务实求是,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成立机构

  组长:陆任练、校长

  副组长:陆宗福、副校长

  主要成员:黄永城、杨光静、罗朝银、姚昌云

  突发事件的主要处置措施

  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以便取得上级领导的指示,便于采取下一步行动。学校领导小组召集成员会议,商量和布置处置方法,各司其职,展开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对策

  集体食物中毒: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县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3,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出售的`饭菜清样及其。

  四,防范措施

  1,他食物封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建立完善品卫生安制度。

  2,校内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有害食品。

  3,建立完善学生食堂饭菜留验制度。

  五,责任制度

  1,学校食堂完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第一责任人,各公寓楼管理老师及各班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

  2,事故报告制度: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事发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报告,在事发半小时内向向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3,事故追究制度:对事故有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步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校长办公室负责接待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情况与消息。

  六、善后处理

  学校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努力作好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作好责任事故的经济赔偿、责任追究和报告总结工作。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3

  为有效预防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海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教体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切实做好学校食堂所有食材的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规范食品加工流程,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市教体局和各学校、区镇教管办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准确有效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各学校、区镇教管办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组织指挥系统,由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负责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局直、完职中、教管办负责人任总指挥,其职责是及时亲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立即召集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三、报告程序及要求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后,均应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教体局。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病情、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故报告单位。由于事故现场状况、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对相应事故报告有明确时限、程序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现场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根据事故发生类别的相应要求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与突发事故相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做好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在开展事故处置过程中,要组织协调好各级力量,加强各项安全保护措施落实,防止在处置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故。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和其他次生事故。

  五、舆情处置

  各学校建立舆情处置小组,及时准确了解并汇报学生和家长动态,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及家长情绪。配合教体主管、市场监管、疾病防控等部门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统一信息发布,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有效防止不实信息传播。

  六、后期处置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般突发事故,主要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查,事故发生单位配合调查组认真做好各项调查取证工作。重、特大突发事故,按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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