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通知

时间:2022-10-14 19:13:19 通知 我要投稿

年休假通知汇总六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年休假通知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年休假通知汇总六篇

年休假通知 篇1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电话通知)的精神,现就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休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为党政群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四)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参加其它各类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五、实施年休假要有计划性。各单位要关心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工作人员的休假权利。各单位制订本单位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要根据机关推行“ab”岗的要求,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证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

  六、实行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正职和县机关部门正职的年休假要报县委书记批准(其中政府直属部门正职先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报县委书记),县机关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党群副书记批准,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批准,乡镇党政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组织部部长批准。

  七、规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确贯彻年休假制度,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天数,各单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对年休假要及时掌握动态、提示信息,实施报告和检查,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要正确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严格按病事假的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本通知从**年起执行。我县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实好年休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单位、不同群体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

年休假通知 篇2

各所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参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意见》(鄂人〔20xx〕19号)和孝烟人〔20xx〕38号文的有关精神,为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含在册职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二、职工年休假期为: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满规定工作年限人员的年休假安排:

  1、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

  2、当年11月底以前累计工作满10年或20年的,可在当年11月底前按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

  3、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从下年度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我局年休假在每年的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职工休年假前,须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未填写《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单位不另行补偿。办理年休假的一般程序为:

  1、向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填写《XX市烟草专卖局职工年休假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

  3、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调整在休假人员上班,休假时间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七、局(营销部)班子成员休假按照孝烟人〔20xx〕38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工休假申批程序结束后,须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二份,分别报本单位工会和人劳部门备案。

  九、职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劳部门销假。假期结束仍不回单位上班的,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好职工休假,对休假职工工作作统筹部署和调剂。

  十一、职工休假前应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休假期间原负责的工作能正常进行。

  十二、职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为主。到本地旅游点度假休闲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各部门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XX市烟草行业工会XX分会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的内容,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xxx

  年 月 日

年休假通知 篇3

  各部门:

  时至年末,根据单位《关于实行职工年休假及安排国定节假日加班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各部门务必做好所在部门员工的年休假工作,并注意以下方面:

  一、员工的年休假严格按照《规定》中的条款执行。

  二、员工在今年应享有的年休假,必须在XXXX年12月31日之前安排完毕,可以分阶段安排,但不得增加或减少年休假天数。安排完XXXX年的年休假后,应及时将年休假记录本交由办公室保管。

  三、年休假的安排,继续执行审批手续;部门领导在安排年休假时,应注意不影响单位的正常经营。

  四、安排年休假过程中,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室反映,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部门领导未妥善安排好员工的年休假,产生劳动纠纷或给单位正常经营带来影响的,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XXXX

  XXXX年XX月XX日

年休假通知 篇4

  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请您按下表指定时间享受年休假期。请您安排好相关工作交接,休假期间公司会安排人员接替您的工作,休假结束后请您按时回公司工作。祝你假期愉快!

  人力资源部

  制表人: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字:

  公司领导审批: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会签:

  员 工 确 认:

年休假通知 篇5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有序推动公司20xx-20xx年度年休假工作,根据各单位年度年休假执行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1、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1月末,20xx年度年休假剩余天数2528天,占总天数比例3.80%,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销售处剩余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钢厂剩余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一级主管剩余比例最高。

  2、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1月末,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率77.43%,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设备处完成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铁厂完成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普通操作岗位完成比例最高、通用技术岗位完成比例其次。

  二、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相关事宜

  1、20xx年度年休假 公司20xx年度年休假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全部截止,各单位利用20xx年度剩余时间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完20xx年度年休假,到20xx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因本人原因未休完20xx年度年休假的,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见附件),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20xx年度年休假

  (1)、到20xx年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20xx年度年休假,申请主动放弃人员可填写主动放弃《申请》(见附件),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到20xx年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20xx年度年休假且不申请主动放弃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评估,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即到20xx年底全部完成。

  注:截止到20xx年11月30日,各单位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天数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单位,请注意查收。

  三、20xx年度年休假工作要求

  1、休假期间

  公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定期跟踪

  取消年度年休假计划,改为定期跟踪员工休假的方式,每季度初,人事行政处将上年度延期休假及当年度休假情况发给各单位,各单位确认各月份休假天数,尤其确保特殊作业方式人员年休假天数准确。

  3、合理安排

  原则上优先休年休假,再休补休,各级主管合理管控所辖机构年休假完成率。

  四、其它事项

  1、各单位组织做好员工本人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工作,避免其他员工代为申请现象。

  2、各单位主动放弃20xx(20xx)年度年休假《申请》文本版材料请于20xx年1月10日17:00前报人事行政处。

  人事行政处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年休假通知 篇6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20xx年第9号)及我区人社、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环卫部门工作实际,就我局正式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工作明确如下:

  一、公休假时限规定

  在我局工作2年以上10年以内,每年安排公休假5天;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内,每年安排公休假10天;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每年安排公休假15天。

  二、公休假有关要求

  全局干部职工每年必须申报并安排公休假期,个人不申报或申报后因个人原因未按计划休假的,视同按政策规定天数休满年休假,单位不计发未休假报酬,次年不补休。

  2、各部门中层干部副职以下(含副职)休假,由个人填写休假申报表,经劳资审核休假天数,报分管领导批示后,可按申请时间安排公休假。当年(按年度公历年算)未休假,不跨年,不累计,不计发未休假报酬,次年不补休。

  3、各部门中层干部正职休假,由个人填写申请表,经劳资审核休假天数,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后,可按申请时间安排公休假。部门正职符合休假条件,提出休假申请,但确因工作需要领导未予批准的,依据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视情况给予相应经济报酬。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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