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申请书

时间:2023-12-18 10:35:10 常用申请书 我要投稿

申请执行申请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申请书,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和请求得到合理表达。相信大家又在为写申请书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请执行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申请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申请书1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x兰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334806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26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审结并产生了兰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申请人工程款563553元;给付利息损失6608元,案件受理费10645元,三项合计580806元。判决于20xx年10月25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同年11月10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xx年11月共执行回来24.6万元,因被申请人无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工厂履行给付900余万元义务案件,且近期工厂给付x390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232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申请人:xxx

  20xx年12月20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2

  申请人:皱伟琼

  被申请人:李金艳

  请求事项:

  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鉴于申请人目前生活困难,经济紧张,4位老人体弱多病,需申请人赡养,还有未成年儿女也需申请人抚养,申请人本人也没有工作,更无经济来源,每个月只能靠借贷过日。所以申请人目前根本无法执行(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

  现情势紧急,如果不中止执行,势必会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和谐。在此情况下,特此建议贵院执行局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慎重处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皱伟琼

  二O一O年十二月5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3

  执行和解协议,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就变更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容达成合意,是执行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处分原则在执行程序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司法自治精神在公法领域内的自然延伸,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减轻当事人的时间、精力、财力方面的负担,缓解社会矛盾,减少人民法院执行成本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规定

  我国法律对执行和解的规定较为简单,《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按照最高法院《执行规定》第87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因此,和解协议在履行完毕后的效力比较确定,而在签订和解协议后到履行前,其效力则待定。对当事人而言,执行和解的效力只能在协议全部或部分履行完毕后才体现出来。和解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和解协议没有约束力,对方当事人只能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目前法律对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态度基本采取"一行为两性质说"的观点。一方面,执行和解协议是未经司法机关裁判或确认的私法契约。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只能走恢复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的救济途经,可见执行和解协议没有被现行法律直接赋予强制执行力取代原执行依据。另一方面,执行和解协议对执行程序产生一定影响,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虽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但可以产生中止执行程序的法律后果。

  二、我国法律规定存在的不足

  虽然现行法律对于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规定态度比较鲜明,但是其对于执行和解协议与执行依据之间关系的协调,尤其是执行和解协议没有被当事人自觉履行时的救济问题规定得比较粗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问题。

  1、法律只规定了当执行和解协议没有得到履行时当事人申请恢复原执行依据的执行这一种救济方式,途径单一不利于保护当事人。

  从理论角度分析,这种法律规定实际上否认了执行和解协议应有的法律效力。诚然,执行和解协议是一种具有实体法和诉讼法效果的私法契约,由于其不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从而该协议只能依赖于当事人的自觉履行。但是,当事人不自觉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现行法律只赋予了当事人恢复执行原执行依据的救济途径,此时执行和解协议无效,从而否认了未被自觉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在任何层面上的法律效力。至于执行和解协议由于没有经过法定诉讼程序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不意味着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不过其因欠缺必要的法定程序而不能得到公力救济,如果符合实体法规定的和解协议经过法定程序的审查和判断则最终就应该得到公力保障。因此,当执行和解协议没有得到履行时,执行申请人除了可以请求恢复原执行依据的执行外,也有权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为了避免执行申请人分别依据原执行依据和执行和解协议获得双重受偿,其只能在恢复执行原执行依据和就执行和解协议提起新的诉讼之间做出选择。一旦执行申请人主张恢复原判决,则意味着其当然放弃了和解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不得对执行和解协议另行;如果另行,则应当撤销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申请。

  2、现行法律所规定的执行和解协议没有被自觉履行时的申请救济条件不够全面。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能够采取恢复执行这种救济措施的前提条件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这种情况只能在和解协议期限届满时才能做出判断。如果被执行人假意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为恶意逃避债务转移、隐匿财产,而此时申请执行人要求恢复执行却没有法律依据,这便给被执行人利用和解协议逃避执行以可乘之机,并影响到恢复执行后的执行工作顺利开展。鉴于此,可以借鉴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有关规定,将恢复执行的前提条件完善为:"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或者在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的"。

  三、完善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基本思路

  对于执行和解协议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不应该是单纯的"就事论事"型的.问题改进,应该站在一个全局的高度,联系我国执行机构体制改革及其权力设置分配进行重新审视。

  其实,最为高效并节约司法资源符合经济原则的做法是法律规定执行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取代原执行依据。但是,当事人之间纯粹的私法行为无权变更通过公力程序产生的执行依据,这些法律文书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这成为执行和解协议直接取代原执行依据的障碍。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将当事人意思自治主义充分运用到执行程序中同时提高法院在和解协议达成过程中的参与程度来逾越这一障碍。第一,执行和解协议仍然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仍然是和解协议恪守的原则。第二,执行和解协议直接产生强制执行力的前提条件是要经过法定程序的公力评价。诉讼和解协议之所以具有强制执行力,究其原因是因为这种和解协议经过了审判机关的审查这一法定程序从而得以获取国家公力救济。因此,为了让执行和解协议可能产生取代原执行依据的强制执行力,赋予执行部门一定的实体审判权是前提。执行法官应该对执行和解协议具有实质审查权,对执行和解主体是否适格、和解协议是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和解协议内容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

  综上,笔者对执行和解协议的原则性规定提出以下立法建议:

  1、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中止或终结执行程序。

  2、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以和解协议取代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申请人应向执行机构提出确认该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机构作出确认后,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程序终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3、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没有约定以和解协议取代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执行机构申请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程序中止。申请执行人在达成和解协议后翻悔并申请恢复执行的,被执行人有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不予恢复执行;异议不成立的,则予以恢复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或者在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执行依据的执行,或者选择就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另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的,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申请执行申请书4

  申请人:xxx,男,195x年6月17日生,住xxx区xxx路87号,电话:xxxx。

  被执行人:XXX,男,196x年4月8日生,住xxx区xxx路xxx小区xx号楼xx楼x户。

  请求事项:

  依法恢复强制执行x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xx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贷纠纷一案,经xxx区人民法院作出(1999)xx民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书。

  20xx年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力还款,贵院于20xx年5月中止执行。

  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已具备偿还能力。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恳请批准。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5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

  请求事项:

  1、申请强制执行a号民事判决书,向申请人偿还贷款100000元及截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

  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等相关费用;

  3、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由某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为此,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

  根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应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申请人10000元,利息、违约金(利息按月利率0。3%、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至本判决指定给付之日)及案件受理费2000元,保全费100元。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现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6

  申请人:__,男,____年__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址广西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

  被申请人:广西南宁市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

  法定代表人:____,总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

  申请内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______元整。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判决生效之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利息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暂算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申请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南市民一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__年____月__日经南宁市__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现业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20__年____月__日作出(20__)南市民一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南宁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及纳印):_________

申请执行申请书7

  异议人(案外人):_________,女,______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代理人)。

  申请执行人______市江汉区______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座_________楼。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_________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大道_________村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______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______,男,汉族,______年3月17日出生。

  被执行人_________,女,汉族,______年4月9日出生。

  被执行人: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市___区___路南______学校。法定代表人:______,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_________投资发展有限公司、______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就(______)鄂江天证经字第11645号执行证书的强制执行,贵院以(______)鄂______中执字第00395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_________中,贵院于______年8月8日作出的(______)鄂______中执字第00395-2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即位于______市_________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现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对______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的执行,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冻结。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______与被执行人__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______年9月14日签订《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位于______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出售给异议人、被执行人应当在______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异议人使用、被执行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办理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______年9月28日,异议人向被执行人付清全部房款60万元,被执行人出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______年10月31日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发出《延迟交房通知书》,预计______年6月30日启动交房_________序,但此后由于被执行人资金链出现断裂等原因,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向异议人交付房屋并办理初始登记,无奈异议人自行入住了该房屋。现贵院将异议人所有的房屋予以执行,导致异议人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另外,根据另一异议人谭______的申请,贵院已经作出(______)鄂______中执字第00001号执行裁定书,中止了对异议人_______________的府上住宅小区一期房屋的`执行,而_______________的案件情况与异议人的案件性质完全相同。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异议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及《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_________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请求立即中止对上述房屋的执行,并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冻结,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8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__)办字第__________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__年7月10日开庭并作出(20__)办字第__________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判令1、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应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申请人20__年8月5日至20__年6月3日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_____元。2、被申请人应在上述期限内为申请人补缴20__年8月至20__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该裁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9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xxx

  请求事项

  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的法律事实必须以尚未审结的另案(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应依法中止诉讼。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6日公证送达解除了20xx年4月23日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诉至渭城区人民发院,要求确认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现该案正在审理之中。现贵院受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必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另一案尚未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恳请贵院依照民诉法之规定中止本案诉讼。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10

  申请人:xx,男,20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省xx县人,住xx省xx市xx县xx。

  申请人:xx,女,20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省xx县人,住xx省xx县xx。

  共同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xx,女,20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省xx市人,住xx市xx,xx栋xx号房。

  被执行人:xx,男,20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省xx县人,住xx市xx,xx栋xx号房。

  请求事项

  一、请求贵院依法将xx市xx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20xx)x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一案提级执行;

  二、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xx、xx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并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20xx)x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为,xx、xx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x日内赔偿xx元及利息(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清之日为止)给xx、xx;一审案件受理费xx元,二审案件受理费xx元,合计xx元由被上诉人xx、xx负担。该判决书生效后,因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书判决的给付义务,因此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向xx市xx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xx县人民法院自受理至今,未积极采取任何执行措施,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xxx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及《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现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对该案提级执行,以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11

  申请人:兰x法,男,1961年3月8日出生,畲族,xx市人,住xx市11栋401室。

  被申请人:兰x勇,男,1970年11月16日出生,畲族,xx市人,住xx市x99号。

  请求事项:

  请求xx市人民法院裁定中止xx市人民法院“(20xx)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1、申请人经营该100亩土地合法有效。因为xx市人民法院“(20xx)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申请人于20xx年9月24日受兰x辉委托经营其向xx市x村民委员会承包的100亩土地,约定期限是20xx年。即,申请人承包经营该土地的截至日期是20xx年9月24日。

  2、兰x辉申请将其承包的100亩退还村委会的申请报告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为兰x辉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到庭作证该申请报告系其所呈请,所以该申请报告的真实性无法考证。因此,在申请人合法有效的经营期限内,x村委会将该100亩土地重新发包给兰x勇的合同无效。

  3、本案执行后,申请人为经营管理该100亩土地而投资的损失难以索赔。xx市人民法院“(20xx)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申请人为经营管理确有投资,而申请人在案后多次向x村委会索赔,均以被告知没有资金理赔而告终。因此,如果贵院强制执行让申请人退还该土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4、申请人并非无礼阻止贵院强制执行。申请人为经营管理该100亩土地而投资32万多元,而其中的70亩土地已经由被申请人经营管理多年,而x村委会至今未赔偿申请人为该70亩土地的投资损失。现申请人也只是提出以下请求:或者由x村委会赔偿申请人为该100亩土地投资328004元的损失,申请人退还剩余的30亩土地,或者申请人继续经营该30亩土地,而申请人为70亩土地的投资损失抵消申请人继续经营该30亩土地所需支付给x村委会的费用。

  因此,请求xx市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兰x法

  20xx年十月二十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12

  申请人:XX,女,XX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XX。

  被申请人:XX,男,XX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XX。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xx)X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省X县人民法院(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20xx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13

  申请人:xxx,男,19xx年4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xx市xx街道xx号,公民身份证号码:xx.被申请人: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号。法定代表人林xx,负责人。

  被申请人:xx市xx街道办事处,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号,组织机构代码xxxx94833.法定代表人刘xx,主任。

  请求事项:

  1、依法对xx市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进行监督。

  2、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向被执行人xx市xx街道办事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自动履行(20xx)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xx市人民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并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主文确定: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承担。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未在判决书确定的十五天期限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也未按该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进行履行。

  申请人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通过各种手段干预执行,致使该案无法执行,搁置至今。 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作为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主管部门和开办单位,尚欠申请人工程款412462元已长达十七年之久,申请人多次追讨无门,通过诉讼也未获得解决。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完全有财力和能力解决拖欠申请人工程款,但终因其处强势地位而拖延至今。因此,申请人要求:

  一、督促被申请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承担。向申请人支付尚欠工程款412462元及违约金(自19xx年6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督促xx市人民法院排除干扰,依法采取查封财产、冻结帐户、划拨资金等强制措施,确保本案顺利执行。

  根据《xxx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20xx年3月10日高检会[20xx]2号)第五条规定:“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因不当干预难以执行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相关国家机关等提出检察建议”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xx市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进行监督,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14

  申请人:(基本信息)

  被申请人:姓名,女,身份证号:xx,住址:xx,联系电话:xx

  被申请人:xx,男,身份证号:xx,住址:xx,联系电话:xx

  请求事项

  1、申请强制执行xx号民事判决书,向申请人偿还贷款xx元及截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

  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等相关费用;

  3、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为此,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

  根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应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申请人xxx元,利息、违约金(利息按月利率x%、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至本判决指定给付之日)及案件受理费xx元,保全费xx元。申请人对被申请人xx位于xx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现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15

  申请人:xxxxxxxx

  被执行人:xxxxxxxx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思民初字号民事判决书已于年月日生效。现被执行人拒绝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216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内容、标的:

  1、责成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暂计至年月日为元,之后按照%月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2、责成被执行人立即支付律师代理费¥xxxxxxxxxx元;

  3、责成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生效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利息金额以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金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的利率从20xx年xx月xx日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4、处理被执行人提供的抵押物(址在xx的房产),并以所得优先清偿申请人上述债权。

  申请执行的要求:

  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贵院依法尽快处置上述房产、并采取其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相关文章:

执行申请书12-15

恢复申请执行的申请书03-23

恢复执行申请书07-23

撤销执行申请书09-27

委托执行申请书03-10

执行异议申请书02-22

仲裁的执行申请书07-26

恢复执行申请书10-18

执行异议申请书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