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培训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06 08:49:32 培训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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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培训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过去的工作,倍感充实,收获良多,这也意味着,又要准备开始写工作总结了。工作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保培训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保培训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

  消保培训工作总结1

  一、扎实作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

  工作我局对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指定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由消保局具体负责办理许可证的发放。为做好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拨付资金购买设备并做好许可证正副本的印制工作;加强对办理许可证场地及申请材料的审核,规范流程,优化登记服务,完整归档,严格管理责任,确保发证的准确性。从11月份开始,现已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0份。

  二、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

  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在年初,就成立了我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保持机构不变、职能不变,履行好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责。同时,对各单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采取由局长与分局长、分局长与各站长签订《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食品经营者与各分管基层分局签订的形式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管理人员和管理对象的'责任,增强了责任感,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进一步推进索证索票和进销台帐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是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两项制度”回头看,进一步推进 “两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指导食品经营户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具体要求和进销台账制度的具体内容。二是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逐步由县城扩大到广大的农村,由主要监管大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扩大到监管县城以下各类市场以及乡村食杂店,努力实现所有食品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台帐制度的目标。三是强化对 “两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各单位都按照《特别规定》和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重点加强对食品经营户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台帐制度的监督检查。

  (三)认真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我们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交通繁华地段、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五一”节期间、端午节、国庆、中秋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等行动, 今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经营户3480户,共取缔无照经营户99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422.5公斤,注水牛肉130公斤,没收过期变质液态奶190瓶。今年我局共查处食品案件66件,罚没入库15万余元。

  在检查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根据我县《XX年商品质量监测计划》,在全局组织开展了检测,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商品,做出了暂停销售、下柜退市、没收、罚款等处理,监测结果在内部信息平台、报纸等媒体上进行了及时公布。为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室和检测箱作用,我们对全局快速检测试剂进行了及时更换,各基层工商分局都制订了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坚持每月不少于二次食品快速检测,重点加强对大米、食盐、牛肉、猪肉、白菜、水果、鱿鱼、粉丝、食用油、豆制品、面粉、酒、辣椒制品等多类食品中的甲醛、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农药残留、甲醇、双氧水、硼砂、酸价、过氧化值等指标进行了快速检测,全县系统共快速检测食品420个品种,合格率96%以上。为提高检测人员的检测水平,积极搞好检测员专业培训,开展快速检测技能大比武,改变了过去工商分局市场巡查人员只能靠眼观、鼻闻和手摸等方式来检验食品的状况。

  消保培训工作总结2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

  一是对我行客户投诉管理机制及处理流程进行梳理,修订了全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二是制定并下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规范》,明确了全行员工所必须遵循的经营行为指引和准则,为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制定并下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了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

  (二)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与考核工作,优化产品与服务管理及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消保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二是联合人力资源部,行文下发《关于在分行零售银行部增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岗的通知》,确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分、支三级联动的组织的构架体系;三是将消保工作内容纳入全年分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及条线考核中,制定专项考核措施,细化考核内容,按季对分行进行考核评价;四是与下半年零售业务检查相结合,开展消保工作检查,并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全行范围消保工作自查,报送自查报告;五是积极与研究发展部沟通,将消保相关内容加入产品创新管理办法中;六是按季对全行客户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并在办公平台上进行通报全行;七是自主开发了“xx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平台”系统,实现投诉处理的线上流转和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管理,该系统目前已正式上线,投产使用,进一步提高了客户投诉的处理效率。

  (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强化全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一是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3月份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专项宣传活动。6月至8月持续开展了分别以“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为月度主题的“金融知识万里行”专项宣传活动。9月份开展了“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和“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活动期间,各分行持续以网点咨询、社区宣传、学校宣传、乡村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还积极开展了特色化的宣传活动:将“金融知识进学校”落到实处,赴合肥八中进行金融知识授课;与安徽故事广播联合举办了20xx年“安徽市民公益文化节”活动,把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内容融合进来,开展公益宣传。二是组织开展了消保相关培训。5月份邀请专业老师对全行大堂经理与理财经理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12月份就新上线的.“客户投诉管理平台系统”对全行投诉处理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培训。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员工的消保工作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改进投诉管理,优化投诉处理机制,搭建“客户投诉管理平台”系统。在制度体系方面,通过制定《xx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客户投诉管理组织构架及其职责,优化了投诉处理流程及处理机制,重点完善了消费者投诉事项的处理及跟踪管理工作。在系统建设方面,为进一步提高处理客户投诉的效率,创新投诉处理方式,加强投诉的督办和跟踪管理,规范各环节处理投诉的标准,我行自主开发了“xx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平台系统”,能实现对客户投诉处理的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管理,该系统已正式投产使用。

  (二)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受到监管部门高度评价。

  在监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行于20xx年9月组织开展了“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日宣传、网点宣传、社区宣传、学校宣传、企业宣传、乡村宣传、媒体宣传以及“公益文化节”特色宣传等,广泛开展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公众的金融知识水平,也提升了我行的社会服务形象,践行了我行社会责任。活动开展期间,银监会督导组前来我行进行了现场督导,并对我行的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20xx年,我部将以获得监管部门优良评价为目标,以监管部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为基准,继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

  (一)加强产品与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持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完善工作,优化产品与服务准入管理机制,通过制度的修订完善在产品与服务准入审批阶段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进一步丰富对产品与服务风险披露的内容和形式,落实产品销售透明性和分级管理原则。

  (二)强化内部考核与监督管理工作。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管理,严格执行考核标准,按季度对分行实施考核管理工作,并实时进行考核结果的通报;对分行消保工作的开展实施监督促进,充分将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继续做好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根据投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继续抓好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努力提升客户满意度。一是重视客户投诉:认真对待各种渠道反馈的客户意见和投诉,特别是针对客户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从自身管理角度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专门研究和制定相应措施,尽量减少客户不满和投诉。二是加强通报和考核机制:对客户投诉情况定期通报,加强提示、预警和警示;同时将回复客户满意率以及处理时效等切实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促进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三是抓好教育培训:加强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宣传教育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持续组织开展好“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宣传活动;同时立足本行,以推广公益、服务民生为重心,开展特色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五)业务协同

  对内加强相关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产品与服务的改进;对外加强同业学习交流、监管部门沟通,取长补短,开拓创新,落实“协调处置”的工作原则。

  消保培训工作总结3

  20XX年以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为抓手,紧紧围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各类专项行动和消费教育引导等重点,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营造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费环境,有力维护了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新《消法》的宣传培训普及和贯彻运用,营造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

  一是在培训和运用新消法的维权实践中紧紧把握新消法的主要特点和新的规定,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消法宣传普及活动。通过机关会前学法活动、3、15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开设消费课堂等形式,普及新消法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升。三是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消法学习培训,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经营者及消费者代表集中学习、讨论,收到明显效果。四是通过“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和12315“五进”活动,让新消法走进社区、商场、市场、超市、企业和景区,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广泛好评。五是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眉山日报、中国消费网、四川消费网上对新消法特点及运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宣传报道,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新消法的知晓度,增强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维权的深厚氛围,进一步营造了科学、理性、放心、安全、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二、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以市场巡查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监督经营者认真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实施进销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把好商品质量源头关。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钢材、抽油烟机、消防器材、汽车用品、黄金珠宝、电线电缆、手机等7类商品1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不合格,各区县工商质监局正在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其余商品还在检测过程中。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今年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各类消费侵权违法案件138件,罚没金额140万元。

  三、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

  一是按照省局“红盾春雷行动20XX”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周边小卖店等为重点场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0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通过整治,儿童用品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净化。

  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四是根据《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五个突出”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通过商品抽查检验,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社区的检查,认真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五是根据《眉山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以查处服务领域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以有线电视、电信、供电、供气、供水、医疗、美容美发、旅游、中介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业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以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为重点问题,切实加强维权和执法力度,收到明显成效。全系统受理服务领域消费投诉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理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0件,罚没金额12万元。

  六是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市食安办、市食药局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配合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0余户,检查食品经营户800余户,集贸市场60个,取缔无照经营30余户,责令整改20余户,立案查处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食品违法案件31件。七是按要求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消防安全。

  四、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范,统一使用“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本”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12315维权网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维权质量。“一会两站”、12315“五进”及12315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工作扎实推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加强“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加强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夯基层打基础,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制发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八有四统一”标准在社区规范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为消费维权联络员,实现一般消费投诉不出社区,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开展“诉转案”工作,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合力。洪雅县工商质监局通过“诉转案”办理侵权违法案1件,罚没金额3万元。全市维权工作人员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真心真情,依法维权,处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4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五、抓消费教育工作,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方式,全市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40余次,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二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重点突破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三是通过组织“消费教育讲堂”、法律进民企活动、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12315“五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四是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着力营造了科学、理性、安全、放心、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维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等工作来开展,提升维权效能,维护消费权益。

  消保培训工作总结4

  xx县消委会全年共受理投诉36件、举报5件全部办结,县委书记信箱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29万元。电话咨询97人次。行政大调解68件、消费提示14期。

  一、 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贯彻落实20xx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3月9日召XX县消协四届二次理事会会上选举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小武同志为县消费者协会会长及消费维权志愿者座谈会。通报县消协20xx年工作情况,提出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思路;听取消协理事单位及消费维权志愿者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及20xx年相关工作的建议;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进行动员安排。

  各理事单位、消协各分会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开展标语、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和消费维权五进活动(进超市、进市场、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3月12日,县政府副县长、消费者协会会长王小武同志发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讲话。

  3月10日一3月15日县工质局组织开展采取送法律、送知识下乡的形式,分别在鄢家、新盛、略坪、金山、慧觉、御营、蟠龙、调元、等场镇及县城八景园等场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开通消费维权直通车,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展示并宣传识假辩假知识,现场销毁部分假冒伪劣商品,。发放《新消法》读本500本,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2000册,制作发放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特刊及相关消费资料10000册。制作宣传展板14块,宣传标语4幅。3月13日四川日报第十版刊登了xx消协宣传图片新闻报道,市、县新闻报道3条。举办了阳光政务热线节目1期,现场宣传消法知识解答消费者提出的有关消费问题。通过xx县手机报发放相关消费知识收看人达6000余人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建设维权平台,创新维权机制。

  (1)我局按八个一标准,分别在2个村2个商场新增建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2个、消费维权服务站2个,指导联络站和服务站建立和完善投诉和受理制度,及时听取消费者诉求热点和对消费维权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畅通诉求渠道,提高诉求解决实效。举办村社书记、主任一会两站培训1期。

  (2)建立消费维权直通车机制。为切实解决好广大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消费安全问题,真正做到方便维权群众,降低维权成本,我局开通消费维权直通车5台,定期将直通车开到工质所以外的偏远乡村,深入管辖乡镇现场受理、调解消费投诉举报。出动消费维权直通车57台次,接受消费者咨询37人次,深受基层消费者好评。

  (3)诉案对接机制。处理消费投诉过程中,注重发现经营者或相关市场主体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启动诉案对接立案调查。截止目前启用诉案对接机制查处案件1件,处罚金额1万元。

  (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两项制度。加强自我约束,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建立建全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经营企业4户

  三、典型调解案例

  我局鄢家工质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投放鱼类药品造成农户重大经济损失的消费纠纷。XX市XX县某渔场农户蒋某投放了xx县经营者刘某配制的促进鱼类生长的药品后, 80亩渔场近7万斤鱼苗全部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蒋某及家人多次来到xx要求刘某赔偿,刘某以药品和配制都没有问题为由拒绝任何赔偿。执法人员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启动了消费调处机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协调、沟通,最终蒋某、刘某和该药品的生产厂家(山西省XX市鹤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片区负责人樊某达成一致意见,由制药公司赔偿蒋某损失的30万元。鄢家所执法人员及时高效的调解避免了到当事人双方鉴定机构进行专业鉴定和到人民法院起诉的繁琐程序。

  20xx年,县消委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调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协调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一会两站工作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宣传报道力度不够,及时性、准确性不够;通过媒介披露问题力度不大。

  五、20xx年工作思路

  (一)认真开展消费教育引导

  1、抓好3.15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案例及实物展示的方式进行宣传。

  2、搞好消费教育培训。采取开办讲座、召开座谈会、法规综合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消费安全进万家活动,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12315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不断提高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实效。

  3、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适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消费提示和维权信息,及时通过消费提示、警示、简报等方式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报道消费维权动态,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共同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4、发挥消协各理事单位的联系协作机制,推动全县维权工作,形成全社会宣传、教育、引导消费维权的合力。

  (二)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举报工作考核制度,通过检查、督促、考核等方式,确保12315、12365、12358、12331等投诉举报工作畅通、快捷和实效。增强申诉举报工作的贯彻力和执行力,提升申诉举报工作处理的效率。

  2、强化12315数据分析,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每季度对全县的申诉举报进行分析,并与全市乃至全省的数据进行比对,找准我县申诉举报的重点和特点,切实发挥12315数据在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消费警示、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加强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增强调处能力。今年,消协各分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学习培训不少于二次。

  (三)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

  按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狠抓五进维权网络建设,在扩大覆盖面和规范化建设上见成效,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真正让消费者满意。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密切关注全社会的监督,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自觉保护消费者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企业的参与,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责,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半功倍。

  (四)突出监管重点

  1、继续做好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各理事单位要针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热点问题,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农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为重点,按照职责分工有针对性的抽检。对在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产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依法查处,并按规定公示。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以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商场、超市、市场等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地为重点区域,以农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建材为重点商品进行抽检,集中执法力量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3、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服务领域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综合运用各监管执法部门职能,依法严厉查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保障服务领域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五)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作用

  编制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现场受理、现场调处工作计划,全面覆盖管辖的区域,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要加强对基层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放在处理消费投诉工作岗位上来,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责任,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要使命,各理事单位要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积极研究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的变化规律,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保培训工作总结5

  为进一步引导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拓宽消费者的建议投诉渠道,山东省银行业协会为广大消费者搭建了“鲁众小保 山东银行业消保平台”,全权受理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及纠纷调解,按照《关于开展山东银行业消保平台宣传的相关要求, 邹城农商银行对“鲁众小保 山东银行业协会消保平台”进行了宣传推介,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充分利用媒介 提高客户认知

  (一)为充分发挥消保平台作用,提高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认知度,邹城农商充分利用全辖各网点LED屏、多媒体电视等各类宣传媒介,通过在多媒体终端上播放“关注‘鲁众小保 山东银行业消保平台’,依法理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山东银行业消保平台微信公众号24小时线上受理银行业消费者投诉。”的宣传口号对平台进行了有效推广。

  (二)为确保广大消费者能够更加直观的了解到消保平台的相关作用,邹城农商银行为全辖38个网点印制宣传折页共3800份,并由我行厅堂工作人员利用厅堂微沙龙、一对一宣传等多种方式为消费者进行了平台的.宣传推介,确保客户对平台进行了解并关注。

  二、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客户关注

  为充分提高广大金融消费者对消保平台的有效关注,邹城农商银行在全辖38个网点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平台二维码,并利用厅堂宣传的有效契机,与客户采取互动问答的方式,为客户介绍平台的各种功能,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多种方式,有效引导客户关注并应用消保平台, 平台关注量每天均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

  邹城农商银行将建立平台推广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多种契机让广大金融消费者了解并使用消保平台,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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