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9 18:25:42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规范公司的津贴及补贴管理工作,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以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福利、津贴管理的原则

  1、补偿性原则:福利、津贴是对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也是员工薪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差异性原则:员工所享受的福利、津贴根据个人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3、透明性原则:公司所有有关福利、津贴的制度、形式及执行都是公开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临时用工除外)。

  第四条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有关保险费用。员工入司通过7天试工期后公司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公司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及为其代办大病救助保险(个人自费)

  2、各种年节福利

  员工年节福利包括春节:150-300元/人、中秋节100-200元/人。以购物卡或现金方式发放。

  3、各种补贴

  (1)结婚贺礼: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公司给予结婚贺礼600元;正式员工工作未满1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公司工作的贺礼加倍。

  (2)丧事慰问金: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公司给予慰问金500元。

  (3)教育培训:为了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的提供相关培训,公费进修等。

  4、员工年度体检

  凡在公司工作年满两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每两年一次的体检,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体检工作。

  5、专项福利

  5.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每月享有5元通讯津贴(集群号);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5.2特殊津贴

  针对特殊岗位员工,将按对应岗位给予岗位津贴。

  5.3年资(一线员工)津贴:员工在企业服务一年后,享受80元/月年资;服务满两年后,享受120元/月年资;服务满三年后,享受160元/月年资(封项)。

  5.4每年年底评选一定名额的优秀员工或优秀干部给予奖励。

  5.5每年春节为返乡员工报销来回车费(具体标准以每年公司规定为准)。

  报销条件:

  ①在公司规定的春节假期期间,未有提前离岗、延期返岗(0.5小时以上)发生;

  ②春节期间,因公司工作需要,特定值班日未有提前离岗(0.5小时以上)发生;

  ③公司规定的春节假日和特定值班日期间,总经办领导特别批准提前离岗和延期返岗的人员。

  5.6离职老员工返厂福利

  ①离职老员工(指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正常离职人员)重新返厂工作,公司持积极肯定态度,鼓励优秀老员工返厂工作,视情况对给企业发展付出心血的老员工给予年资和周年奖(五周年、十周年)福利;②针对离职老员工返厂专项福利,在该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由总经办做出福利批示,行政部按指示执行工资核算。

  6、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增强员工归属感和责任感,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福利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除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特殊奖励之外的利益和服务,是公司整体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整体福利政策的制定与调整;

  4.2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福利。

  5.福利构成

  公司福利由法定福利、普惠福利、特殊福利三部分组成。

  5.1法定福利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给员工的基本保障性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休假、高温补贴等。

  5.2普惠福利是公司提供给全体员工的保障性利益和服务,包括免费工作餐、健康体检、入职体检、节日礼物或礼金、夏季冷饮券、团队旅游、团队活动经费、生日礼金、结婚礼金、新生儿贺礼、探望慰问生病员工、开门红包等,具体标准详见相关管理办法。

  5.3特殊福利是公司基于职位、职务或绩效而有所差异的福利,是对部分员工提供的额外福利,具体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或通知。

  5.3.1交通补贴:对公司高管,公司统一配车使用,对中层以上管理者以及经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3

  1.年假

  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可获得5天年假;

  满五年未满十年者,可获7天年假;

  满十年未二十年者,可获10天年假;

  满二十年以上者,可获14天年假。

  申请年假需提前十五天,经所属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不得将年假累积至下一年度。

  2.法定节假日

  所有员工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法定节假日受安排上班或值班,节后部门可安排补休或按规定给予加班费。

  3.病假、事假

  3.1员工因病未能上班,必须通知所属部门经理,员工请病假必须持有本公司指定医院病假单方可获准病假;

  急诊时须持区级以上医院急诊假单。

  每月病假不得超过两天(含两天),薪金照发,每月病假超过两天的,按照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22.5天扣发薪金。

  3.2员工因私事请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1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天以上由主管副经理审批,事假例行不发薪,按照日平均薪金(22.5天计算)扣发薪金。

  3.3各部门经理请假须由总经理审批。

  4.婚假、产假、恩恤假、探亲假

  4.1婚期: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享有有薪假期8天。

  申请婚假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予休息。

  假后须将结婚证书复印件交经理办公室核实;

  4.2产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申请产假须在预产前3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假。

  假后须将医院证明或出生证明交经理办公室核实。

  4.3恩恤假:员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

  外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6天,本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天;

  并给予员工一次性抚恤金300元。

  申请恩恤假须经经理批准,假后将亲属的死亡证复印件送经理办公室核实。

  4.4探亲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分居两地(跨省)或末婚远离(跨省或300公里以上)父母居住的职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

  探亲假只能当年一次休完。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充分发挥福利的保障和激励作用,特制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利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福利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公司福利形式主要有:假期福利、社会保险、节日礼金、健康保障、各种补贴及其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正式员工。

  第二章福利费用来源及用途

  第五条福利费用是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节日礼金、健康保障、各种补贴、其它福利及员工集体活动等。

  第三章假期福利

  第六条假期福利依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休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章社会保险

  第七条公司根据南京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确定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及医保统筹的参保基数,为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

  第五章节日礼金

  第八条公司节日礼金有:元旦礼金、春节礼金、五一礼金、国庆中秋双节礼金等四种。具体发放人员、时间、金额如下:

  1、每年元旦放假前一周内发放一定实物礼品,其中正式员工每人50元,临时工每人25元;

  2、春节礼金在每年春假前一周内发放;正式员工每人400元,临时工每人200元;

  3、每年五一放假前一周内发放一定实物礼品,其中正式员工每人50元,临时工每人25元;

  4、国庆中秋双节礼金在每年国庆节前一周内发放;正式员工每人400元,临时员工每人200元。

  第六章健康保障

  第十条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在南京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公司组织的一次免费体检,体检费用为规定如下:

  1、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200元;

  2、公司部门经理及管理处主任层级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100元;

  3、其他员工每人每年体检费不超过40元。

  第十一条午餐补贴:公司全体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110元,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第十二条高温费:公司在册正式员工500元,返聘员工、临时工200元。

  第十三条独生子女费,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自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公司发放100元的独生子女费,一年发放一次,每年12月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公司每年支付上述各项基本福利后有节余,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报XX物业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12月中旬对下一年度福利发放做详细预算,并上报XX物业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5

  一、宗旨

  1、为保障员工利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提供优良的福利条件,并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福利,是指除工资之外公司提供给员工的补充性报酬,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福利对象

  具体是这三类人,但是不同员工群体在享受福利项目上有差异。

  1、正式在职员工;

  2、试用期员工;

  3、离退休员工。

  三、福利的种类

  1、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项目,以及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及实际设置的福利项目。

  2、国家政策规定的福利项目是公司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具体险种为:

  (1)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4)工伤保险;

  (5)生育保险;

  3、公司设置的其他福利项目包括:

  (1)休假福利:

  ①法定节假日;

  ②病假;

  ③事假;

  ④婚假;

  ⑤丧假;

  ⑥产假;

  ⑦公假;

  ⑧工伤假。

  (2)补贴福利:

  ①住房补贴;

  ②伙食补贴;

  ③岗位补贴;

  ④交通补贴;

  ⑤工龄补贴;

  ⑥通讯补贴。

  (3)教育培训福利:公司积极为每位员工提供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根据公司各个层面员工的特点组织不同的培训,具体培训包括:

  ①员工在职培训;

  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

  ③公费进修。

  (4)健康福利:公司每年组织员工到医院进行体检,包括常规身体检查、乙肝两面三刀对半、肝胆脾B超、心电图、X光等,具体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5)设施福利:公司为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培养的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设立的福利项目。具体包括:

  ①公司每年出资组织员工旅游一次;

  ②每年春节前组织员工举行辞旧迎新文体活动;

  ③庆春节新年晚餐及联欢活动;

  ④农历新年开工早茶。

  (6)庆贺福利:专门为庆祝传统节日和特殊节日,以及祝贺员工重大喜事而设立。具体项目:

  ①过节费:每年中秋节、春节发给员工礼品(礼金)一份;每年三八妇女节发给女职员礼品一份;

  ②结婚礼金: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结婚(以结婚证日期为准)公司发放结婚礼金一份;注:如夫妻双方同为公司员工,则一方享受;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两次以上者只享受一次。

  ③年终奖:按员工全年的绩效表现发放年终奖;

  ④开工利市:农历新年开工第一天,为当天准时上班的员工发放开工利市一份。

  (7)特别福利:公司为核心骨干员工、及连续在公司工作多年具有一定忠诚度的员工提供的参与企业管理与决策的渠道,如加入持股会,实行员工持股。

  四、福利待遇的给付

  1、社会保险费用由财务部统一缴纳。

  2、误餐费、住房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通讯费采取凭话费发票报销或公司按额度为每每部手机预存话费的方式,具体方式公司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3、享受休假福利的员工视同出勤,生育假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6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福利管理,力求在提供良好的可持续平台基础上形成劳资双方对奋斗目标的一致认同,真正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福利制度。

  具体福利包括以下几项:

  一、保险

  1、公司员工于试用期结束转为正式员工后公司办理商业意外险

  2、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为员工办理的劳动保险主要包括五种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节假日福利

  节假日福利公司将以购物卡、礼品或现金形式发放。

  (1) 春节 (2)元宵节 (3)五一劳动节 (4) 母亲节 (5)六一儿童节 (6)情人节(7) 中秋节 (8) 国庆节

  三、午餐补贴:

  免费工作午餐,因公出差的员工,公司给予餐补每人每天50元。如出差已公费用餐,则不享受餐补。

  四、通讯补贴:

  因工作性质需要,员工每人每月补助话费(流量费)30元,随工资一同发放。

  五:工龄补贴:

  员工入职每满半年底薪上升10%,工作满一年以上发放岗位补贴

  六、生日礼金:

  为了进一步完善员工的福利待遇,营造快乐和谐的氛围,公司将在每位员工生日当天发放100元生日礼金及生日贺卡。

  七、休假:

  员工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节假日。婚丧嫁娶等休假按国家法定执行。

  八、旅游:

  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的短途旅游,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员工间的沟通交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九、培训: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公司培训规划。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专项的内训或外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7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自身情况而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福利制度遵循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和经济性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员工职务发生变动,福利待遇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待遇标准必须在该职务福利待遇标准范围之内。

  第一章福利待遇的种类及奖励

  第五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法定福利待遇,以及根据公司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公司设置的其他福利待遇包括:

  一、司龄工资

  二、贺仪(员工生日、生育)

  第二章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七条司龄工资

  一、司龄工资,按照员工在公司的服务期限的长短进行配比。

  二、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基本工资增加100元。

  第八条节日费

  一、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国庆和春节前给员工发放过节费。

  二、中秋节100元、国庆200元、春节500元过节费。

  第九条贺仪:

  一、生日慰问金:公司在员工生日之际给予其100元生日慰问金或礼物,以示祝贺;

  二、员工在子女出生6个月内,知会综合管理部后,公司将致贺仪人民币200—500元的礼金或礼物;

  第三章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条现金支付的福利待遇随当月工资核发;

  第十一条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公司当月考勤情况执行。

  第四章关于福利补贴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节日费发放

  (一)公司每年在春节、国庆、中秋节日前一周内由综合管理部制作员工节日费用发放表,计算费用总额。

  (二)节日费用发放表先由综合管理部主任对员工的到岗时间进行核对,审核后报分管行政人事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签发。

  (三)财务资金部根据审批后的节日费用发放表安排发放。

  第十三条贺仪费发放

  (一)员工生日慰问金的发放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生日日期进行统计记录(生日时间以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并将制作的生日发放表在财务资金部进行备案。

  (二)由综合管理部人员办理有关生日慰问金的财务手续。

  (三)相关员工在综合管理部办理慰问金领取手续。

  第十四条其他

  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员工各项福利发放的台帐,员工福利费用均按照员工个人进行登记建帐。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行。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8

  根据公司的实际,认真履行《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努力搞好员工会员的福利工作,关心会员生活,充分体现公司和工会组织对广大会员的关心照顾,增强凝聚力,向心力,营造会员温馨之家,特制定此制度。工会福利将根据绩效不同,月务年限不同而所区别。具体如下规定。

  1、每年元旦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在节日内班中工作员工,按规定发放节假日补贴,每年的“三八妇女节”适当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

  2、从关心会员健康出发,会员在公司工作2年以上的集体组织常规健康体检一次,费用控制在200元―300元左右。

  3、员工在到公司入会后过生日,工会将适当赠送生日礼物一份。

  4、会员在参加工作中因工受伤,有关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会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去世,工会将与慰问,并给慰问金500元。

  6、员工新婚工会将代表公司向员工赠送礼品或礼金,控制在600元左右,双方同在公司工作的将享受一份待遇。

  7、会员因病、因伤(女会员计划分娩)工会派人前去看慰,并购慰问品或送慰问金,费用控制在100元―300元。会员本人住院因交住院押金困难时可向工会申请借款1000元,在出院后2个月内还清。

  8、会员在入公司参加工作1年以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每年定期分批组织外出旅游。

  9、会员在参加工作半年以上本人和家庭,如遇重大事情,如重大病情,重大灾难,凭依据花费和损失在8万以上,工会将组织慰问,视家庭的困难情况,工会适当组织内部和社会捐助活动。

  此规定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工会经费的支付能力和会员的愿望,经公司工会、经公司行政、及会员代表会议讨论后实施调整。

  此规定由公司工会拟定,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讨论后实施。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福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法定福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班车

  公司统一福利项目工作餐意外伤害保险

  带薪休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津贴

  福利补充商业保险门急诊、住院综合医疗保险

  女员工生育保险

  员工子女医疗保险

  节日慰问费

  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第二章法定福利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

  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1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X 7%

  1、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xx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例如,20xx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

  (八)享受待遇

  1、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0年以上;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员工,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足规定的,在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3、员工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由员工累计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制度。

  (二)办理时间及手续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完毕之次月,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员工本人需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参保情况的变更

  员工离职时,在停发工资的当月,根据社保中心的规定,员工应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以便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

  (六)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X 2%

  2、大额医疗互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X 1%

  个人月缴纳额=3元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

  (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1、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员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2、个人帐户由两部分组成:

  (1)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社保中心依据北京市规定将公司缴纳费用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小于3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35~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小于70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3、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患病时可以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中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依据北京市规定,报销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例如:20xx年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在20xx元以上、4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50%;住院医疗费用在1300元以上、56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97%;住院医疗费用在56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2、个人帐户用于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凭定点医院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按规定由本人自付。

  第五条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失业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失业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单位年缴纳额=企业缴纳基数X 1.5%

  个人年缴纳额=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0.5%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六)失业保险待遇

  1、户口在本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在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在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在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在1999年11月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

  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6、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领取本人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

  第六条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由公司负担费用。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伤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工伤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X费率(0.7%)

  个人不需缴纳费用。

  (六)享受待遇

  1、经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认定属于工伤范围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必须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员工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1)鉴定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

  (2)被鉴定5~10级的,一次性发给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16个月工资。

  (七)工伤情况的申请:

  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需提交如下材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同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亲属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并如实提供情况。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

  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一)办理时间

  自员工办理入司手续次月起,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央在京企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二)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地点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四)缴费标准

  单位月缴存额=被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员工个人月缴存额=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1、购、建、大修自有住房;

  2、偿还用于本人住房方面的贷款;

  3、支付本人分摊的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15%的部分。

  (六)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1、员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2、支取分期付款或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直至付款或贷款还清为止。

  3、一次性付款买房的,自购房合同签署一年内,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依据规定只能支取一次。

  4、以配偶名义买房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住房公积金的结算

  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向员工提供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的本息对帐单。

  (八)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员工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应提供调入单位为其开户的个人帐号,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移手续。

  2、员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公积金结余本息仍可保留在该员工个人帐户内。

  3、员工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本息余额。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九)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由公积金缴存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其委托银行申请优惠购房贷款。

  2、在公司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都可以申请贷款,贷款条件及程序依据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公司统一福利项目

  第八条工作餐

  在正常工作时间,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

  第九条班车

  公司为员工提供正常上下班的班车服务,由公司总裁办负责协调安排相关事宜。

  第十条带薪休假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补充商业保险

  为了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待遇和人身保障,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具体内容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医疗及津贴保险、小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大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本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员工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医疗保险。具体保障范围、报销管理及赔付标准详见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四章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第十二条节日慰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正式员工。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公司当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可适当调整发放额度,参考标准如下:

  春节500元/人;

  五一劳动节500元/人;

  国庆节1000元/人。

  第十三条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当年度接收的学历在大专(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及手续

  1、路程费:毕业生凭乘坐车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以报销从学校到北京站路途中的硬座火车票和北京站到公司的出租车费。

  2、生活安置费:毕业生凭《报到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当月工资中向其每人发放生活安置费为500元。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职责

  3.1公司办公室。采购科。人事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3.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4、具体内容及要求

  4.1福利范围

  4.1.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训,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人事部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1.2工龄补助

  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200元,满两年300元,满三年500元,满四年600元,满五年800元,五年以上1000元。

  4.1.3节日礼品

  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具体由办公室、采购科执行。

  4.1.4就餐补助

  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补助,每周三为免费工作餐。

  4.1.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办公室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660元结婚礼金,以示祝福。

  4.1.6公费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1.7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优秀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每年一次,其他员工每两年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落实。

  4.1.8夏季防暑

  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发放防暑补助。

  4.1.9生日礼物

  公司为入公司满3月的员工发放生日礼物以示生日祝福,具体由人事部负责落实。

  4.1.10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以示抚慰。

  4.2福利范围、数量的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附则

  5.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相关文件及表格及记录表单

  6.1《薪酬管理制度》

  6.2《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有薪年假

  1、在公司服务满12个月的员工,可获如下有薪年假,有薪年假于随后十二个月内享用:

  A级:11日(总经理、部门经理);

  B级:9日(行政人事主任、会计主任、物业主任、保安主任、工程师);

  C级:7日(出纳、物业助理、美工、保安领班、工程助理);

  D级:5日(助理级以下,不包括助理级)。

  2、除特殊情况外,申请年假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能生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知会行政人事部。年假一般不能累积到下一年度享用。

  3、所有员工无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短,只享有条例规定的有薪假日数。因此对离职前未享用完年假的员工,公司将以现金补偿。

  二、法定假期

  1、法定假期:十天,包括:

  A元旦一天;

  B春节三天;

  C五一劳动节三天;

  D国庆节三天。

  2、公司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公休或法定假日工作,然后再另行安排补休或以现金补偿。

  三、探亲假

  员工已婚者可享受四年一次的探亲假20天,一年内年休假和探亲假只可享受一次,最长20天,不得重复休假。

  四、婚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结婚时凭结婚证可享受三天婚假,如符合晚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婚假。

  五、分娩假期

  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并实行晚育的员工,凭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在分娩期间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假,休假内工资照发;不满三年生育的,公司不承诺保留该员工原工作岗位。

  六、计划生育假

  员工凡因做计划生育手术或因计划生育措施失效而需做手术的,凭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可按规定享受有薪假期。

  七、恩恤假

  员工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有薪恩恤假三天,但事后须提供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书。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配偶父母。

  八、年终双薪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获得年终双薪,员工服务未满一年的按在职月份折算计发双薪。双薪连同每年12月工资一并发放。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双薪。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福利待遇是集团在岗员工除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的报酬,是集团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自身经营情况而定。

  第四条 集团本部正式员工适用于本制度,集团各下属公司可参照制定本公司福利制度。

  第二章 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五条

  集团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集团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

  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七条

  集团根据自身经营条件设置的福利项目包

  括:节庆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培训福利、工会福利及补充养老、医疗计划、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福利。

  第三章 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八条 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险

  1、集团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员工试用期转正后,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缴费起始时间为员工入职日期。

  3、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集团上年度经营状况,结合西安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每年对集团员工统一进行调整。

  (二)取暖费、降温费

  1、发放标准:按管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年相关文件执行,如未发文明确,将参考省政府当年文件标准执行。

  2、发放方式:按月与工资合并发放。 第九条

  补贴福利

  (一)节庆福利

  1、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为集团员工发放过节慰问品。

  2、标准为元旦20xx元/人,春节20xx元/人,中秋节300元/人,劳动节及国庆节分别500元/人,端午节300元/人。

  3、每年3月8日,为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4、每年6月1日,为有14岁以下儿童的独生子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二)假期福利。

  集团为员工提供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福利,具体享受内容及休假方式见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

  (三)生活福利

  1、餐费补贴

  (1)集团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免费工作餐,不再发放现金形式餐补。

  (2)其他临时进入公司人员,以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为准,可酌情享受此项福利。

  2、交通补贴

  (1)当月的交通补贴于次月1号至5号凭票(公交卡充值发票、油票、停车票、出租车票等)报销,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在标准之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的按标准报销。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不享受此项福利,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00元/月。

  3、通讯补贴

  (1)当月的通讯补贴于次月1-5日凭票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按各职级所享受的标准,标准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按标准上限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部长级正职、各部门主持工作部长级副职500元/月;各部门不主持工作的副部长、部长助理300元/月,主管级员工、专员、辅助岗位150元/月。

  4、工装福利

  集团依据实际需要每2年为员工配发工装(春季、冬季)。 标准为高管5000元/套;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500元/套。

  5、年度常规体检及医疗卡

  (1)集团每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一次。

  (2)体检费用标准高管、总经理助理1000元/年;其他员工600元/人。具体发生费用,以当年领导批示的具体体检项目及费用为准。

  (3)员工年度医疗卡标准800元/人。

  6、劳保用品

  (1)此福利是公司人本管理的一种体现。

  (2)劳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超市卡、

  购物卡等,不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高管500元/季度;总经理助理400元/季度,中层、主管及专员300元/季度,辅助岗位150元/季度。

  7、观影卡

  (1)此福利是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而设立。

  (2)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影院团体卡,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度观影卡标准为800元/人。

  (三)培训福利:

  集团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四)工会福利

  1、员工本人因病住院、生育(或其他需要人文关怀的事项)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礼品费用标准不超过300元。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3、员工结婚,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4、员工生日慰问:集团高管层(含总经理助理)据实报销,中层、员工生日费用标准300元/人,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配送鲜花和蛋糕进行庆祝。

  5、文娱福利:集团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开展文化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而定,由发起部门进行组织。

  (五)补充养老计划

  1、此福利为企业年金,是为集团为司龄满1年的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体享受根据年出勤情况按月折算。

  2、具体标准:总经理25000元/人;副总经理22000元/人;总经理助理20000元/人;部长级正职15000元/人;部长级副职10000元/人;部长助理8000元/人;主管6000元/人。

  3、专员与工勤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六)补充医疗计划

  集团为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化解用工风险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1000元/人。

  (七)意外伤害保险

  集团为防止员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员工补充办理的本保险,标准为高管层、总经理助理400元/人,其他员工均200元/人。

  (八)其他福利

  集团根据年度自身经营状况,由总办会审议或经有关领导批示,年末可适时增补年底双薪、奖励基金等其他福利项目。

  第四章 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条 统筹保险由集团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

  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试用期员工享受福利待遇标准,参考《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相应标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

  起施行。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奖金制度

  1、满勤奖: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矿工者,公司给予满勤奖;

  2、技能奖金:有某项特长的员工因该特长为公司取得效益,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3、效益奖金:每月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来评定员工的效益奖金,一般奖金从高到低分A奖、B奖、C奖、无奖等四类;

  4、销售奖金:市场人员在完成销售任务后的奖励;

  5、奖励计划:给予对公司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年终奖。

  二、津贴制度

  1、交通补贴: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

  2、免费工作餐和住宿: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

  3、差补:对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伙食、通讯等费用的补助:

  4、通讯补助;

  5、物价津贴;

  6、单身补贴;

  7、分居补贴;

  8、婚后无子女补贴;

  9、灾害补贴;

  10、衣物丢失补贴;

  11、职工防暑降温补贴;

  1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13、退休补助。

  三、有偿假期

  1、婚假: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者(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可享有新婚假十天;

  2、产假:女员工产假90天,刨妇产女员工产假105天,男员工护产假7天,基本工资照发;

  3、探亲假:未婚员工父母家住外地或夫妻两地分居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包括往返路程),基本工资照发,并报销普通硬座车(船)票;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亡故,丧假三天,基本工资照发;

  5、病假:员工因病请假休息上交正式医院病假证明,包括急症证明,无病假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当月因病缺勤时公司仍支付半天工资,病假七天以上(不含七天)按事假计算;

  6工伤假:员工当班时间,在工作过程中由于突发事件(客观因素而非工作失误)造成的因工负伤,视为工伤。工伤期间享受全薪待遇同时由公司承担其疗伤的全部费用,如员工乘坐酒店班车上下班期间,由于员工自身责任之外的其它因素造成的意外受伤,由所在部门经理提请上级部门讨论确定员工待遇;

  7、节假日:国务院规定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包括春节、国庆等的十天节日假。有些企业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了一些节假日,如:中秋节、端午节。

  8、年假:(公休):是指员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同意,一年中可以享有若干天的有薪假期。企业一般根据种种条件,规定员工每年有五天至十四天的公休假期;

  四、设施培训

  1、公司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设立的项目,包括创建娱乐文化场所,组织旅游,开展文体活动等。

  2、公司为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坏境相适应而设立的福利项目,包括员工在职和短期脱产培训、公费进修等。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修订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提请总经理批准执行,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福利项目

  第四条公司有以下福利项目:社会保险、优秀员工奖、有薪假期、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出差补贴、学历津贴、文体活动、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六条年终奖励:凡在当年12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含试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

  发放标准为:

  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三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有旷工记录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1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3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

  第八条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天。其中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天(5月1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一)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统计上年度的员工出勤情况。有薪假为全薪,下同)

  (1)为公司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2天。

  (2)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10年以内最多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年(含)至2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累计3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星期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二)有薪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含试用期)且办理结婚手续的(以三个月内的结婚证为准)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

  (2)请婚假须提前15天请假。

  (3)休假后一周内结婚证到相应考勤管理人员备案。

  (三)带薪产假

  (1)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的员工怀孕(属正当结婚的)分娩的(凭出生证或准生证)可享受有薪产假45天(其中产前15天)。晚婚或难产或早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

  (2)公司满试用期的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申请享受3天陪产假,但事后须提供结婚证与出生证原件方可。陪产假须在妻子预产期一周内申请休假,逾期作废。

  (3)公司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以利跟进其工作保护安排。

  第十一条年资津贴:凡为公司服务累计满一年及以上的所有员工,公司将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在员工月薪资中,发放20元/年的服务年资津贴,以奖励忠诚于为公司服务的员工。

  第十二条通讯津贴:公司根据岗位员工工作沟通的实际需要,按照不同职等和岗位实际需求,按月补助移动通讯费用。

  第十四条出差补贴: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出差或调驻外地(工作地外,以市级区域为标准,即市外),公司按日计发一定标准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贴。具体规定参照《出差管理办法》之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文体活动:

  1、根据业务工作量,公司将不定期的组织举行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唱歌、演讲、知识竞赛等比赛项目,根据情况对比赛项目设立奖项,作为公司文化与团队建设的一部分(门店由行政部发起,店长负责执行)。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门店的联谊交流(座谈、聚餐、旅游等)活动,以加强团队管理建设。

  3、传统节日或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公司的庆典活动,公司将适当地组织娱乐活动、发给员工节日礼品或贺金,使大家拥有“家”的气氛与感受。

  4、公司总部与各门店,在每年的春节前组织安排员工春节联欢晚会,让员工感受“家”的气氛与节日氛围。

  5、公司各单位可在每季组织举行一次员工生日会,给当月(以身份证号码为准)过生日的同仁发放由公司领导签字的生日贺卡、生日红包和精美的纪念品。公司给予员工生日活动经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支出(含蛋糕、总经理签名贺卡、礼品等)。公司各单位的当月有其它文娱活动安排的,也可与生日会同时举行。

  6、各门店也可将公司提供的月全员聚餐费用申请外出烧烤、爬山等安排。

  7、各门店员工可利用门店包厢,组织营运员工的唱K活动:

  (1)门店每月可组织营运各班次员工集体免费唱K一次。限定唱K时间为3小时。

  (2)员工唱K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1:00—21:00时段内的一次消费,若员工唱K时间超过3小时,则按当时时价开始计算消费。

  (3)员工唱K时严禁携带酒类饮品进入包厢(免费唱K时不允许饮酒,以免影响上班),不可携带亲属/亲友前来参加唱K,并严禁与其他顾客或同事发生冲突。

  (4)每个部门最多申请2间包厢作为员工唱K时使用。

  (5)需参与员工唱K的部门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上交店经理处签核,并呈报总部培育处负责人核准后方可。

  (6)员工唱K的包厢,可由门店经理酌情赠送果盘3份及以下,小食6份及以下,并无限量提供茶水。其余消费比照正常消费计算收费。

  (7)在特定时期(如暑假、寒假、各类法定假期及忙档)时,不可申请员工唱K。公司给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5元的活动经费,由财务管理此经费,由总部开发培育处负责组织安排此活动经费的使用。门店或总部其他需支取此经费的,须向开发培育处书面申请,并经总裁批准方可。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培训员工是公司给予员工最大的福利,接受培训是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将免费培训员工岗位工作需要的各项工作技能,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的内容,并将培训考核与应用结果作为员工任用的主要标准。

  1、公司鼓励和提倡员工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夜大、函大、

  电大等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公司也将尽可能的根据员工自身的实际需要,开发和和提供更多的脱产、半脱产培训项目和机会,也强烈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内训、外训课程,以有助于员工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让员工和公司一起进步和成长。

  2、凡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经报备培训处人力资源部,同意后,自费学习并取得有

  效证书(非学历证书)的,学习内容适合现任岗位需求,能提高自己管理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70%。学习内容与现任岗位不匹配或暂时无岗位可调整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30%。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培育处人力资源部修订,报总裁批准执行,修改、废止按同程序运作。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15

  一、目的

  为了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能,体现公司热爱、重视员工的精神,实现公司福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维护员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一种激励形式,为实现企业和员工的长期共同发展并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该福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人力行政部

  3.1.1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1.2负责福利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1.3负责福利的管理申报、申购与发放;

  3.2财务部

  3.2.1负责福利项目费用报销;

  3.3公司主管领导

  3.3.1负责对福利申请的批准与监督;

  3.3.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相关慰问。

  四、福利项目

  4.1法定假期、公休假及福利性假期;

  4.2福利金:节日礼金(春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婚礼贺金、住院尉问金、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费;通讯补贴;

  4.3保险类: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4.4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

  4.5其他福利:生活补贴、体检、旅游、购车补贴等。

  五、福利项目内容及标准

  5.1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正常上班期间每周的休息日;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 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 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 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 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 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根据近期市场的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17

  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根据学校的经费计划,合理安排离退休人员的全年福利。

  二、 组织进行离退休人员的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的福利工作。

  三、 做好离休干部的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

  四、 做好离退休厅局级(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

  五、 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发放及离休干部、离退休厅局级(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节慰问均按年度进行;当年退休人员按经费划拨时间进行发放。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18

  1、企业文化

  1.1每年“五一”“十一”“春节”,由公司组织全体员工郊外活动。

  1.2每月月底,公司组织全体员工集体活动一次。

  2、结婚礼金

  员工本人结婚时,给予结婚礼金300元。

  3、生育礼金

  员工本人或配偶生产时,给予奶粉津贴150元。

  4、丧事奠仪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因故丧亡时,给予丧事奠仪200元。

  5、年节礼品

  国庆节、春节、劳动节、中秋佳节给予节日礼品。

  6、生日礼品

  员工本人过生日,当天给予礼物及蛋糕。

  7、合理化建议奖

  凡对公司经营管理、技术进步等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实施者,给予每条建议不低于50元的奖金。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福利体系,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提升企业凝聚力,表达公司对员工的一种关心和爱护,满足员工在不同方面的需求,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能够愉快地工作和生活,保障员工利益,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原则

  本管理制度执行岗位匹配、绩效挂钩与灵活变更原则。

  第二章福利体系构成

  第三条福利类别

  公司福利分为经济性福利和非经济性福利两部分。

  第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经济性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福利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安康险及企业年金等。

  二、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按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带薪休假福利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职工可享受以下带薪休假福利: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与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工伤假、工龄休假等。

  四、其他经济性福利

  公司在工作期间为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冬季取暖费、保健津贴、交通补贴、医疗卫生费、回族补贴、独子费、妇女卫生费和节日慰问物品,并提供生日福利、体检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福利等。

  第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非经济性福利

  1、为员工提供教育培训的机会;

  2、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场所;

  3、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4、授予员工各种荣誉称号等。

  第三章福利待遇及发放形式

  第六条社会保险及企业年金福利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的基本福利和保障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逐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待遇。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云锡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每月为员工按一定的基数和比例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费用及企业年金,使员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所保,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各项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费比例也将随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发展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七条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为员工按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数额进行一比一的住房公积金配比。员工可在购房、装修时进行公积金提现或在购房贷款时进行公积金置换,以减轻员工的利息负担,或在退休后进行一次性提现。

  第八条带薪休假福利

  按照国家与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可享受第四条所规定的带薪休假福利,员工在享受公司带薪休假福利时,因工作缘故未能享受休假者,公司按一定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执行办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其他经济性福利

  一、节日慰问费、节日慰问物品和冬季取暖费发放标准和时间

  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每逢节日(法定节假日)来临前夕,为在职、离退休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或提供慰问物品,以示祝贺。

  1、节日慰问物品以员工生活中的日常生活用品为主;

  2、节日慰问费在每个节日前夕发放,取暖费在每年的12月中旬发放。

  二、保健津贴的发放标准和形式

  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环境设立两类保健津贴标准,保健津贴标准根据员工工作岗位及环境的变化而作出动态调整。

  1、职能管理部门(水电、维修工除外)、信息中心(档案管理员除外)、市场营销部等部门员工执行一类保健津贴标准,事业部、检测中心、研发中心等部门员工执行二类保健津贴标准,职能管理服务部门的水电工、设备维修工、档案管理员参照二类保健津贴标准执行。

  2、保健津贴每月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随月工资发放。

  三、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及形式

  由于公司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而公司目前未开交通车,公司每月发放员工一定标准的交通补贴,缓解员工上下班交通不便的问题。

  1、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公交设施条件及年度员工交通平均成本,制定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2、发放形式:交通补贴每月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随月工资发放。

  四、医疗卫生费的发放标准及形式

  1、发放标准:医疗卫生费是对员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补充福利,是公司在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年终财务决算后,在公司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根据员工业绩考核情况,按一定标准发放的与公司及员工绩效挂钩的福利项目。

  2、发放形式:医疗卫生费结合员工的出勤情况在年终绩效工资中一次性发放。

  五、生日福利

  为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营造良好、和谐的员工关系及工作氛围,建立良好的企业归属感,让每一位职工都体会到企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与关怀。公司设立了生日福利项目,主要有以下内容:

  1、温馨生日祝福:人力资源部将公司领导签名的生日贺卡转达至过生日的职工,并表示祝贺。

  2、流行大片观赏:发放电影票,员工可以选择观看电影院上映的流行大片。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所有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

  1.3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1.4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1.5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与本制度配套的《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亦同时生效,凡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第二章福利结构

  2.1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的福利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企业提供的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福利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

  协调性:企业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2.2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活动基金.节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职务性福利:指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激励性福利:指企业为鼓励关键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及其他福利等。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3.1社会保险

  3.1.1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3.1.2归口办理: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在所在地社保局开户,人力行政部门负责归口办理。

  3.1.3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由人力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引进的特殊人才可在试用期开始购买,视具体情况报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3.1.4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承担的缴费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提取并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3.1.5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员工15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3.1.6员工社保卡由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人力行政部门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3.1.7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3.2法定节假日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3.3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4教育培训

  公司对员工提供职业技能、专业知识等培训、进修,具体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通用性福利福利制度

  4.1活动基金

  4.1.1为加强各部门团队建设与管理,公司特设活动基金以分别用于各部门日常团队建设与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1.活动基金按季度每人100元的标准拨付,基金池的方式管理。

  2.活动基金拨付原则:实际人数≥编制人数时,按核定的编制人数拨付;实际人数<编制人数时,按实际在职人数进行拨付。活动基金由各级人力行政部门编制基金拨付表,传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转当地财务部门执行。

  3.活动基金的使用:活动基金实行季度拨付与季度使用的管理方式,各部门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每季度可组织一次或多次的户外团队活动,所发生费用从活动基金中限额报销,超出部分由部门自行承担。

  4.各部门使用活动基金前应提前申请,报人力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报销费用时应附活动基金使用申请审批表作为附件,否则,财务部门将不予费用报销。

  5.公司鼓励部门间联合开展活动,以促进团队沟通与团队建设,活动基金报销以活动参与部门费用总计审核与分摊核算。

  6.活动基金原则上分季度使用,基金池费用达到上限时,将停止拨付基金,待活动基金使用后再行拨付。若确因工作原因,当季度部门未使用活动基金,需提交特别报告,经集团人力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实行活动基金的连续拨付。

  4.2节日礼金

  4.2.1节日礼金项目。逢劳动节、国庆节、旦节、端午节、中秋节、妇女节、儿童节等节日来临之际,为表达公司对员工的节日祝贺与慰问,特设节日礼金福利项目。

  4.2.2节日礼金标准:(x元/人)

  4.2.3节日礼金发放形式

  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等节日前15天,由各级人力行政部门将本部门在岗人员编制节日礼金发放表,统一报集团人力行政部,经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行政总监.财务总监.资金部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端午节、中秋节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确定以礼品或现金方式发放后,再按相关流程予以办理。

  妇女节由集团按礼金标准统一采购或指定采购相关礼品或现金50元,发放在岗女性员工;或由公司统一组织女性员工外出活动。

  为体现公司对员工家庭的关怀,在儿童节来临之际,公司为在职员工的14岁以下子女提供一份节日礼品或现金50元(员工多子女或夫妻双方均系公司员工,均只提供一份)。

  4.3慰问礼金

  4.3.1慰问礼金项目及标准:(x元/人)以下礼金仅限转正后的正式员工

  4.3.2慰问礼金发放形式

  生日礼金以月度集中的方式发放,由人力行政部门根据当月生日的员工组织活动或提供相应生日礼品或发放现金。

  结婚礼金在员工领取结婚证6个月内,凭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人力行政部门申请领取此项礼金。若夫妻双方均系本公司员工,结婚礼金原在标准基础上做相应增加200元。

  慰唁金在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三个月内,凭当地派出所提供的死亡或销户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原复印件,向人力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生育礼金在员工子女出生三个月内,凭合法的生育证明及子女出生证明原复印件,向人力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员工因病住院,当地人力行政部门应会同部门经理人员或公司相关领导,转送现金或购买相应礼品前往医院对住院员工进行探望慰问。

  4.4餐饮补贴

  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职务性福利

  5.1通讯补助

  5.1.1通讯补助对象标准:公司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特确定通讯补助的发放对象及相应标准如下:(x元/月)副经理级别的费用标准参照主管级别的标准执行。

  5.1.2通讯补助报销规定

  手机通讯费用报销以员工常用手机号码为准,报销限一人一号。手机号码若有变动,应及时知会相关人员,并报当地人力行政部门备档。

  通讯补助一律按标准执行,实行"限额.凭票.据实"报销的原则,员工每月15日前须提供上月度手机通讯发票,经财务部门审核后予以报销。

  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一.假期制度

  1.假期的界定

  企业员工的假期类型主要有十种:

  事假

  员工因为私事或个人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休的假期。

  病假

  指员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假期。

  婚假

  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有的假期。

  丧假

  丧假是指员工本人的直系亲属,如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等死亡时为料理其丧事所给予的假期。

  探亲假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

  孕期检查假

  指女员工怀孕后按照医学规定,或其自身的生理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所享有的假期。

  产假

  产假就是女员工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劳动法》规定产假不少于90天,如果女同志怀孕过程中不小心流产,也应休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42天。

  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例如,上海规定,小孩出生后的1岁期间,小孩的母亲每天有两个半小时,即早上半小时,下午半小时,喂养孩子,也就是所谓的哺乳假。

  年休假

  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应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休假。

  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例如,我国法律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为法定节假日,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特别规定的假期。

  2.休假的程序

  休假程序是指员工如何休假或者能不能休假,其决定权掌握在企业一方。

  员工要先提出申请,经企业批准后才能休假,不能自己任意安排。员工休假时间的长短,享受的待遇,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一般来说,企业的规章制度中都有补假的规定,尤其对病假补假的规定。有些企业为了避免员工泡病假,就在规章制度中要求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是对员工不利的。

  另外,企业可以在休假制度中规定如果员工请病假超过一定时间,企业有权利让该员工到指定的医院接受检查。如果检查结果属实,员工的医疗费用由企业来承担,如果检查出是虚假的,员工不仅费用自理,还要接受相关处罚。

  3.假期的待遇

  事假的待遇

  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但必须缴纳社保,即员工工资可以停发,但社保不能停。

  病假的待遇

  各地方对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不一,例如,北京市规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其他地方有所不同,通常是规定支付员工基本工资或本身工资的一定比例。

  婚嫁、丧假、探亲假的待遇

  婚嫁、丧假、探亲假都是带薪的假期。

  孕期检查假的待遇

  法律并没有明确提出孕期检查假,也没有规定孕期检查假的次数和时间,但是规定:女员工怀孕期间接受检查的时间,视作提供正常劳动,即在孕期检查期间,企业是要正常支付工资的。

  产假的待遇

  产假一般不少于90天,如果是晚婚晚育,再加30天,在此基础上各个地方有不同的规定。员工产假期间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发工资,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改为由生育金保险机构发生育津贴,但是生育津贴如果低于工资标准,企业要补齐差额部分。

  哺乳假的待遇

  哺乳假的规定很人性化,女员工生育上班后,每天早上和下午各有半个小时哺育的时间。法律同时规定,这半小时不含路途时间,并且每天两次的哺乳假可以合并使用。不过,这项制度是在以前的“大企业小社会”时制定的,现在如果员工家离企业很远,就无法推行,因此有待立法作进一步改善。

  年休假的待遇

  国务院尚未制定出年休假的具体休假办法,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按照有利于企业的原则来自行制定,但要注意的是,年休假是带薪的假日。

  法定节假日的待遇

  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放假,使员工依法享有休假权利。

  二.工资福利制度

  工资福利是最受员工关注的问题。

  1.工资的构成

  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加班费用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的概念比较模糊,比如给员工每月发500元交通补助费,如果用花票报销,就是福利;如果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就是工资。

  为了方便对工资概念进行把握,可以将工资简单分为固定部分工资和浮动部分工资。固定部分工资是指只要员工提供正常劳动,每个月必然能拿到的工资;浮动部分的工资是指员工虽然提供正常劳动,但能否拿到这份工资取决于企业的效益状况。

  如果一个企业固定部分的工资数量过高,那么企业承担的风险就比较大;相对的,如果浮动部分的工资数量高,那么员工的风险就大。因此,企业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固定部分的工资和浮动部分的工资要有一个恰当的比例划分。

  2.工资的扣和减

  企业要在工资制度中规定清楚对于工资扣和减的情形。比如,企业工资制度中规定迟到一次罚款5元,那么如果某员工当月应该发1 000元,但因迟到一次,出现规定的扣工资的情形,则当月工资就减少5元。

  法律对扣工资和减工资都做出了限制,具体来讲,扣工资不能超过本人工资的20%;而对于减工资,比如员工工资从1 000元降低到800元,这就是变更工资,实际上是劳动合同变更,因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企业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第二,出现了降工资的法定理由。例如,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将员工换到比较低的工作岗位,工资随着岗位的变化而变化,这时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降低工资。

  3.福利的构成

  福利是指在工资之外,企业给予员工的补偿.报酬,一般来说,包括物的福利.金钱的福利以及精神慰问方面的福利三类。

  物的福利

  指企业给予的物质的福利,如给员工发苹果.大米等。

  金钱的福利

  需注意的是,员工的固定的补贴,如企业发给每位员工的交通补贴,不是福利。但如果企业在员工结婚等事项时所给予的金钱,就应该划在福利中,而不应该视作员工的工资。

  精神慰问方面的福利

  比如,员工生孩子,企业给予其照顾或者看望,就是精神慰问方面的福利。

  要点提示

  福利构成:

  ①物的福利;

  ②金钱的福利;

  ③ 精神慰问方面的福利。

  员工福利的管理制度 篇21

  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明确员工所享有的休假,使公司运作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休假的种类包括:法定休假、公休日、国家规定的其他休假。

  一、福利休假种类

  1、法定休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假期如遇公休日则顺延。

  2、带薪年假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期间享受100%工资。::使用的有效期为取得年假的本阳历年,过期作废。如确因公司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带薪年假,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可给予剩余假期的3倍工资的补偿。

  2、公司有权保留年假的统一使用,遇紧急情况时,公司有权将正在休假的员工调回公司或取消休假。

  3、公假

  1、因调转个人档案及福利关系,可享受1天公假。

  2、女职工本人按计划生育规定做绝育及节育手术的给予3天公假。

  4、婚假

  1、男职工大于22周岁,女职工大于20周岁,符合婚姻法规定,可享受3天婚假;

  2、男职工满25周岁,女职工满23周岁视为晚婚,可享受10天工作日婚假;

  3、员工休婚假须提前2周提出申请。

  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遇法定假期及公休日不顺延)。

  6、产假

  1、女职工在受孕12周内应向办公室提交医生证明。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包括法定假期及公休日),其中产前休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可在90天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分娩遇有难产的,产假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产假为:怀孕三个月以下为15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为30天;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为40天;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为90天。

  4、女职工休产假,必须依正常请假手续请假。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5、产假期满后,如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部门经理及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后可申请休哺乳假,最长为9个月。休假期间无工资。

  6、产假期间及哺乳期可享受本地区产假津贴及哺乳期补助。

  7、本公司男职工的配偶分娩,可享受3天护理假(遇法定假期及公休日不顺延)。

  二、休假申请原则

  1、事前申请的原则:除发生突发事件,所有员工休假必须事前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的原则:员工休假须填写《请假单》,注明理由并经所属及相关部门领导的批准方可休假。除有特殊原因,否则口头(电话)请假不被认可。

  3、休假与工作不冲突的原则:员工应充分理解公司运营的特点及要求,个人休假时间应不与本职工作需要发生冲突。

  4、不可替代的原则:除办公室核准可休的有薪假期外,辞职人员不可用请事假方式代替不能提前通知公司的时间。

  5、任何假期连续3天及以上者(含日期连续3天,分次申请情况),均需到办公室办理休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不予认可,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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