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1-12-31 14:04:09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合同模板合集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委托合同模板合集5篇

委托合同 篇1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二oo五年二月 日至二oo六年二月 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 发 往 地 货运单价(元/kg) 到达时间(天) 备 注

  1 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6

  3 台州、温岭、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无锡 0.75

  5 沈阳、大连 0.8

  6 兰州、银川、西宁、包头 6

  7 武汉、荆州 0.60

  8 邯郸、太原、青岛、 0.65

  9 南昌、郑州、株州 0.65

  10 长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宁、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庄 0.65

  14 乌鲁木齐 1.10 9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XX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托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建设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建设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上划甲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二)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一)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二)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三)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四)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姚中民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苏文川

  (或授权代理人)

  1998年4月16

委托合同 篇3

  诉讼保全担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乙方):

  代表人:

  鉴于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甲方向 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诉讼保全财产担保的相关手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配备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处置权的担保财产,并按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协助财产所有人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条 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

  1、甲方的诉讼保全标的为:2、3、乙方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担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担保财产之日为止(包括以和解和调解终结的案件),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四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人民币:项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如管辖权争议、公告、鉴定、中止等情形延长审理期限,甲方须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纳担保费用。)若担保时间超出6个月,以人民币 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应承担此次担保所产生的财产评估费,计人民币。

  3、甲方应预交结果反馈保证金人民币,保证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信息(包括:担保财产的查封日期、查封对象的清单回执、案件开庭日期、审判日期、审理情况及解封情况)。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保证金在乙方担保财产解封后三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4、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该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财产所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法院未认可,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退还上述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提供的资料包括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拟查封标的与本案关联性证据材料。担保发生之后及时提供查封的裁定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解封的裁定(复印件即可)。

  2、在担保期间,不受甲方内部任何事件变化而使乙方受到损失。

  3、甲方与被告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与被告恶意串通骗取乙方的担保责任。

  4、甲方具备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担保事宜,被申请人向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索赔,甲方将无条件全部承担乙方因履行该担保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赔款违约金罚金)。

  2、甲方必须无条件在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索赔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已向被申请人赔偿的全部款项。

  3、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经收取的担保费,未支付的部分有权要求支付。.

  4、若法院实际查封的对象与合同约定的保全标的不一致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回。.如果甲方变更查封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约定的担保到期三日内,甲方应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并跟踪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担保裁定书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6、双方约定的担保期间到期三日内,甲方不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同时申请解封担保财产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两倍的担保费,并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第5项的责任。

  第七条 如果二审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担保的,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条款仍然有效。担保费按照第四条第一款约定。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补充、修改、变更、解除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人: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评估鉴定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_________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_________鉴定,鉴定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_________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交付后保管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第七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条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_________.

  第九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_________进行保密。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各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拍卖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_________.

  (1)协商解决;

  (2)由_________调解解决;

  (3)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由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委托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证照号码: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e - mail: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盖章)

  证照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e - mail: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整体部署要求,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x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完成《x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与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预案系统对接;

  2、技术内容:开发《x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概要功能见下表: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前期规划:业务需求调研、业务需求分析、确定主体功能及数据来源、数据计算及输出方式;

  2、项目开发设计:系统设计、页面制作、程序编码、集成测试及试运行。

  3、项目验收:以双方开发项目要求为标准,乙方交付使用之后,_____天内甲方组织验收并办理完验收手续,如甲方未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任何意见,则交付使用之后十五天内视为验收通过,并办理完验收手续。验收后,乙方提供系统的相关文档:《系统用户手册》

  第三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软件开发费:

  2、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_____自行支配的方式使用。

  3、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五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完整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发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所有员工。

  3、保密期限:合同执行期内。

  4、泄密责任: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员工。

  3、保密期限:合同执行期内。

  4、泄密责任: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第六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上门安装。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系统开发完成后于甲方机构所在地交付。

  3、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独自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知识产权归属确定如下:

  1、本项目的软件产品版权属于乙方所有。

  2、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复制、传播和更改;

  3、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反向项目、反编译或反汇编;

  4、甲方不得出租、租赁或出借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给第三方开展相同服务;

  5、未明示授予的一切其它和版权相关的权利均为乙方所有。

  第八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系统的维护、由于用户少量需求的增加而对系统内容做较小改动、系统BUG修改、系统功能版本升级。

  2、地点和方式:现场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远程联网维护。

  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免费保证期为壹年,《项目验收报告》确认签字起计算。在合同保证期内,方式均为免费。本合同服务项目保证期以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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