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

时间:2023-06-03 17:51:2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物业管理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物业管理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物业管理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2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 (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县) 道(路、街) 号

  四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第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

  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九)其他:

  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 五十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 五十 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 二 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公安部

  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设备运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 有关标准执行;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五)环境卫生: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绿化养护: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七)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5、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

  业主应在每月 日前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 三 交纳滞纳金。

  (二)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动车辆:

  (1)

  (2)

  2、非机动车辆:

  3、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或甲方

  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 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 十 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整改,预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物业管理合同 篇3

  第一条 合同的主体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合同宗旨及原则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 _ _ _ _ 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及部分科室后勤临时人员管理工作协商如下:

  第三条 合同的范围

  一、保洁服务工作

  ㈠保洁作业时间:每周七个工作日,中午及夜间设值班人员,周六、周日、节假日串休。 白班:周一至周五 上午6:00—11:00 下午13:00—16:00

  周六、周日 上午6:30—10:00(门诊6:00—10:30)

  下午13:00—15:00(门诊13:00—15:30)

  值班:周一至周五 中班11:00—13:00 晚班16:00—21:00(门诊22:00)

  周六、周日 中班10:00—13:00 晚班15:00—21:00(门诊22:00)

  ㈡保洁作业范围及内容

  1、作业范围:住院部(一部)、住院部(二部)、门诊楼、临街二层楼、血透中心、机关楼、院内外环境及医用垃圾、生活垃圾暂存点。

  2、作业内容:病房、手术室、大厅、走廊、楼梯、通道、电梯、卫生间、洗漱间等区域内的病床、床头桌、地面、墙面、墙裙、顶棚、窗户、窗台、暖气、门、楼梯、扶手、洁具等公共区域的标志物及医院外环境的清洁;医用垃圾的回收、暂存;院内生活垃圾的运送及垃圾暂存点的清洁。

  二、开水房、保安、技工、园艺、伙食科等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费用说明

  1、本合同保洁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 _ 元整( _元)。此费用包括甲方 个保洁区域,每区域人间费为 _ 元,及中午值班费用 _元。

  2、后勤临时人员的管理费用为每月人民币 _ 元整( _ 元)。此费用明细详见附件《临时工工资明细》。

  以上两项费用月合计人民币 _ _ 元整( _ )。合同期内变更费用,甲乙双方需重新签订协议。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支票方式于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经协商可调整)全额向乙方支付本月的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修改作业内容、作业范围,调整作业时间。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仓库等便利条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监督,对工作质量差、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多次被投诉的保洁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更换。

  4、甲方有权对乙方保洁员工的劳动纪律、工作日程、保洁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及考核,随时提出改进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如乙方多次未达到作业计划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将终止合同。

  5、甲方有权教育指导乙方相关员工遵守本职工作制度及法律法规,如因保洁工作未标、发现违规、引起纠纷或被上级部门处罚等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将终止合同。

  6、合同期内,因政府部门下达的强制性政策而引起的费用增加,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协商调整。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遵守作息时间及工作流程、制度,在甲方服务区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承揽业务。

  2、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3、乙方有义务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及工作中的业务培训,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院内规章制度、防火、防盗等法规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员工认真遵守,并进行有效的考核及检查。

  4、乙方有权对所属员工进行调动、辞退,但不影响医院保洁的'质量。

  5、乙方需认真完成《物业清洁卫生保洁计划书》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甲方的满意。

  6、乙方有责任为确保完成本合同而提供保洁必要的人力、设备、工具及充足的清洁物料,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负责保洁设备工具的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正常使用状态,无偿提供甲方所需的生活垃圾袋等用品。(员工用消毒剂与院方使用消毒剂同步)。

  7、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及遵守各项管理规定,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或存在异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8、乙方在作业中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如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9、乙方在甲方日常保洁人员不少于40人,院内非固定保洁区域内(如礼堂、会议室、新改造搬迁科室等)的单次保洁由乙方另调人员无偿提供保洁服务。

  10、乙方用工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作业中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乙方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在工作期间乙方员工、医患及家属发生任何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甲方将口头通知乙方,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如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将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如限期内整改仍不达要求甲方将给予乙方每项不合格作业20元的处罚,并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若仍不达要求甲方按每项不合格作业扣除乙方当月保洁费的1%。

  2、乙方有义务保证各分担区内设置专职保洁员,因特殊原因缺岗时,乙方需在保证保洁质量的前提下安排好短期替班人员并尽快设专职保洁员,若替岗期间保洁质量不合格或替岗超过2周仍未设专职人员,甲方有权不付或少付该分担区的保洁费用。

  3、甲方若违反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乙方有权终止保洁作业追究相应责任。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支付月保洁费的25%作为补偿金。

  5、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或对甲方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人身伤害)。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身体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由自然力、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终止合同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任一方宣布或被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合同中有未尽事宜或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执行日期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临时工工资明细》、《物业清洁卫生保洁计划书》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 _ _ 乙方(盖章): _ _ _

  地址: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电话: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代表人(签字): _ _ 代表人(签字): _ 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 、法规 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龙城工业园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工业园;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车辆行驶及停泊(不包括车辆保管责任);

  (六)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七)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八)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九)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日起至——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缴催改措施;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八)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

  (十)甲方承担自用面积及配套服务场所的管理费、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等其他公共分摊费用;

  (十)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明细。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有关财产,各类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项。

  第六条 管理目标

  1、房屋及公共设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设备设施老化及非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坏)

  2、每年进行不少与两次物业用户满意度调查,用户满意率达不低于80%; 3、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已出租给企业的面积按0、00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业计收物业管理费;

  2、甲方承担空置物业面积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按0元/㎡/月计收;

  3、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以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执行:电梯房按0、25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楼层房按0、15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如龙城工业园房屋及设备维修费用超过人民币壹仟元整或当本体维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则由乙方提出申请,经与甲方议定方案后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通过银行直接转账或到乙方办公场所缴纳现金等方式,向乙方缴纳当月物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上月水电费,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转账或缴纳现金的,则由乙方按日收取0、5%的违约金;

  5、管理服务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双方议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收款收费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与龙城工业园所有入园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负责向企业进行相关的解释工作及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直接向龙城工业园所有入园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电梯使用费、垃圾清运费、停车费和相关保证金;

  2、乙方无法处理的收款收费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若各级政府对龙城工业园的政策有变动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采购、招标等原因需要更换物业公司而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的,甲方在得知消息后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2、若发生上述情况后,甲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6、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甲乙双方如解除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然终止。如无疑义则合同自动顺延。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物业管理合同 篇5

  被委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搞好厂房的物业管理,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进驻企业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大楼进驻企业的供水、供电和电梯,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项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 ; 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 ;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 柜直供。

  2、 每月水费、排污费按黄石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0.15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 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

  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XX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KVA.月,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底价,作为该户的起动价。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费用有疑问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5.50元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0.1元/平方米?月,使用电费由企业共同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物业管理合同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章:

物业管理装修合同03-23

工厂物业管理的合同02-02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02-25

物业管理聘用合同12-06

物业管理合同10-31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1-28

物业管理转让合同04-20

物业管理合同10-10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2-10

物业管理协议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