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合同

时间:2022-10-30 09:21:3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室内装修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室内装修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室内装修合同

室内装修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丹东市装饰装修的市场状况,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一致,就温泉小镇9#-301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签订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振安区五龙背镇温泉小镇9#-301

  1.2工程期限:自 20xx年11月11日开工至 20xx 年1月21日竣工日止共 70天。

  1.3工程造价:

  工 程 总 造 价 (大写)人 民 币 陆万贰仟 元整;

  (小写)人 民 币 620xx.00 元整

  1.4质量标准:优良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所用材料,工程竣工后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

  2.2对不符合施工合同标准的材料、做工,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整改、要求其退场等,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4负责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及隐蔽部位的及时跟踪检查、验收并履行验收合格的书面依据。

  2.5及时与乙方确认施工节点的详细施工做法,以便于工程的结算。

  2.6负责协调乙方现场施工有关事宜。施工范围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电梯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3.2工程质量:隐蔽工程达到线路畅通,无渗漏,安全可靠。

  3.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尽量避免噪音、灰尘等异味的污染。

  3.4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5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的全部施工材料,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环保标准。

  3.6凡属原建筑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在施工前通知甲方采取措施。

  3.7乙方施工所用的设备、材料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如发生丢失和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工程变更

  由于此装修是由乙方设计且合同签订前双方已对装修项目、装修材料及装修的效果和标准进行了认定,即此项工程原则上不做设计调整。如因甲方的原因,对设计方案提出变更,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履行书面变更手续,方可施工。

  如因甲方的原因而发生拆改,双方要在现场对拆改的数量进行确认并履行签证手续,否则的话,甲方对此拆改不予结算。

  第五条 工程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程期限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程期限顺延。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质量保修

  6.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如未经验收,甲方进屋入住或使用即视为乙方施工已通过甲方验收标准,即验收完毕,并办理验收手续。

  6.2自竣工之日起,质保期为二年。

  6.3质保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甲方可以电话通知记录或传真件或公证送达未依据)后,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三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首期款: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计(大写)人民币

  二期款:瓦工结束,木工进入现场日,支付合同总额的45%计(大写)人民

  工程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大写)人民币 叁仟壹佰 元整,(小写)人民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对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10.2本合同附件包括: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甲方已确认的)

  (2)预算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2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

室内装修合同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协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装饰施工。

  二、房屋地点:xxx。

  三、房屋总面积xxx平方米。

  四、施工内容:

  五、装修工程总造价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

  六、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xxx元订金给乙方;

  二期:工程完工后xx天内进行验收报告,合格后甲方再付xxx元给乙方。

  七、工程完成期限:本工程工期限20xx年xx月xx日前,如果到期还没完工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每天工程总价格的xx%罚款、

  八、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负。

  九、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十、工程在施工中,甲方更改施工方案,甲方应提前给乙方协商,乙方可另计单价。

  十一、违约责任:

  本协议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甲方有意违约,应提前给乙方协商,如乙方不同意,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工程造价价格xx%作为违约金,另外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工程总款的xx%作为违约金。

  十二、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x年。

  十三、协议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本协议及附件共四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纠纷,原则上采用和平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修合同4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工期

  一、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需具产权合法拥有者或产权合法拥有者的书面委托。

  乙方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并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或装饰装修协会核发的资质资格证书。企业资质。

  2、装饰装修施工地址:区(县)路巷(社区)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及部分包料)。

  二、工程造价和工期

  工程造价必须依据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家装工程造价标准制定

  1、合同总价款:

  ¥ 元,(大写): 元。

  其中:

  材料费:元,人工费:元,

  拆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

  管理费:按总造价%元,税金%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工程项目、工程量增减、工程款变更等,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工程款按实增减。

  2、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

  2、甲方采购供应的家装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

  3、乙方提供的家装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要求的,应禁止使用。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家装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知情仍表示同意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家装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环保合格标准家装材料。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法律规定。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图纸设计费元由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家装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表三《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水电、泥水、木作、油漆各道工序的验收手续。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按(GB50327-20xx)进行,验收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生效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表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扣除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另定验收日期,甲方不得无理拖延。

  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在书面通知甲方后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对乙方组织的验收有异议的,可按双方共同指定的单位复检,复检合格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乙方返工致工期延长,按逾期交付处理。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六《工程保修单》)。保修期约定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外墙防渗为五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表。

  7、甲方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甲方应与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职责等告知乙方。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与施工有关的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应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公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付款及结算

  1、工程付款原则上采取合同正式签定工程动工前、工程施工中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分段付款方式,付款包括:材料款、工人工资及管理费用等。付款比例由甲、乙双方商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结算必须按实际施工量及结算标准结算,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避免结算纠纷。《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五。

  第六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在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向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办理申报手续。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按实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7)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乙方工程施工人员、车辆进出小区手续,保障乙方顺利施工。

  2、乙方职责:

  (1)乙方应在施工前三天与当地物业管理公司或房管机构协商,签订有关协议,办理有关手续。

  (2)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3)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4)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5)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堆放。

  (6)指派项目经理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违反安全、防火法规造成责任事故,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3、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并赔偿损失;

  4、乙方负责提供的家装材料和设备,若属伪劣假冒产品,乙方应承担按合同约定购置合格产品更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返工费用;

  5、乙方在施工前,未向所在物业管理公司申报手续,必须承担包括罚款在内的全部责任并补办手续;

  6、甲方按合同约定负责采购供应的家装材料和设备,交付乙方验收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善,擅挪它用,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使用的,每超过一天应支付违约金元。

  8、甲方未向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站办理工程申报手续,必须承担包括罚款在内的全部责任并补办申报手续;

  9、甲方违反合同私自与施工或管理人员更改或增补工程项目,所引起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甲方未经办理相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该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甲方应承担包括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直至民事责任;

  11、甲方提供的家装材料和设备质量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天元的停工损失;

  13、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天元的停工损失;

  1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天元的损失;

  15、工程竣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自行入住的,视为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漳州市装饰装修协会或工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1)依法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赔偿守约方,解除本合同。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天以上;

  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严重,乙方返工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③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又不予更换的;

  ④乙方施工期间违反物业管理等规定,经劝阻不予改正的;

  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的。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甲方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施工手续的;

  ②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施工的;

  ③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超过天的;

  ④甲方未能依约支付乙方工程款,时间超过天的;

  ⑤因甲方原因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

  5、合同解除时,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物业管理公司壹份,鉴证单位备案壹份。合同附表、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鉴证单位: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室内装修合同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

  1、程概况 工程内容:大厅墙面、顶面、走道墙面、顶面、餐厅/家具/消防

  2、 造 价:

  3、包方式:

  第二条 工地代表

  1. 甲方:2. 乙方:

  第三条 准备工作

  甲方: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要求:水电路三通,施工用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库各一间。

  3.办妥消防安全审批等手续。

  乙方:

  1.装饰材料的准备;

  2.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入工地;

  3.施工防护工作要求:范文明安全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施工场地安全及卫生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交工验收

  1. 乙方应按设计图纸要求选用合格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室内装饰工艺规程进行精心施工。

  2. 工程竣工五日内由乙方提出竣工验收通知单,由甲方组织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如甲方在收到通知单五日内不组织验收,又不提出书面意见,或验收后三日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者,视为验收合格。

  3. 未经交工验收,而由甲方单方面使用者,视为交工验收合格。

  4. 工程质量保修期从竣工之日其计算为天。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返修,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在使用中由不可抗力造成返修,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预结算

  工程预结算按为结算的依据。项目增加或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后,正式作出书面变更,进入结算,并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预算书中已有单价的变更项目,项目变更时单价不变。

  第六条 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即付订金200万元整,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结清剩余尾款1300万元整。

  第七条 工程延误

  1. 因工程量变化和不可抗力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

  3.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 因承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总额%的违约金。

  2.乙方延误工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未完单项工程金额 %的违约金。

  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责任方应偿付对方不能履行部分总价款 %的违约金。

  第九条 奖罚

  1.甲方要求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标准的,乙方已经达到优良标准,甲方奖乙方 -- 元。乙方达不到优良标准,罚乙方元,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罚。

  2.乙方按质量要求竣工的,提前一天奖元。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发生纠纷,协议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 由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3 乙方施工期间的设备、工具等施工用品需自行看护,如有丢失等情况发生,甲方概不负责。者自行采购时,必须在该项目开始进行前的20日内向乙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另行分包或者自行采购,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第十三条: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 户 行:

  第十三条 签字盖章

  甲 方:签约日期:

  乙 方: 签约日期:

室内装修合同6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报价单和施工图纸);

  5、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只包工

  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上述价格为【□含税价/□不含税价】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1、施工图纸提供方式:

  (1)甲方应与开工日前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于开工前日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7、凡必须涉及第四条第六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3、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______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______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付款期限: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2)工程进度过半,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余款。

  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室内装修合同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 材料款_______ 元;

  2. 人工费 _________元;

  3. 设计费 ________元;

  4. 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 搬卸费 ________元;

  6. 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 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 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新版家庭装修合同样本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 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 施工工费40%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 100%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

  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新版家庭装修合同样本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新版家庭装修合同样本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新版家庭装修合同样本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室内装修合同8

  甲方(业主):

  公民身份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施工方):

  公民身份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厨_______卫;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第二条 施工工期

  总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约________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施工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施工费用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人工费每日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 工程价格

  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1、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2、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3、所有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4、剩余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于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

  以上合计______元整。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以及项目工艺等,需经双方在报价单中签字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双方共同签章的书面变更单予以确认。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甲方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4、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配合办理乙方装修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的装修装饰资质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5、按照房屋物业/居委会相关管理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后缴纳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待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配合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全款30%作为订金;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即进行第二次付款,付至施工工费的50%。剩余2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其中________元作为质保金。(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变更单予以确认,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________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住所地址: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室内装修合同9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两式两厅简易装修

  2. 工程地点:荆江广场27栋四楼

  3. 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 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8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万 元整。

  第二条:工程期限

  1.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20 天(日历),具体开竣

  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 年7 月1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7 月30 日。

  3.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 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

  (3) 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 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 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

  (2) 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 委托 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 开工前 1 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 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 乙方责任:

  (1) 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 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 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 委托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 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捌万元整

  ( 80000.00 )。

  4.支付采取 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 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 10 %,计¥8000.00 ( 捌仟 元整 );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 计¥ 7200.00 (柒万贰仟 元整 );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 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 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 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 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 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 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第九条: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室内装修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__。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 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11

承接方(乙方):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3、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 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室内装修合同12

  发包人: 承包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支付总工程款的50% : 元 |

  | 第二次 | 木工收口 |支付总工程款的30% : 元 |

  | 第三次 | 油工刷漆(涂料)前 | 支付总工程款的15% : 元 |

  | 第四次 | 工程完工 |支付 总工程款的5% : 元 |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规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1.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1.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部门____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1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范围:全包居室面积: 100 ㎡、居室间数:2室2厅1厨1卫

  1.4 工程内容:(附设计图。施工图及报价单)

  1.5 承包方式:

  1.6 天,自年月10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千元整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免费

  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水。电工进场预付45000元工程款,木工、瓦工进场付45000元工程款,油漆工进场施工后,再付40000元工程款。交房后10天内付清余款 5000元。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3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4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5 如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签字认可。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鉴定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 全操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 0 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的 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依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解决。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商议、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所购材料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电不需要全部改动应据实结算,扣除其中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修合同1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巷号楼层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者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者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者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者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者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者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者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者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者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者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者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者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者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者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者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室内装修合同15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 工程责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账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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