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8-24 09:16:41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优秀)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销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购销合同(优秀)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北京易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产品明细

  对上述表格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按照双方协议的产品规格单位及数量,双方约定合同总价¥ 4500元),人民币(大写): 肆仟伍佰元整 。 此单价为含税价格,并包括配送至交货地点的运输费。

  二、交货时间:款到发货

  三、交货地址: 邮政编码:

  四、收货人及其联系方式:

  五、验收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乙方保证是原厂家包装,所有产品主件及附件完整,并保持完好无损。提出异议时间: 3天(在产品交付后 3 日内,乙方未收到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与合同金额相同的货款于合同签订3日内付清全款,甲方货款入账后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形式为与合同金额相同的增值税发票。

  乙方账户信息:北京易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东方广场支行 帐 号:11001059200053006835

  七、质保及售后服务 按原厂标准执行. 八、违约责任:1、由违约方按照逾期交货或逾期支付的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金不得超过逾期交货或逾期支付的金额的5%。由于此批货物是乙方专为甲方而准备的,甲方无故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货物的.(包括甲方中途退货),视为 甲方单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其拒绝接受部分(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因法定的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或者厂商原因(厂商出具书面说明)不能供货致使卖方不能按本合同交货时,不视为乙方(卖方)违约。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日内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协议产品是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实际需求和信息订货的,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理由的退换货,除厂商同意甲方退货给乙方且许可乙方退货并承担相应损失的情况外。

  九、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十、所有权保留: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未支付清全部合同款之前,此合同中所有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应付给乙方之款项,乙方有权收回货物,并不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同时不免除乙方向甲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一、其他:

  本合同须买卖双方盖公章或合同章后方可生效,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并盖公章或合同章确认,方可确认变更有效。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在乙方交货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收货人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收货人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等),乙方在收到前述甲方书面通知之前有权向原收货

  人交货。收货人对乙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确认或承诺)无争议地视为甲方之行为。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传真件有效。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章):北京易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刘国风

  地址:

  日 期: 20xx 年 8 月 20 日

  地址:北京海淀区善缘街1号4层

  日 期:20xx 年 8 月 20 日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发时间:20xx.1.1总金额(大写)壹佰叁拾肆万肆仟元整,¥1344000元

  二.质量要求:双方约定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沈家门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至沈家门

  五.验收方法:货物到需方单位,双方验货。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一次性付款。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违约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发地方法院诉讼解决。

  八.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中铁第十六工程局漳诏高速公路B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福建省漳浦县旧镇镇旧城村州城沙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漳诏高速公路B2合同段路面工程施工用河砂购销一事,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河砂规格、数量、合同单价、供货时间及进度

  1.河砂规格:按照甲方要求生产供应。

  2.数量:暂定150000m3,到旧镇拌和场、杜浔拌和场各75000 m3。如量有增加,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供料。

  3.合同单价:乙方供应甲方旧镇拌和场河砂到场价为8.48元/m3,供应杜浔拌和场河砂到场价为14.50元/m3。此单价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包括可能增加用量部分河砂的供应也按此单价结算。

  4.供货时间及进度:按合同所附《河砂供应计划表》供应。

  二、质量保证,技术标准。

  1.乙方材料必须提供样品给甲方试验室进行检测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大量生产。

  2.乙方所供材料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规格型号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材料需要送甲方以外试验检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交通部部颁标准。

  三、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中铁第十六工程局漳诏高速公路B2合同段旧镇拌和场、杜浔拌和场。

  四、安全措施

  乙方在组织料源、装车、运输及卸车堆放过程中,均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并给相应机械及人员上保险(费用自负),若发生事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验收方法

  材料验收由甲方负责,前期可考虑甲乙双方共同量方的办法。甲方在料场设立磅房后,所有进场材料均需过磅。材料重量折算方量的系数,以甲方试验室根据现场试验提供的数据为准。因特殊情况无法过磅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材料进行现场量方,签字确认。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月底进行一次结算,首次付款按结算额的75%支付,其余价款工程结束三个月内付清。但若由于业主对甲方拨款延迟,则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也相应延迟。

  七、履约保证

  甲方将从前期付款中扣留乙方伍万元材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不能按《河砂供应计划表》及时供应河砂,甲方将增加其他供料商,由此引起的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通过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可免除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工程施工结束三个月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河砂供应计划表》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 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 期: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木方模板供应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不含税)

  二、交货地点、运输费用

  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供货质量、时间及收货

  1、供货质量:乙方必须确保销售的木方、竹跳为全新原材料加工制作的成品,木方的质量、规格型号均按照乙方送甲方封存的样板标准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送到工地的产品进行初检,未达到标准的材料退回。如因乙方供应的竹跳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其相关则责任和经济。

  2、供货时间:甲方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将每次材料需求的数量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保证在接到通知后五天内将产品送到甲方工地。

  3、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为收货人,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的单证为甲乙双方结算和付款的唯一凭证。除非甲方对指定收货人有书面变更通知,否则,非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或者签收提货单证(指乙方的发货单等交货凭证)的,乙方应予以拒绝,甲方亦有权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竹跳由乙方全部垫资,甲方在21天内付清全部款项;木方费用视甲方资金实际情况采取一部分付现金,一部分欠款,欠款部分视为乙方垫资,其利息为40元/m3/月。

  五、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按欠款金额的.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货物,由此造成的价差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销售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可以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全新电线电缆:

  备注:1、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发生变更,以需方实际收货的数量为准,货物的单价按此单价执行;2、尺长度的产品必须是尺,此报价含3%发票税金。

  第二条 质量标准:供方所供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

  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个月。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电缆盘由需方使用完后通知供方及时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无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七天(如有变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员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八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电线电缆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九条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需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将货款付清。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每超过一天按所供产品金额的万分之四赔偿给需方;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给需方,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万分之四给供方。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号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帐 号: 地 址:

  需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购销合同 篇6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净水器参考02 S101 图集及乙方工厂标准设计

  2. 净水器开孔位置及大小以甲方图纸为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约定的工期时间仅为乙方净水器制作,进出水管道的开口,丝口或法兰连接,不含净水器的附属设施:如管道的链接,净水设备,避雷设备的安装等。如果甲方现场不具备完善的`施工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施工的,责任归属于甲方。

  第五条:交货地点及联系人: 交货地点: 甲 方 联 系 人:乙 方 联 系 人: 全国免费服务电话:4007107105

  第六条:质保期限,自交货之日起质保壹年,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制造或施工错误而导致产品损坏或带来经济损失,乙方将进行无偿维修或按实际成本进行赔付,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天灾地变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损失时,另计收工本费。

  第七条:产品产权转移:甲方未完全付清标的产品货款时,合同中所有产品产权归属乙方,直至货款全清时,产品产权开始自动转移。

  第八条:未根据本协议完工日期完工或甲方不按时付款时可能会造成对方损失,为减少守约方损失,双方约定: 每延迟交货或付款一天,守约方有权对违约方处罚合同金额X 2% 元∕天的违约金; 若属乙方违约,甲方可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违约金;若属甲方违约,乙方在书面或电话催款通知3天后,甲方仍不按约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将合同中产品进行处理(如出售,撤除或起诉),处理后所得款项若不足以支付乙方应收货款及违约金时,乙方有权通过其他途径继续向甲方催讨。若因货款问题影响到任何第三方,所有责任完全归属甲方。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仲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一切异议及争执 ,由双方先友好协商。若不能解决,应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第十条: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第三方或相关权利与义务责任方,由甲方进行通知与联系。双方视同甲方已完全通知相关责任方。

  2. 净水器配件:乙方配件部分截止为进水口和出水口(箱体内胆)的第一个法兰处(≤100mm)接头为≤30mm,若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没有附件部分标示情况下,超出的部分如各类阀,沉淀槽,管路等均不包括在合同内。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DN80以内为丝口,DN80以上为法兰。

  3. 置于楼顶的净水器安装结束后,甲方应及时安装避雷设施。如果保温净水器需要内部加热,请选用乙方专用的净水器加热器(盘管,交换器等)否则,热净水器的质保不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

  4. 乙方不对甲方放置净水器的位置承重进行设计及保证,净水器的槽钢基础不管是甲方制作还是乙方制作,必须按照:方净水器槽钢横向间距500mm,(玻璃钢净水器为横向纵向1000mm),园净水器横向间距300mm,超过本范围的基础,乙方不对净水器作质量保证。

  5. 净水器使用前,甲方需安装水处理设备,以防止水中杂质对净水器污蚀。

  6. 净水器安装位置高于10米以上的,由甲方提供净水器材料二次搬运塔吊或其他直接运送工具,或负责二次搬运。现场安装时,甲方无偿提供水电,电源不得超过50m。

  7. 在乙方生产或安装过程中,若甲方需要变更图纸或其他要求有(如:变更或增加进出水接口或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不能施工等),乙方在技术范围内予以满足,因此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包含:二次安装的车旅费用,材料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及误工费用等)

  8. 乙方提供的净水器为盛装液体的储罐(玻璃钢净水器仅限于装常温水),在安装结束后,甲方需要立即固定净水器或将液体注入箱体内,否则因为大风或其他原因将净水器刮倒,损坏等,由甲方自行负责。

  9. 本合同未提及的其他辅助设施的有关制作规范,以乙方工厂标准为准。

  10. 货款必须汇到本合同约定帐户,其他形式一律无效。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卖方在签订本合同7天内收到预付款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传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7

  采购方: A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B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采供合作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 承诺

  甲方通过竞价方式,根据性价比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乙方为打印耗材供货商,双方约

  定以本次合同签订时乙方的报价为底价(报价详见附件),若确因市场因素导致商品价格上涨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不对采购数量进行承诺,应用文写作购销合同。

  2. 产品的质量

  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交付

  3.1甲方需要订货时,可采用传真订单、书面订单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订货,订货时应详细说明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特殊要求及相关的配送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验收人等。

  3.2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按照甲方要求的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特殊要求等准备产品,产品信息不完善的应主动联系甲方相关订货配送地点核实商品。乙方在甲方确认商品信息后8个工作小时内将商品送达甲方对应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

  3. 3因市场缺货等原因造成的无法按时送达,乙方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提前通知甲方,以便更换替代产品。因延误通知造成甲方不能及时获得所需产品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4乙方应按照保障产品安全的要求采取运输方式送货,对商品的配送安全负责。

  4.验收

  4.1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验收收货,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标准仔细检查产品的颜色、数量、是否符合标准,验收合格在乙方《五联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甲方留底。

  4.2异议时间和方法:

  (1)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规范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

  甲方应当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并有权拒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合同范本《应用文写作购销合同》。

  (2)产品开始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向乙方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并停止使用该问

  题商品,因甲方未及时反应造成处理不及时或无法处理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

  和处理意见。

  5.结算

  5.1双方达成按季度结算方式支付货款,付款时间为:一个季度+5个工作日。例:1月至3月之间的全部货款在4月1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甲方皆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若确因特殊情况需延迟付款应及时通知乙方。

  5.2双方约定对账时间为每个月25日(节假日顺延),乙方根据当月送货明细制表用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汇总成对账单提交给甲方负责人,如甲方对账务有异议的,应于收到乙方对账单2个工作日内将异议部分向乙方书面提出。双方对账无误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乙方收款时根据甲方开票抬头开具当月普通销售发票。

  5.3甲方开票抬头:A公司

  5.4为便于双方财务结算,每年12月20日前产生的货款结算应在当年12月20日前结清,12月20日以后产生的货款可参照本条5.1款执行。

  6.服务承诺

  6.1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与该产品相关的全部配件和资料,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6.2产品需要技术支持和指导方能正确使用的,乙方应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并对甲

  方人员免费进行培训,以便于甲方人员能正确使用。

  6.3产品的保修根据商品保修承诺执行。

  6.4退换货服务承诺:

  (1)商品出现超过时效日期、包装破损、配件不全、特价或定制商品等任一情况,乙方将不满足甲方退换货要求。

  (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发现质量问题2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如因未能及时到达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非质量问题的商品退换:在不损坏商品的使用功能、原包装及不影响乙方再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提供退换货。

  (4)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争议和判定,以行业普遍规则、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行业指定的检测机构鉴定为准。

  7.不可抗力

  7.1采供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延期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不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

  7.2逾期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理由不履行合同。逾期履行合同一方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8.l乙方未按本协议3.2条款执行,每逾期l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当次送货金额*O.3%的违约金:

  8.2乙方逾期送货3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当次送货金额*3%的违约金。

  8.3甲方未按本协议5.1条款执行,无故拖欠货款每逾期1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金额*0.3%的违约金。

  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者解除本合同。但发生以下情况时受损一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

  9.1当甲方长期无故拖欠货款时;

  9.2乙方长期无故拒绝供货或者乙方产品质量与约定要求发生较大差别时;

  9.3若乙方连续叁次以上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合同约定的底价或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时;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0.争议解决方式

  采供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1.合同签订、期限及附件

  1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的12个月。

  11.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公司 乙方:B公司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购销合同 篇8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十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十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十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以下、残损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9

  供方:

  需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好处,特制订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9)和彩箱包装(1*12)。

  3、产品价钱: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9。90元/包;塑包大环标10。60元/包,精制大环标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级彩箱18。00元/箱。依据原资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须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目:需方全年销售一般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规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打算,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5、12月底实现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逾额完成到达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德量契合国标,坚持期内合乎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贮存及畸形销售前提下,如涌现品质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明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需在货到旬日内以书面情势告诉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及格,呈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本钱合同条款不能实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正)时,乙方批准给予体谅和支撑。

  4、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理运输,所有发生用度由需方承当,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丧失向保险保价部分索赔。

  五、销售范畴:

  系列啤酒指定(市、区)一家总代办,未经供方允许,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交易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商定的县、市、地域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同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用处分办法,扣留全年返利跟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按期履行返利政策、不反复返利措施;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义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尺度: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盘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义务:

  双方依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法: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国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障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终极说明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供方:

  需方:

  日期:

购销合同 篇10

  甲方: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金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下

  二、订单采购

  甲方订购乙方产品,须有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不是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必须加盖甲方采购专用章或甲方公章,并以书面文字形式传真到乙方,并注明所需产品规格、用材、数量,每平方米或每只单价、交货期及其它要求,乙方在收到传真后,对订单内容评审确认,工作时间4小时之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接受。当乙方遇特殊情况无法满足正常供货并书面通知不能按甲方要求接单后,甲方应在2小时内给予确认答复,否则视为接受乙方告知。

  三、产品交货

  1、 乙方正常交货周期为接到订单后,48小时内。甲方每日在将订单传至乙方之后,应立即电话通知乙方相关人员,予以确认、回传,防止遗漏。

  2、 甲方应确保每份订单内容填写认真、规范。对因材质变更所涉及的单价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章确认。在涉及到非常用材质时,甲方应提前将产品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与乙方业务员沟通,避免盲目订购,造成无法按期交货。

  3、 若甲方生产计划调整,应在乙方安排生产前与乙方协商后可对交货数量,交货日期等进行更改。如因甲方过错且未能及时告知乙方导致该批产品已生产,责任在甲方,甲方应承担履约责任。

  4、 乙方因库容有限,对于按订单要求生产出来的并已到交货期的合格产品,甲方应该合理安排交货期并按时收货。

  5、 甲方收到乙方送货后,甲方需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由收货受托人签名,当收货委托人不在时需加盖甲方收货专用章或公章。

  四、数量控制

  1、 乙方严格按甲方订单数量生产,允许误差范围,1000片(只)以下100片以上为,1000片以上为+3%验收。

  2、 甲方收到乙方纸板,如发现实收数与订单数量差异较大,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在限期内无条件予以补齐,数量超的,甲方有权退回。

  五、代理人(授权委托人)

  1、 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 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采购、对帐、接货人)等相关事宜,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 7 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否则,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不可抗力

  乙方接受订单后,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停电、停水、设备损坏及受自然灾害影响等),乙方无法按甲方订单要求组织生产或交货的,乙方有义务立即将情况电告甲方,进行沟通,甲方采取必要措施。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此间甲方有权撤销订单,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运输方式和费用

  乙方送货至甲方仓库,卸货,按标准码放整齐。甲方需及时提供场地、周转物品,并及时予以验收和签单。

  八、产品验收

  1、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订单和产品质量要求组织生产,甲方特殊质量要求在订单上注明

  并经乙方确认。

  2、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按照订单及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即当场签收。批量不合格,及时

  书面通知乙方在3日内确认,将产品退回或双方协商办理代用,逾期视放弃。少量不合格,甲方要妥善保管产品,以书面列出明细注明产品规格、数量及质量问题以便乙方确认办理退货,每周或每月24日前清退一次。做成成品,半成品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及附加的索赔要求。如果乙方私改材质造成质量问题,则承担全部责任。

  3、 甲方所订产品的材质组成的'边压和耐破要求,高于理论计算值,乙方不负担相关责任。

  九、包装标准

  无包装,不打包。

  十、对帐及付款方式

  1、 乙方开具的送货单、对帐单及发票经甲方签字或盖章均可做为乙方实际送货的合法赁据

  2、 乙方每月与甲方对帐,按乙方每月24日前(含24日)开出的送货单,按甲方签收的合

  格品入库数量、金额开出增值税发票,甲方3日内未签章确认甲方对帐金额,则以甲方对帐单数据为准,因甲方未及时签章有效确认对帐单,造成开票延误责任自负。

  3、 甲方以现金、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履行付款义务。

  4、 甲方在订单生产前先付清全部货款。如甲方未按时足额付清货款,乙方不予接单生产。

  5、 甲方愿以使用率较高的主要生产设备提供担保,如连续2个月以上未付清货款,甲方仍

  无偿付能力,乙方可要求以甲方主要生产设备市场实际评估价值抵销部分或全部货款。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须严格按合同和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供货。若发现下列违约情况,甲、乙双方要通过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1、 乙方已确认的订单到期不能按时交货或不能全部交货;

  2、 甲方验收发现货物短少或存在质量问题;

  3、 甲方设计的产品质量存在设计缺陷难以达到要求,或乙方生产条件无法确保甲方产品质量要求。

  十二、合同纠纷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乙方的声明及保证

  乙方对合同货物拥有完整及可出售的所有权,所有合同货物均未设定任何留置权、抵押权、债权或其它第三者权利。 十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若无异议,则自动延期生效。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及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肥西包公路分理处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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