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承包合同

时间:2023-03-13 16:31:54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山林承包合同通用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山林承包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山林承包合同通用15篇

山林承包合同1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

  十、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村委会有山林一片,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XX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东至道,西至南XX,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东至小道,西至康XX边界和村责任田,南XX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须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合同管理部门一份,林业局一份,____县公证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3

  订立合同双方:委托单位:xx县xx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xx县xx乡xx村xx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xx山的xx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xx亩,中幼林xx亩。该片林木北起xx至xx,南起xx至xx,东起xx至xx,西起xx至xx。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xx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为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林,如甲方在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付给)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xx厘米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成,乙方得xx成。

  3.护林区内杂木柴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xx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xx:xx分成,被盗伐成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xx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接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xx倍赔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xx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xx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xx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付给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xx‰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xxxx县xxxx林场(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盖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

  帐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县xx乡xx村xx组或村民xx(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盖章)

  开户银行: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订

山林承包合同4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共 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t订立本合同,以资菇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单位:亩、立方米

  二、转让林地使用权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曰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_____年。如经营期满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客观因素影响,乙方不能采伐林术归还林地的,须按原标准继续交纳林地使用费。经营期满且林木已采伐的,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林地,双方应续签林地转让合同。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经营期内按_____元/年亩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总计金额_____元(大写)。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一年林地使用费_____元,从_____年起每_____年交纳一次林地使用费。

  四、林术转让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按林木评估价向甲方交纳林木转让费_____元(大写),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转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经营利用林木、林地。

  (2)乙方损害受让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林木、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不破坏林木、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受让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依法享有产品处置权。

  (2)受让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4)在受让经营期限内有权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须经甲方鉴证同意,并依法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填写合同变更登记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生产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业用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遇有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3)在转让经营期限内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

  (4)必须按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进行经营、流转。

  (5)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州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林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木所有权。

  (四)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林地使用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地使用权。

  (五)乙方未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流转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林地、林木被破坏的应按舰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

  七、在转让经营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和盗伐林木行为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间。

  八、在经营期内,如遇国家征占林地,其林术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县(区)林业局、乡(镇)经管站、林业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山林承包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土地亩(分)、每亩承包费元承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果树和相关的农业产品开发。

  二、合同期限从x年 x月 x日起到,x年x月x日止。为期x年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 x元、一年一结,一次性结清。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乙方在承包期内聘请的务工人员优先考虑乙方,费用按当地实际价格结算。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

  七、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土地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甲方保证该土地(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退还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五、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7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流转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____镇____村组(系原发包方)

  经周____镇____村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在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周家镇龙虎村6组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____镇____村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亩×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

  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上涨或下跌)。甲方流转土地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六、承包期限:

  ①耕地为30年;

  ②草地(荒地)为50年;

  ③林地为70年。即从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算。

  甲方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商议,与甲方无关。

  (4)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原因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提供劳动和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6)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一年为4000元;第二年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

  九、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____镇____村组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协议为第三人____镇____村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___镇____村组

  在场人:

  20____年7月28日

山林承包合同8

  发包方:______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现住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_____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略。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加盖公章)

  乙方:______(签字)

  法人代表:______(签字)

山林承包合同9

  委托单位: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国有(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_____山的__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______亩,中幼林_______亩。该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__,南起____至____,东起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____年,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林,如甲方在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_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付给)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___厘米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

  3.护林区内杂木柴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___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__:____ 分成,被盗伐成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__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接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茎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____倍赔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__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付给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_______%向乙方付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山林承包合同10

  发包方: 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XX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 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 %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1

  出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______亩,其中林地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林权证号____________。

  二、山林权属: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三、承包时间: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______年租金,租金每年______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离开田边______米,坟墓边______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

  3、在合同期内,乙方垦荒、种植、开路所损农民农田作物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解决。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内的.原路在不扩大的前提下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林区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8、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开发、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处: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____区横XX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山林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乙方通过调查与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进,并规划在所属的流转林地、田地范围内,种植大树古木、花卉、苗木、药材、果树、种养殖等。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的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县镇村的下列林地林权证:林证字

  ( )第号、县林证字( )第号、(具体见林权证及附图)面积共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承包再流转形式,从20____年4月26日起至20____年6月30日止流转期限共43年,(具体时间以林权证日期为准)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和花卉苗木种植等经营活动。上述林地、交付现状:山上的林木由甲方处理后交给乙方使用,处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权。

  4、甲方必须依法保护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正协调处理,乙方的纠纷问题,如发现破坏者,责令赔偿,按情节处罚,或遗交司法机关。

  5、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爱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利,产品处置收益权及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2、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对当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产过程中需建房作为仓库、办公房、职工宿舍等,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设工程,同样的'条件和价格优先承包给甲方村民。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该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权利按国家标准依法获得其应得的各项补偿费用,土地征收费在外。

  三、流转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自签定协议之日起,流转价格林地每亩120元,按照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每亩20元。20____年至20____年为每亩120元,20____至20____年140元,20____至20____年160元,20____至20____年180元,20____至20____年200元,20____至20____年220元,20____至20____年240元,20____至20____年260元,20____至20____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转价款

  154020.00元以后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则进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围大小收取管理费每年______元。

  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动,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损坏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2.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3.如要修改合同,经双方商议一致,可另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处理。

  5.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乙方无偿交给甲方. (合同期内归乙方)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由乙方自行处理. 。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六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林业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的双倍经济损失。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政府管理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后补充条款,完善合同内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

  八、本合同自20____年4月26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国土所,林业部门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

山林承包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给农户(以下简称为乙方)造林植树,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_______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进行植树造林,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长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交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有使用权和继承权,乙方需转包必须通过甲方允许后转包。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存活率保持____________%以上,树行两侧各留____________米宽不许种地。

  3、栽植树木的,品种由甲方决定。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药、灭虫、剪侧枝,管理好树木。

  5、树木到砍伐期要申请,经批准后砍伐,砍伐手续由村委会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6、树林砍伐后乙方自行处理,税款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达到成活率____________%,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赔偿任何损失。

  7、乙方工伤职工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途终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树木无偿交给甲方。甲方如中途终止合同,赔偿乙方的承包费的2倍经济损失。

  8、其它未尽事宜出现,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协议后执行。

  9、承包期满时,林地交甲方,树木由乙方处理。

  10、如国家法律政策对林地有新的规定时,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5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村____组(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情况

  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___份,申办林权证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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