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解读

时间:2023-03-07 17:44:00 国际中小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黄石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解读

  15日,市教育局召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会,对下周即将进行的中考进行了部署,并出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以下是小编收集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解读,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7月7日起网上填志愿

  2017年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0日(黄石市区考生7—8日、大冶市考生8—9日、阳新县考生9—10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7:30。

  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共设4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3个顺序志愿。

  第一批:黄石二中、大冶一中、阳新一中,黄石七中宏志班,黄石一中、黄石三中、有色一中阳光班,大冶实验高中宏志班,大冶二中虬川班,大冶六中励志班,阳新实验中学实验班,阳新高中桃泉阳光励志班,阳新英才高中致远班,阳新兴国高中致远班。

  第二批:黄石二中国际班、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

  第三批:“3+2”中职学校。

  第四批: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考生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志愿。经统测及招生学校考核合格后公示并报市教育考试院确认的特长考生才能作为特长生录取,填报志愿时应选择该招生学校对应的批次,并将该校作为第一志愿,不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未经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网公示的艺体特长生,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不得以特长生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以特长生录取。

  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12日至20日。在录取过程中每批次录取完成后,对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市教育考试院将在黄石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开学校未录满的招生计划数额,未录取的批次线上的考生可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站重新填报征集志愿,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不得填报征集志愿。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在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在相应普通高中现有录取线以下征集志愿,根据征集志愿情况,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完所在学校剩余招生计划为止。

  三所高中可在计划内自招

  黄石二中、大冶一中、阳新一中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一定比例,自主招收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须在高中学校最低录取资格线以内。

  各学校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专业测试或面试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市考试招生部门执行。

  另外,2017年黄石市中考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划定各批次资格线(投档分数线是在录取过程中产生的,各校均不同)。

  外出务工回乡就读考生要办手续

  省内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市教育考试院核定相对应高中有剩余招生计划,然后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办理录取手续。

  外省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具备我市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外省参加中考,达到外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学校,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办理录取。

  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市中招办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先由录取学校在11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手续,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

  考生读中职录取政策要“吃透”

  所有参加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应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中职学校上报考生录取信息直接通过系统导出,未在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省招办将不接收录取数据。

  对于中职学校拟录取的补报名考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中职学校在网上办理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手续,省招办将提供数据录入接口。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3+2”招生学校具备招收填报了“3+2”专业志愿考生的资格,“3+2”学校(专业)只能录取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

  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市教育局要求,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严禁发放和收受与招生相关,作为提供和招揽考生报酬的劳务费、奖金或其他形式的费用提成及实物;严禁虚假和欺诈宣传或以诋毁其他学校的方式获取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组织或参加除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之外的中考招生咨询宣传活动;严禁提前预录学生或承诺就读、借读;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无普高学籍学生在校借读。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统一向社会公示。

  未经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办理录取手续,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2017年招生工作中违规的学校和个人,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罚的意见》严肃处理。


【黄石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解读】相关文章:

昆明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相关政策解读08-06

芜湖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解读02-22

巴中2017年高中招生政策解读08-06

2017年洛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02-24

2017桂林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读02-23

2023年商丘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07-04

2017年温州市直高中招生政策解读02-24

2017年巴中市高中招生政策解读08-07

2017年南宁市市区高中阶段招生政策08-07

芜湖市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解读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