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商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时间:2023-03-19 04:47:35 经济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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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商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新中国商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内容提要】新中国建立50年以来,商业的发展与变革使得商品流通渠道日益畅通,市场开始取代计划在大多数领域承担起对社会资源的配置功能。然而,目前的商业体制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应当通过建立对市场交换关系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型商业集团,扶植和建设能对全社会的交换活动产生指导性影响的中心市场以及进行从“主体管理”到“行业管理”的管理体制改革等措施来进一步加以改革,以真正能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关 键 词】商业改革/大型集团/中心市场/行为管理


商业是以媒介和促进商品交换为基本职能的社会行业,就其本质功能而言,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商品交换活动,实现社会资源在各个领域的合理分配,满足人们的消费需要,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建国50年来,中国商业根据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和变化,经历了由高度集中的计划分配体制向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市场交换体制转变的过程。其每一步的变革都体现了商业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的适应过程。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环境的进一步发展与变化,商业必将面临新的改革任务。

新中国建立50年以来,中国商业的发展与变革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建国初期到70年代末,中国的商业经历了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商业,并进而发展成高度集中的计划商业体制的过程。

建国初期,新中国的商业主要通过三方面的途径得以建立。其一,是通过对官僚资本主义商业的剥夺。旧中国庞大的、处于垄断地位的官僚资本主义商业被剥夺并向社会主义商业的直接转化,构成了新中国国营商业的雄厚实力基础;其二,是通过对民族资本主义商业进行以“赎买”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其逐步转化为社会主义的国营商业;其三,是通过对以农村小农经济为基础的民间商贸活动的集体化改造,形成了社会主义的合作商业。至50年代末,随着对私改造的基本结束和农村集体化进程的基本完成,国营和合作商业已经完全控制了中国的商品流通领域,高度集中的计划商业体制基本形成。

在长达30年的计划商业体制时期,商品流通是在单一封闭的系统内运行的。所有的物资和消费品,由国家按照统一的计划实行收购、调拨和销售;商品严格按照一、二、三级批发流通体系实行单渠道的流通;以国营和合作商业为代表的公有制商业成为商品流通领域的唯一主体,商品的市场价格也受到计划的严密控制。

该时期中国经济的基本特征是一种“分配型”经济,商业的主要作用是按计划将相当稀缺的社会资源(包括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均衡地分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以维持基本的生产活动和满足基本的消费需求。“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当时指导商业的基本方针。“分配型”的经济特征,使商业的主要作用是按照计划对社会资源进行一层层的分配。商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生产的影响和制约,生产决定流通是一种主要的倾向。

不可否认,在当时短缺经济现象十分严重的情况下,计划商业体制对于保障社会资源的均衡分配,维持占世界1/5人口的中国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还是功不可没的。同时,计划商业体制所形成的大规模的商品流通,也使社会流通成本大大降低,流通资源得以充分合理地运用。这一时期新中国商业建设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建立集中统一的社会主义计划商业体制,达到稳定市场和稳定经济之目的。这对于刚刚从战争废墟中走出来的新中国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高度集中的计划商业体制同商品交换和流通的市场化要求毕竟是相违背的。首先,其限制了生产者根据市场需求来发展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使生产的发展受到了制约;其次,其不可能形成必要的市场竞争环境,使市场机制无法成为促进和引导企业发展的基本动力;再次,其扼制了消费需求的发展,使需求的规模和种类长期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因此,当进入60—70年代,生产能力和消费需求都已有了很大提高的情况下,计划商业体制的各种弊端就明显地暴露了出来。商业的变革成为势在必行之事。

第二阶段是从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中国商业进入了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阶段,商品流通开始形成“主体多元化,渠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基本格局。

从80年代初开始,为了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商业体制给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发展形成制约的状况,主要采取了以下一些改革的措施:

1.对商品的购销体制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和改革,其主要特征是将原来由国家计划严格控制的“统购统销”、“统购包销”的商品购销体制,逐步放开,允许生产者在一定范围内将产品自行销售,允许商业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商品自由采购。中央计划管理的商品由1978 年的391种,下降到1993年的9种;计划控制的生产资料由1980年的837种,减少到1994年的10种(注:《贸易参考》1999年第1期, 华熙:《二十年商业改革与发展》。)。市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调节力度大大增强。

2.改变了严格按一、二、三级批发流通体系实行商品流通的单渠道流通状况,实行了多渠道的流通。一方面将原属中央管理的一级采购供应站和省属的二级采购供应站下放到地方管理,减少了商品流通环节;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城市贸易中心和农产品集贸市场,实行商品的多渠道流通。至1990年商业部系统所属的贸易中心和批发市场共有1424个(注:《贸易参考》1999年第1期,华熙:《二十年商业改革与发展》。)。城乡集市贸易共有72130个。成交量达1973.6亿元(注:1990 年《中国统计年鉴》。)。同时,工业自行销售的比重也逐步扩大。至80年末,工业自销的比重已占日用工业品销售量的80%以上。

3.对商业企业的管理制度实行了全面改革,建立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并对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卖”,强化了商业企业独立自主开展经营的能力。至1990年商业企业的承包面达94%,“改、转、租、卖”的小型商业企业超过90%(注:《贸易参考》1999年第7期,张采庆:《中国商业企业改革与发展辉煌的20年》。)。同时,个体和私营商业企业也有了迅速的发展。至1991年,个体和私营商业的从业人员达34万,占商业从业人员总数的51%;零售总额1844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左右,成为商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注:1996年《中国统计年鉴》。),商品流通领域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基本形成。

这一阶段,中国商业的改革是在中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条件下进行的。由于建国30年来,中国工业化程度大大提高,社会物资供应日益丰富,短缺经济的状况已有很大缓和。由于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多元化的趋势也开始出现。长期计划经济所造成的单一封闭的生产和商业体制使商品的供应变化跟不上消费需求的变化,供求关系在结构上的矛盾十分突出。因计划商业体制而促成的“官商”作风也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难以直接沟通,不少产品因流通渠道不畅而出现滞销和积压。所以,打破高度集中的计划商业体制所造成的单一封闭的流通体系,促使商品流通渠道得以畅通、市场需求信息得以反馈、市场供求关系得以调整便成为十分必要的事情。试图通过商业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引导生产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是这一时期商业改革的主要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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