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时间:2023-02-01 03:34:16 就业补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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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社会保险补贴指政府对由雇员自己或其雇主为雇员制定的社会保险方案的分摊额的资助,这种社会保险对个人的支付,通常来自一项专门基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无锡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无锡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市区范围内申报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具体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开始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携带材料

  首次申报灵活就业的人员应填写《无锡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无锡市社会保险缴费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市区就业困难人员首次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后,如一直处于灵活就业状态,不再需要申请人按季申报,由申请人户籍地街道(镇)人社所直接在系统中予以确认。

  办理机构

  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5日起30天内(具体时间以当季补贴公告为准)至户籍所属街道(镇)人社所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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